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載,1952年的倫敦曾發生一次非常嚴重的煙霧事件,這次重大煙霧事件是由於倫敦上空受高壓系統控制,大量工廠生產和居民燃煤取暖排除的廢氣難以擴散,12月5日至8日的4天裡,倫敦因煙霧事件死亡人數達4000人。因此1952年倫敦煙霧事件成為了20世紀十大環境公害事件之一。
圖為1952年12月倫敦,交警在大霧中指揮交通
1952年12月5日開始的一星期內,倫敦市民開始感到呼吸困難、眼睛刺痛,發生哮喘、咳嗽的症狀,倫敦醫院由於呼吸道疾病患者劇增而一時爆滿,倫敦城內到處都可以聽到咳嗽聲。
後經調查,倫敦的煙霧事件屬於煤煙型汙染。由於倫敦居民當時都用煙煤取暖,煙煤中不僅硫含量高,而且一噸家庭用煤排放的飄塵要比工業用煤高3至4倍。在當時的氣象條件下,導致倫敦上空煙塵蓄積,經久不散。
而60多年後的今天,「北京霧霾事件」重蹈覆轍,「最嚴重霧霾」已經持續4天,北京的重汙染橙色預警依舊沒有解除。而此次霧霾的成因除了端天氣頻發原因之外,燃煤、機動車等仍是主要的導致汙染的因素。讓我們不禁產生疑問,「時間都去哪兒了?」
事件之後倫敦市政當局開始著手調查事件原因,但未果。此後的1956年、1957年和1962年又連續發生了多達十二次嚴重的煙霧事件。直到1965年後,有毒煙霧才從倫敦消聲匿跡。
1952年的事件引起了民眾和政府當局的注意,使人們意識到控制大 氣汙染的重要意義,並且直接推動了1956年英國潔淨空氣法案的通過。1974年,英國政府出臺「空氣汙染控制法案」,規定出諸如工業燃料的含硫上限等硬 性標準。到1980年,倫敦的霧日已經由每年幾十天減少到5天。
1952年倫敦煙霧事件
2014年1月19日,北京市市長王安順向國務院立生死狀:治不好空氣汙染提頭來見。承諾到 2017年,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作為一個普通群眾,我們不知道60微克/立方米是什麼概念,我們只是不想與生活的地方,隔著 一個口罩!不想在有生之年「騰雲駕霧」,不想帶著壓抑的心情走出家門,不想只能在特定的日子裡迎來本該每天都出現的「APEC藍」和「閱兵藍」……
1952年倫敦煙霧事件
60多年前的那幾天,倫敦城被黑暗的迷霧所籠罩,馬路上幾乎沒有車,人們小心翼翼地沿著人行道摸索前進。大街上的電燈在煙霧中若明若暗,猶如黑暗中的點點星光。
60多年後的北京,北京因為霧霾導致交通出現嚴重擁堵,家家戶戶門窗緊閉,停飛停工停課……人們看不清彼此的臉和自己的家。
1952年倫敦煙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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