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此以後就沒有爸爸了」,小尤哽咽著。小尤的爸爸尤先生今年只有46歲,是一名電工。意外發生在今年元旦。
當天晚上,尤先生在他所在的公司工地跟同事們一起聚餐。聚餐地點是公司工地的生活區。飯菜是其所在公司提供的,因為是元旦,公司還提供了酒。據一起吃飯的工友說,尤先生當晚喝了大約二三兩白酒。就在11點左右,尤先生的親戚接到尤先生工地同事打來的電話,說尤先生在工地宿舍不太舒服,讓他來照顧下,當親戚趕到宿舍時候,發生尤先生不太對勁,就趕緊打120,把尤先生送到了醫院。
最後在醫院搶救無效後,宣布尤先生死亡,死亡原因是醉酒後吸入窒息,呼吸心跳驟停導致死亡。根據尤先生家人的說法,尤先生雖然身體偏胖一些,但是平時沒有什麼慢性病,就在前段時間,公司剛剛組織過體檢,也沒有什麼問題。事後家屬向一起吃飯的尤先生的工友了解情況,才知道,當晚還有一個一起喝酒的同事比尤先生更早送到醫院,因為發現早搶救及時,最終保住了生命。家屬對此提出質疑,同時喝醉的有幾個人,為何公司沒有及時發現尤先生的異常,因而耽誤了尤先生的搶救時間,才最終導致尤先生的死亡。家屬認為,當晚已經有人喝醉去了醫院,公司沒有引起重視,是造成尤先生死亡的重要原因。
針對家屬的質疑,尤先生所在公司又是什麼態度呢?
公司項目經理李經理說,當時另外一個喝醉的同事喝醉了趴在地上,手腳冰涼,看到其應該是醉酒比較嚴重,所以趕緊送到醫院,但是當時死者尤先生回到宿舍並沒有什麼異常,他是躺在床上休息,是在打呼,同宿舍的工友以為只是醉酒睡著了,因為平時尤先生也會打呼。他們在處理完去醫院的工友以後,便打電話給尤先生的親戚來照顧。公司也解釋了,當晚並不是公司聚餐,只是普通的晚餐,只是因為是元旦,公司準備了火鍋還有酒,包括尤先生在內,還有三位工友在一起喝酒。而且尤先生吃飯喝酒是在5點半,屬於下班以後,不屬於工作時間,更不是強制性的。對於尤先生的死亡,公司也表示很遺憾。家屬要求公司賠償80萬,但是公司只能出於人道補償,給予一定的資金。
針對這起意外,律師告訴尤先生家屬,如果要維權,首先要確定的就是尤先生的死因,確定是飲酒死亡,包括一起喝酒的工友以及尤先生的公司,因為負有照顧的義務,需要在過錯範圍內承擔尤先生死亡的部分責任。目前各方對此還在協商當中。
近日來,因聚餐喝酒發生意外的事件不在少數,造成死亡的也很多。但是對於醉酒死亡,是補償還是賠償,責任的歸屬是如何?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尤其現在到了年底,大家聚會聚餐的次數增多,但是要值得所有人注意的是,因最近全國各地疫情的反覆,我們還是要減少人員聚集的次數以及控制聚餐的規模,其次,一旦聚餐喝酒喝多,極易造成意外,一是醉酒易引發心腦血管猝死,第二,醉酒嘔吐的過程中,嘔吐物極有可能堵塞氣管造成窒息死亡。喝酒莫貪杯,點到為止,盡興就好。生命的第一責任人最終還是自己。希望尤先生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