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風春 張文國
「生物多樣性」是一個很新的概念,從1986年9月美國科學院和史密斯森協會共同舉辦「生物多樣性國家論壇」,以官方名義首次正式提出生物多樣性概念到現在僅有20多年的歷史。雖然此前已有很多科學家提出生物多樣性的概念並進行研究,但作為一個新出現並被迅速廣泛接納的概念,生物多樣性的內涵要被人們完全接受並理解尚需時日。因此,人們在日常使用生物多樣性概念的時候也就難免出現這樣那樣的誤解和偏差,導致評價某一地區的生物多樣性或對規劃、項目進行生物多樣性影響評價時出現偏差。下面就部分常見的問題作一些探討。
生物多樣性與生態
這是目前兩個極易混淆的概念。簡單地說,生態是生物與環境之間的關係,包括了生物、大氣、水文、土壤、地質、地貌、氣象等因素。而生物多樣性則是生物及其間關係的多樣化程度,包括植物、動物、微生物以及由它們形成的生態系統的組成、功能、過程等。很顯然,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誤用」卻經常會見諸媒體或報端,甚至出現在科學研究報告中。不弄清這兩個概念的區別,很容易出現用「生態」來代替「生物多樣性」的情況,這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價值的評價、生物多樣性意識的提高及相關的宣傳教育等都會產生不利影響。
生物多樣性保護並非生物多樣性全部
《生物多樣性公約》的三大目標是保護生物多樣性、生物多樣性組成成分的可持續利用、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遺傳資源的商業利益和其他形式的利用。這也是各締約方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的中心任務。因此,在很多行動、規劃、戰略、政策、法律法規或措施中,如果只談生物多樣性「保護」,則自然而然地排除了《生物多樣性公約》中的另外兩大任務,履約也就不完整了。保護生物多樣性不能不考慮生物多樣性的可持續利用,它們就像一個硬幣的兩面,缺一不可。如果進行的是生物多樣性的不可持續利用,各種保護行動與措施的效果就會被抵消。
珍稀瀕危物種並非生物多樣性的全部
對生物多樣性了解不夠的人往往認為,生物多樣性保護就是保護珍稀瀕危物種,其他的物種現在很多,沒有必要、也不應該花費人力、物力和財力去保護。這種觀點是由於對生物的相互依存與自然界中的食物鏈缺乏了解造成的。實際上,地球上的每一種生物和自然系統都有其特殊的位置和作用。早在1991年,第二個世界性自然保護戰略《關愛地球》中就提出:「無論它們對人類有何用途,大自然中所有的物種和系統都應當受到尊重。」生物多樣性保護應該是保護所有的物種和生態系統。其中,生態系統不僅是生物多樣性的一個重要層次,有其自身的服務功能和價值,其本身還是珍稀瀕危物種的載體。另外,生態系統的服務價值和功能也遠大於個體。因此,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利用、評價等活動中,生態系統應佔有重要位置,而不僅僅是珍稀瀕危物種。
林(草)地面積不能用于衡量生物多樣性
根據生物多樣性的定義,很容易理解,林地或草地面積的大小並不能表示一個區域內生物多樣性的狀況。尤其是大面積的人工純林、人工草地和農田生態系統,往往都是由單一或少數幾個物種組成的,雖然面積很大,但其物種的多樣化程度遠低於一些面積相對很小的由自然植被覆蓋的區域。因此,應該結合林地或草地的質量,而不是用單一的面積來衡量某個地區的生物多樣性狀況。
森林覆蓋率不能用于衡量生物多樣性
森林覆蓋率是一個很好的生態指標,但卻不宜作為評價生物多樣性的指標來使用,道理與上述森林或草地面積不宜用于衡量生物多樣性類似。例如,一般的人工純林,只要成活率較好,覆蓋率都比較高,尤其是相對一些天然植被稀疏的地區來說,人工純林的森林覆蓋率往往會高出很多,但其生物多樣性豐富程度卻無法與覆蓋率較低的天然植被覆蓋地區相比。
生物量不能用于衡量生物多樣性
生物量一般是指某一時刻單位面積內實存生物體的重量,可以是鮮重或乾重。生物量是衡量生態系統生產力的一個很好的指標,但卻不宜用來衡量生物多樣性的豐富程度或瀕危狀況。生物量大的地區,生物多樣性不一定豐富。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可以說明這個問題:在由過度放牧導致退化的草場上,往往會出現植被退化,退化嚴重的地塊,有時會由密集的馬蓮佔據。由於馬蓮的密度大,而且含水量低,其生物量會遠遠高於未退化的草場的生物量,但其物種組成卻遠低於未退化的草場。喬木林和灌木林之間、人工林和天然林之間等也都存在同樣的問題。
生態用地比例不能用于衡量生物多樣性
生態用地是指用於生態目的的土地,一般包括能夠起到防風固沙、保持水土、淨化空氣、美化環境、減少噪音、休閒娛樂等重要生態功能的土地利用類型。按照不同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可分為自然用地、保護區用地、休養與休閒用地以及廢棄與納汙用地等類型。不管上述哪種類型,用地比例都與生物多樣性沒有直接關係。如以淨化空氣為目的的用地為例,關鍵是採用了多少物種、所用物種的組合方式以及用地對當地和周圍其他物種和生態系統的影響等,這些才能作為衡量生物多樣性的指標,而用地比例卻不能說明問題。如果很大的面積上只採用了一個物種,而且清除了原有的天然植被,那不但沒有增加生物多樣性,反而是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
高深難懂的公式並非一定科學或實用
這主要是針對對生物多樣性進行價值評估時所用的工具和方法。除了生物多樣性的概念較新以外,由於生物多樣性的內涵價值多為模糊數學範疇,屬灰色系統,這就決定了生物多樣性的絕大部分內涵目前還難於準確定價。國際機構對世界森林產品和服務需求的價值估算精度為:木材產品價值估算的置信度為70%;增值產品與世界貿易價值估算的置信度可達到80%;非木質林產品與世界貿易為40%;而環境服務、流域、氣候、娛樂及生物多樣性等僅僅為5%。在這種情況下,一些評估所提供的精確數字並不等於生物多樣性的準確價值。尤其是將生物多樣性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時,更不宜使用大量高深難懂的公式。這些環評結果一般都是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的,如果摻雜有大量艱澀難懂的公式,容易使環評結果的使用者或決策者難於理解並接受,而且也不利於技術和方法的推廣。當然,如果是以科學研究和理論探索為目的,使用什麼樣的公式或方法都是無可厚非的,只要有利於推動這方面的進展即可。
複雜的生物多樣性指標並不實用
目前,在評估某一區域內的生物多樣性及其價值的時候,國內外採納的指標或指標體系有很多,如保護等級、優勢種、物種數量、頻度、多度、面積、植被蓋度、系統組成、物質循環、能量流動、系統結構、系統信息流、經濟價值、文化價值、科學價值、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用途、傳統知識等,還有其他一些指標可以考慮。但作為一個很難準確定價的評估對象,複雜的指標並不能反映出生物多樣性的真實價值,反而會增加評價誤差,降低結果的可信度。原因與上述的計算精度類似。因此,在選擇生物多樣性評價指標時,應儘可能做到少量、簡單、易測、(相對)準確、可操作。在工作中需要選擇哪些指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某地計劃修建一條鐵路,此時最大的影響應該是工程對生境的分割、廊道的破壞等。
生態敏感區不等於生物多樣性敏感區
生態敏感區是指那些對人類生產、生活活動具有特殊敏感性或具有潛在自然災害影響,極易受到人為的不當開發活動影響而產生生態負面效應的地區。生態敏感區主要包括自然生態敏感區、資源生態敏感區、人居生態敏感區、人文生態敏感區等。因此,生態敏感區應該包括生物、生境、水資源、大氣、土壤、地質、地貌以及環境汙染等屬於生態範疇的所有內容。而生物多樣性敏感區則是指那些由於受到人為幹擾而極易導致生物多樣性或生境退化的地區,也包括一些重要珍稀瀕危物種的棲息地。從這兩個概念不難看出,生態敏感區包含了很多生物多樣性以外的內容。
物種消失並非滅絕
根據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物種瀕危等級標準,滅絕物種是指在過去的50年中未見到的物種。如原產模里西斯的渡渡鳥,最後一隻渡渡鳥在1681年死亡,至今已有300多年了,我們完全可以宣稱該物種已經在地球上滅絕了。而其他一些物種,僅僅在短短的幾年內沒有見到,則不應急於宣稱其滅絕。如生於中國長江的白鱀豚,由於已經幾年沒見到了,經常會見到媒體甚至一些科技文章認為其「滅絕」的說法。事實上,在對野生物種的普查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物種在第一次普查時已經消失,而在以後的普查時又會出現的情況。
生態系統多樣性不僅是生態系統種類多樣性
人們很容易將生態系統多樣性理解為生態系統種類的多樣化程度,即生態系統種類的多少。記得曾經有一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人員說過:我的項目只在一個生態系統內開展,因此,無論這個項目如何進行,也不會對生態系統多樣性產生影響。這種認識就是由於對生態系統多樣性含義的理解偏差造成的。前面說過,生態系統多樣性不僅包括生態系統種類的多樣化程度,同時也包括生態系統內群落多樣性、生境多樣性、生態功能多樣性和生態過程多樣性等。因此,即使在一個生態系統內開展建設項目,也會對生態系統多樣性產生影響。
城市內部並非沒有生物多樣性
有人認為,保護生物多樣性或者進行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都是在野外的大自然中或者在農業、林業、牧業、漁業等生產中,城市都是鋼筋水泥和馬路、大理石,生物多樣性可以忽略不計。這種觀點是不對的。其實,城市也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也有很多需要保護的生物多樣性。如基因庫、公園、動物園、植物園、綠地、寵物等都是重要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措施或行為。其中,動物園、植物園、公園是生物多樣性保護措施中重要的遷地保護場所,在物種的基因保存與延續、珍稀瀕危物種的繁殖與保護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在城市綠化、城市生態用地建設等活動中,生物多樣性也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中國具有悠久的文明和歷史,其中很多城市都保存了動輒上千年的古樹名木,這些古樹一般都具有很高的科學價值、基因保存價值、文化價值、歷史價值等,都是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
恢復時間與破壞時間
土地退化是生物多樣性喪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在我國西北的荒漠地區和西南的巖溶地區,由於沙漠化和石漠化的發生,往往會導致一個地區各種生物賴以生存的環境遭到徹底破壞,造成生物多樣性的大幅度喪失。一般來說,用5~10年的時間,就可通過過度放牧、開墾等活動,使原本風吹草低見牛羊、水草豐美的草場變成寸草不生的流沙地區。相反,從嚴重退化的狀況恢復到退化前的狀態,則至少需要20~30年。更為嚴重的是,有些地區的退化是不可逆轉的。如果發生了不可逆轉的土地退化,其上賴以生存的生物多樣性也就永遠消失了。
民意不等於僅供參考
「規劃環評必須徵求公眾意見」,這是國務院法制辦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公布後回答記者提問時的話。黨的第十七次代表大會上強調,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因此,在涉及生物多樣性的問題時,民意不能「僅供參考」。尤其是遇到將生物多樣性納入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時,公眾的意見應該佔有一席之地並納入計算公式中。公眾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利用的基本單元,沒有他們的參與和認同,就無法有效地實現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
(作者單位:張風春,環境保護部對外合作中心;張文國,環境保護部自然生態保護司)
《科學時報》 (2010-5-21 A3 周末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