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環境監測網訊: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人造板工業》(徵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人造板工業
1 適用範圍
本標準提出了人造板工業排汙單位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信息記錄和報告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人造板工業排汙單位在生產運行階段對其排放的水、氣汙染物,噪聲以及對其周邊環境質量影響開展的監測。自備火力發電機組(廠)、配套動力鍋爐的自行監測要求按照HJ 820執行。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HJ 2.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
HJ2.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
HJ 194環境空氣品質手工監測技術規範
HJ 442近岸海域環境監測規範
HJ 819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HJ 820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火力發電及鍋爐
HJ 91.1汙水監測技術規範
HJ/T 91地表水和汙水監測技術規範
3 術語和定義
3.1人造板工業wood-based panel industry指生產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纖維材料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種材料單元,施加(或不施加)膠黏劑和其他添加劑,製成的板材或成型製品的工業企業。主要包括生產膠合板、纖維板、刨花板及其他人造板等產品的工業企業。
3.2膠合板plywood指由單板構成的多層材料,通常按相鄰層單板的紋理方向大致垂直組坯膠合而成的板材。
3.3刨花板particleboard指將木(竹)材或其他植物纖維原料加工成刨花(或碎料),施加膠黏劑(和其他添加劑),組坯成型並經熱壓而成的一類人造板材。
3.4 纖維板fiberboard指將木(竹)材或其他植物纖維原料分離成纖維,利用纖維之間的交織及其自身固有的粘結物質,或者施加膠黏劑,在加熱和(或)加壓條件下製成的板材。
3.5其他人造板other wood-based panels除膠合板、刨花板、纖維板之外的人造板,主要包括細木工板、指接集成材等其他各類人造板。
3.6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有關規定確定的有機化合物。在表徵VOCs總體排放情況時,根據行業特徵和環境管理要求,可採用總揮發性有機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總烴(以NMHC表示)作為汙染物控制項目。
3.7雨水排放口rainwater outlet指直接或通過溝、渠或者管道等設施向廠界外專門排放天然降水的排放口。
4 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
排汙單位應查清本單位的汙染源、汙染物指標及潛在的環境影響,制定監測方案,設置和維護監測設施,按照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做好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記錄和保存監測數據和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監測結果。
5 監測方案制定
5.1 廢氣排放監測
5.1.1 有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及監測頻次人造板工業排汙單位有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及最低監測頻次按照表1執行。
5.1.2 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及監測頻次無組織廢氣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及最低監測頻次按照表2執行。
5.2 廢水排放監測
5.2.1 監測點位所有人造板工業排汙單位均須在廢水總排放口設置監測點位。
5.2.2 監測指標及監測頻次人造板工業排汙單位廢水總排放口監測指標及最低監測頻次按照表3執行。
5.3 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廠界環境噪聲監測點位設置應遵循HJ 819中的原則,主要考慮風機、削片機、刨片機、熱壓機、裁剪機等機械設備在廠區內的分布情況。廠界環境噪聲監測點位和監測頻次按照表4執行,周邊有敏感點的,應提高監測頻次。
5.4 周邊環境質量影響監測
5.4.1 其他環境管理政策,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覆〔僅限2015年1月1日(含)後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批覆的排汙單位〕有明確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5.4.2無明確要求的,排汙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周邊地表水、海水和環境空氣開展監測。對於廢水直接排入地表水、海水的排汙單位,可參照HJ 2.3、HJ 91.1、HJ/T 91、HJ 442設置監測斷面和監測點位;開展環境空氣監測的排汙單位,可參照HJ 2.2、HJ 194要求設置監測點位。
5.5 其他要求
5.5.1除表1~表4中的汙染物指標外,5.5.1.1和5.5.1.2中的汙染物指標也應納入監測指標範圍,並參照表1~表4和HJ 819確定監測頻次。
5.5.1.1排汙許可證、所執行的汙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覆〔僅限2015年1月1日(含)後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批覆的排汙單位〕、相關環境管理規定明確要求的汙染物指標。
5.5.1.2排汙單位根據生產過程的原輔用料、生產工藝、中間及最終產品類型、監測結果確定實際排放的,在有毒有害或優先控制汙染物相關名錄中的汙染物指標,或其他有毒汙染物指標。
5.5.2各指標的監測頻次在滿足本標準的基礎上,可根據HJ 819中監測頻次的確定原則提高監測頻次。
5.5.3採樣方法、監測分析方法、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按照HJ819執行。
5.5.4監測方案的描述、變更按照HJ819執行。
6信息記錄和報告
6.1信息記錄
6.1.1監測信息記錄手工監測記錄和自動監測運維記錄按照HJ819執行。
6.1.2生產和汙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信息記錄排汙單位應詳細記錄其生產及汙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狀況,日常生產中應參照以下內容記錄相關信息,並整理成臺帳保存備查。
6.1.2.1生產運行狀況記錄分生產線記錄每日的原輔料用量及產量:取水量(新鮮水),主要原輔料(木材、膠黏劑、固化劑、緩衝劑、防水劑等)使用量等。原輔材料中有毒有害成分比例按批次進行記錄。
6.1.2.2廢水處理運行狀況記錄按日記錄廢水處理量、廢水排放量、綜合汙泥產生量(記錄含水率)、廢水處理使用的藥劑名稱及用量、鼓風機電量等;記錄汙水處理設施運行、故障及維護情況。
6.1.2.3廢氣處理運行狀況記錄按日記錄廢氣處理使用的藥劑等耗材名稱及用量;記錄廢氣處理設施運行參數、故障及維護情況等。
6.1.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記錄記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廢膠渣、廢化學輔料包裝、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的產生量、綜合利用量、處置量、貯存量。危險廢物還應詳細記錄其具體去向。原料或輔助工序中產生的其他危險廢物的情況也應記錄。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
6.2信息報告、應急報告、信息公開按照HJ 819的規定執行。
7 其他
排汙單位應如實記錄手工監測期間的工況(包括生產負荷、汙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等),確保監測數據具有代表性。本標準規定的內容外,按照HJ819執行。
北極星環保網聲明:此資訊系轉載自北極星環保網合作媒體或網際網路其它網站,北極星環保網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