(搜狐編者註:搜狐財經推出《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花落誰家》專題後,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同時也收到了一些網友的來稿。此文就是一位網友的觀點,自稱與本次諾貝爾獎得主丹尼爾-卡恩曼的採用認知心理學研究人類的動機的成果吻合,本著為廣大網民提供足夠資訊的目的,我們將該稿件原文抄錄於下,以饗讀者。我們也歡迎更多的業內人士和網友積極投稿,發表你們的看法。)
成本(效益)決定論
楊泰林(FU YANG CITY, AN HUI PROVINCE)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看似偶然的決定,其實並不是偶然出現的。而是當事人根據決定可能給他帶來的效益和需要付 出的成本來作出的,這就是成本決定論。
噹噹事人預測決定可能帶來的效益大於付出的成本時,就執行這決定。噹噹事人認為決定需要付出的成本大於可能帶來的效益時,就放棄這決定。這就是成本(效益)決定論的基本論點。這裡所說的成本與效益既包括經濟上的成本與效益,也包括情感上的成本與效益,是一個混合的概念。
讓我們先來看看五十年代臺灣的佃農現象。臺灣1949年的土地改革,把地主與農民的分成,硬性規定為地主不能超過農產品的37.5%。令經濟學家難以置信的,是在這政府的約束下,農業產量的急升。由於無論何種分成方案,首先農民必須保證分得的糧食足以維持全家的溫飽。根據成本(效益)決定論的理論,在地租較大的情況下,農民增加產量需要付出的成本是更加艱苦的勞動,而得到的收益是家庭經濟情況的好轉(因為有了更多的糧食)。由於人的惰性使然,很多農民會認為付出非常艱苦的勞動,成本大於家境好轉的效益,所以產量往往無法提高。但當政府規定了較底的地租(37.5%)分成之後,較低的產量就意味著地主可能終止與農民的合約。另找耕作者。而農民一旦失去土地,就會無法維持全家人的生活。所以,這時農民增加產量的成本是艱苦的勞動,但得到的效益不僅是家庭經濟情況的好轉,還有不會失去生活來源的回報。不會失去生活來源是一個非常大的效益
在這樣的動力之下,農民就會自願通過艱苦的勞動來增加產量,使臺灣的農產品產量大幅提高。
兩位仁兄要從山上把碎石搬到山下(是香港昔日西灣河山上石礦的例子),每個人分開來搬,一次可搬5O磅,二人加起來是100磅。若二人合作挑擔碎石下山,一次可挑120磅。然而,合作之下,甲方要將重量推到乙方(是卸責),而乙方也要把重量推到甲方(也是卸責),那麼二人合作的一次重量,必定是少於120磅。但不會低於100磅,因為低於100磅,他們分開來搬石的收入會增加。問:假若二人合作,一次下山所搬的重量是110磅,在有多人搬石的競爭下,這重量是從何而定的?有人用搏奕論來解釋這種現象。但我認為成本(效益)決定論可以更好的解釋這現象。在沒有競爭的情況下,二人保持110磅的重量。但當有競爭者出現時,他們增加重量付出的成本是一致性的協調工作,得到的效益是保住這份工作。所以在競爭者出現後,大多數挑石工會增加重量到120磅,從而保住工作。沒有達到這個目標的人就會被淘汰,使最終每對挑石工的重量都能達到120
。再看一個例子。解放前,船在江上行(在三峽附近),船是由岸上的多個拉船工用繩拉著行的。每個拉船的人都意圖卸責,大作用力狀,其實把船的重量推到他方去。因此,有一個拿著鞭子的人,判斷誰有卸責之意,揮鞭而下。問:這個揮鞭的人可能是由被鞭的拉船工聘請的,究竟誰是僱主,誰是被僱?拉船工在沒有鞭打者的情況下,他們偷懶的效益是節省個人的體力,而付出的成本是大家工作效率的下降。顯然,拉船工會先擇偷懶。拉船工們為了改變這種現狀,增加偷?的成本,請來了鞭打者。這樣,拉船工偷懶雖然可以節省體力,但隨時可能受到鞭打。由於成本的增加,拉船工便不會再偷懶。有人會說:街上有人搶東西,有的人去見義勇為,有的人視而不見。這怎麼解釋呢?見義勇為者的成本是勇敢的舉動,但他由於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做了好事心裡會比較滿足。這就是他得到的效益。當他認為心理的滿足大於成本時,他就會去見義勇為。而視而不見者是因為這些人心中的社會責任感還夠大強,做好事帶來的心理效益不足以超越行動的成本,所以他們選擇了視而不見。
我們可以在社會生活中利用成本(效益)決定論的原理。不斷提高不利於社會行為的成本,增加有利於社會行為的效益。使不利於社會的行為在社會中日益減少,利於社會的行為在社會中日益增加,形成良好的社會文化氛圍。
關於成本效益決定論的補充公式
作者:楊泰林
當事人根據決定可能給他帶來的淨效益來做出取捨。決定可能給他帶來的淨效益稱為預期值(PV),由預期效益(PB),包括預期經濟成本(PEB)和情感效益(PSB),預期成本(PC),包括預期經濟成本(PEC)、情感成本(PSC)的差來得出預期值(PV)。即
PB=PEB+PSB
PC=PEC+PSC
PV=PB-PC
由上述公式可以看出,某人是否做快定於他做某事的預期效益是否大於預期成本,其中情感效益、情感成本是相對較活躍的變量,也就是預期值(PV)大於0。當預期值剛好等於0時,當事人會調節他情感變量,使預期值不等於0。PV變化對當事人取捨的影響。
因此,要想讓人們做有益於社會的事,應該增加他們的預期經濟效益和情感效益;降低他們預期的經濟成本和情感成本。或雙向同時調節。
本文中的三個例子出自張五常《佃農理論》一書。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