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發布安全公告,稱其收到了正在服用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的患者使用亞甲藍後出現嚴重中樞神經系統(CNS)不良反應的報告。亞甲藍經常用於診斷性操作,也被用於處理一些醫學問題。能與亞甲藍發生相互作用的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物列表可在FDA網站找到。
FDA告誡,醫務人員和病人可能沒有認識到亞甲藍具有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的特性。亞甲藍一般不應給予正在服用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物的患者。但是,某些情況可能危及生命或需要用亞甲藍進行緊急處理,如被用於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異環磷醯胺誘導的腦病以及氰化物中毒的急診處理。
雖然這種藥物相互作用的準確機制尚不清楚,但亞甲藍有抑制單胺氧化酶A(一種在腦內分解5羥色胺的酶)的作用。據認為,當給予正在服用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物的患者亞甲藍時,高水平的5羥色胺可在腦內堆積,引起毒性,這被稱為5羥色胺症候群。5羥色胺症候群的症狀與體徵包括精神改變(意識錯亂、活動過度和記憶問題)、肌肉顫搐、多汗、寒戰或抖動、腹瀉、協調障礙和(或)發熱。
FDA提醒醫師:
·亞甲藍可與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物相互作用,引起嚴重CNS毒性。
·在急診情況下在危及生命或上述情況需要用亞甲藍緊急治療時,應考慮可用的替代幹預方式,並應權衡亞甲藍治療的益處與5羥色胺毒性的風險。如果亞甲藍必須給予正在接受5羥色胺能藥物治療的病人,則5羥色胺類藥物必須立即停用,並應密切監測病人的急性CNS毒性症狀2周[如果用氟西汀(百憂解)應監測5周),或直至最後一劑亞甲藍後24小時]。
·在非急診情況下當在非急診情況下考慮或計劃用亞甲藍治療時,應停用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在用亞甲藍治療前,大多數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應停用至少2周。氟西汀有較長的半衰期,應提前停藥至少5周。
使用最後一劑亞甲藍24小時後,才能重新開始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治療。
對於正在接受亞甲藍治療的病人,不應開始5羥色胺能抗精神病藥治療。
告知病人如何識別5羥色胺毒性或CNS毒性的症狀,告誡病人如果在服用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或亞甲藍時出現任何症狀,應立即就醫。
關於這些潛在的藥物相互作用的安全信息,以及急診和非急診情況下重要的藥物應用建議,會添加到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物標籤中。
同日,FDA發布了另一則關於利奈唑胺(Zyvox)的信息,它與5羥色胺類抗精神病藥物有相似的潛在藥物相互作用。(生物谷 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