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謝建榮 記者 鍾美蘭)6月30日,達州市級機關的全部公車被一一封存,並將陸續停放在指定位置,至此,達州市137家參改市級機關單位的取消車輛全部進行了封存停駛,這標誌著達州市的公車改革邁入實質性階段。「縣級取消車輛封停可以延遲到7月底。」達州市發改委車改辦有關負責人說,車改後,將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具體為,達州市級機關實行車輛總量控制,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用車等10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除外);每個縣(市、區)本級保留不超過65輛應急和機要通信用車,鄉(鎮)保留車輛控制在全縣(市、區)鄉(鎮)個數的1.2倍以內,除特殊工作用車外,保留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用車和其他車輛應當噴塗「公務用車」統一標識。
6月30日,記者在達州市市政中心綜合樓停車庫看到,偌大的停車庫整齊地停滿了各類小汽車,車身上張貼著蓋有公章的封條。
據了解,對取消的公務用車,將由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評估價作為處置依據。根據評估結果,按照國有資產處置規定,進行報廢處理或公開拍賣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根據之前該市出臺的《達州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於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後,除宣漢縣和萬源市之外,達州市實行統一的公務交通補貼。
為更好管理公務用車,達州市將建立行政執法和調研用車統一集中管理平臺,核定一定數量車輛編制,主要用於保障行政執法和市級機關應急機要、調研等工作需要,力爭兩年內建成。各參改單位保留的各種類型和用途車輛全部納入編制管理,將分類分別核定編制,不得以任何形式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保留的公務用車須符合規定的配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