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對於挽救垂危生命、服務醫學發展、弘揚人間大愛、促進社會文明都具有重大的意義。此項工作國際社會高度關注、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熱切期盼,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和支持。
國際國內在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立法方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通過立法可以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規範捐獻的流程、動員全社會參與、維護捐受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護捐獻事業健康發展,也是對我國現有法律體系的必要補充和完善,讓移植技術更好地造福於民。
全國人大代表、奉新縣澡下鎮白洋教學點教師支月英同時也是紅十字志願者,她在今年的代表提案中說,2013年《江西省遺體捐獻條例》頒布施行,成為全國第一批出臺專門的地方性捐獻條例的省份,條例施行6年來,江西省對捐獻事業的社會知曉率、認同率、參與率明顯增強,自願無償捐獻人數呈幾何倍數增長,已由立法前每年全省遺體器官捐獻不足50例,猛增到2019年的249例,其中器官捐獻200例,共捐獻大器官585個,通過器官移植,挽救了585名瀕危患者的生命。立法後,由於捐獻流程規範有序,江西各部門嚴格依法履職,未出現一例因捐獻而發生的糾紛。上世紀八十年代起,中國紅十字會順應社會需要、踐行自身宗旨、發揮組織優勢逐步開展了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1982年上海紅十字會率先開展遺體捐獻,2000年深圳市紅十字會率先開展人體器官捐獻,2010年中國紅十字會啟動全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2012年中編辦批准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經過30多年的探索和實踐,全國有29個省級紅十字會成立了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的工作機構,有2500餘名專兼職工作人員參與開展此項工作,還有170萬人自願登記為遺體器官捐獻志願者。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修訂案,正式將「參與、推動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明確為紅十字會的職責。
支月英代表表示,我國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雖然取得了顯著進展,但捐獻不足依然嚴重。2018年度全國共實現人體器官捐獻6316例,捐獻大器官18414個,與往年比有了顯著增加,但與實際需求比仍有很大差距。在醫學教學中,按大綱要求4-7名學生解剖一具遺體,但我國目前醫學院校學生平均20多人解剖一具遺體,有些醫學院校甚至取消了解剖課的實驗環節,嚴重影響了醫學生的培養質量。在臨床治療中,我國每年因器官衰竭需要進行器官移植的患者有30多萬,而每年只有不到1/20的人能得到器官,很多人在等待中去世。當前,我國尚缺乏關於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的法律。雖然有部分省份出臺了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但由於各地立法局限和政策差異,普遍存在著職責分工不清、保障和支持政策不夠、機構和隊伍力量薄弱、社會公眾認可度不高等問題;同時由於短缺嚴重,一些單位和個人存在急功近利的做法,存在利益驅動、非法買賣等違規違法風險隱患。
支月英代表建議,國家應儘早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
支月英代表說,出臺我國的《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重要性體現在:
一是有利於明確職責,規範捐獻流程。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涉及衛生、教育、民政、公安、交通等諸多部門,環節多、過程複雜,需要通過立法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建立規範的捐獻流程,推動支持政策的出臺。
二是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動員全社會參與。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遵循「自願」原則,需要捐獻者及其親屬的同意和有關社會組織的支持和協助,通過立法可以提升這項工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同和參與。
三是有利於保護捐受雙方的合法權益。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涉及人的生命和健康,捐受雙方的責任、權利需要通過立法明確,才能保障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真正造福民眾。
四是有利於打擊和懲戒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現象。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要堅持「無償」原則,避免利益驅動,需要對於潛在捐獻者發現、死亡判定、器官獲取和分配等可能存在風險隱患的環節的違規行為作出明確的界定。
五是填補我國在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方面立法的空白。我國的紅十字會法、刑法對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僅有所提及,國務院《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範的是人體器官的移植,基於廣泛的實踐對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進行立法是對我國現有法律法規的必要補充和完善。
支月英代表表示,該立法具有可行性。國際國內在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立法方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應該說在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立法方面已經有實踐基礎和豐富經驗。
美國1968年出臺《聯邦遺體捐獻法》,法國1976年出臺《器官摘取法》,英國2004年出臺《人體組織法案》,西班牙1979年出臺《器官捐獻法》,這些法律都從不同方面對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作出了規定,鼓勵和支持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
從2000年起,我國先後有上海、山東、福建、黑龍江、江西、天津、湖北、貴州、雲南、重慶、貴陽、寧波、武漢、南京、深圳等15個省市人大常委會出臺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的地方性法規,北京、海南、甘肅等省市則通過多部門的聯合發文予以規範和明確,大大促進了各地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開展。
(中國日報江西記者站 王健)
來源:中國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