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醫生就困惑於引起癌症的原因,古埃及人將之怪罪於上帝。幾千年來,研究者提出了各種各樣關於癌症的假說。
體液理論
古希臘醫生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約前460~前377)相信人體有4種體液:血液、黏液、黃膽汁和黑膽汁。這四種體液平衡,人就健康;如果某一種太多或者太少,都會引起疾病。這個說法被古羅馬醫生蓋倫(Galen,129~199)發揚光大,認為癌症和抑鬱症一樣是黑膽汁病,人體某部位黑膽汁過多就會引發癌症。蓋倫醫學上千年內的地位無可挑戰,中世紀後期有醫生說:「蓋倫永遠是正確的,醫學研究就是探索蓋倫。」在中世紀,醫學發展受到嚴重限制,教會嚴厲禁止探索人體,其中就包括人體解剖。
胚基理論
1838年,德國病理學家約翰內斯·米勒(JohannesMuller,1801~1858)表明,癌症是由細胞組成的而並非淋巴,但是他相信癌細胞並非是由正常的發展而來,而是由正常組織間的胚基引起的。這個假說起源於更早的觀點:癌症起源於人體內的胚胎殘留組織,與胚胎發育殘留有關。雖然這個觀點並非正確,但是目前流行的幹細胞假說的鼻祖。米勒的學生魯道夫·魏爾嘯(RudolphVirchow,1821~1902)同樣是德國著名的病理學家,通過改進的顯微鏡觀察,他堅定地認為所有的細胞包括癌細胞,都源於其他細胞,而非胚基。
淋巴理論
在很多取代體液說的假說中,有一種叫做淋巴說,認為癌症是由淋巴引起的。他們認為生命被是一些連續不斷流動著的液體穿過一些固體部位,所有的液體中血液和淋巴最為重要。1695年,德國醫生弗雷德裡克·霍夫曼(FrederickHoffman,1660~1742)和喬治·斯塔爾(GeorgeStahl,1659~1734)提出一個理論,認為癌症是由於淋巴在濃度和酸鹼度上發生變化而導致的。淋巴理論很快就得到了廣泛的認同,英國醫生約翰·亨特(JohnHunter,1723~1792)也認為腫瘤擴大是由於淋巴不斷地被血液排斥造成的。
創傷理論
雖然從19世紀初到20世紀20年代,人們更多理解了癌症,但創傷依然被認為是某些癌症的原因。研究人員通過給動物造成外傷來誘發癌症的試驗一一宣告失敗,但是這個看法仍然存在,而且還被固化了。直到今天,依然有人相信某處的外傷直接導致了日後的腫瘤。
慢性刺激理論
醫生們很容易注意到腫瘤總是產生於慢性炎症,如破潰和損傷的部位,比如皮膚潰瘍、竇道或者疤痕,這提示炎症與腫瘤似乎具有某種關係。魯道夫·魏爾嘯提出慢性刺激導致癌症,這個假說獲得了極大的成功,但無法回答為什麼不是所有的刺激都可以導致癌症發生。魏爾嘯還錯誤地相信癌症「像體液一樣傳播」,直到19世紀60年代,德國外科醫生卡爾·提爾施(KarlThiersch,1822~1895)提出,癌症轉移始於惡性細胞的傳播,而非通過一些不明體液。
傳染病理論
兩個荷蘭醫生路斯坦尼(ZacutusLusitani,1575~1642)和杜爾(NicholasTulp,1593~1674)幾乎在同一時間得出結論:癌症是可以傳染的。他們通過家庭人員間乳腺癌的發病率得出這一結論。路斯坦尼和杜爾分別在1649和1652年發表了這一理論,他們建議癌症患者應該被隔離,最好是在城鎮之外,以避免擴散。
在17世紀和18世紀,一些人認為癌症是可以傳染的。1779年,興建於法國蘭斯的世界上第一家腫瘤醫院被迫從城市搬走,因為人們擔心癌症會蔓延整個城市。雖然人類癌症本身是不會傳染的,但是我們現在知道某些病毒、細菌、寄生蟲,可以增加一個人得癌症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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