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戲劇發展的動力,自以內因為主,但外因也絕不可低估。中國戲劇(主要是指漢人的戲劇)的發展也是如此。動力有歷時的傳統,又有並時的外來影響,二者交錯,起了作用,斯有新發展。
在這裡,外因有很多可能,絕不止一端。在這些外來的影響中,印度的最為突出。從印度來,又有兩種可能:一海路,二陸路。從海路來的可能不能說沒有,但即使有,在最早的時期,也微乎其微。這個問題我在這裡不談,我只談陸路。
陸路當然要經過絲綢之路,先到新疆,然後再經過河西走廊,傳入內地。《史記·大宛傳》就已經有「安息以黎軒善眩人獻於漢」的記載。張衡《西京賦》等文章中也有西域歌舞的描繪。北涼玄始十四年(425)七月,西域貢吞刀、嚼火、秘幻奇伎於沮渠蒙遜。南北朝時期,北方魏、齊、周三朝,從地理上,從人種上都有接受印度戲劇的方便之處。根據學者們的考證,當時河西走廊既有從中亞來的粟特人,即昭武九姓胡,又有土著的月氏人。北魏時有曹婆羅門受龜茲琵琶於商人,世傳其業,至孫曹妙達,尤為北齊文宣帝高洋(550—560)所重,嘗自擊胡鼓以和之。到了唐朝,曹氏音樂家還有一些。在這裡,商人擅長琵琶很值得注意。古時候,走絲綢之路的人不外三種:一是朝廷使節,二是宗教僧侶,三是負販商人。我們可能會認為商人只不過是為了賺錢,原來也有風雅商人,善彈琵琶。《朝野僉載》載:「每歲商胡祈福,烹豬羊,琵琶鼓笛,酣歌醉舞。」這也證明了同一件事。至於中國民間詩歌以至唐宋詞、元曲,都有不少帶西域色彩的曲牌名字,什麼「菩薩蠻」之類,這是盡人皆知的事實。
總之,通過河西走廊,西域的(其中也包括印度)歌舞雜伎進入中國內地。像《彌勒會見記劇本》這樣的源於印度的戲劇傳入中國內地是完全可以想像的。至於傳入的是吐火羅文,還是回鶻文,那就很難說。也許二者都不是,而是通過一種在二者之外的文字,現在還無法確定。在這裡空白點很多,也許將來有新材料發現,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現在我再歸納起來,把上面講的印度戲劇的特點同中國戲劇的特點對比一下:
1. 韻文、散文雜糅,二者相同,在中國是道白與歌唱相結合;
2. 梵文、俗語雜糅,中國戲劇從表面上看不出來;但是倘仔細品評,至少在京劇中員外一類的官員與小丑的話是不相同的;
3. 劇中各幕時間和地點隨意變換,二者相同;
4. 有丑角,二者相同;
5. 印劇有開場獻詩,中國劇有跳加官,性質相同;
6. 結尾大團圓,二者基本相同,中國劇間有悲劇結尾者;
7. 舞臺,印劇方形,長方形或三角形,中國劇大抵方形。在Winternitz歸納的七個特點之外,我想再加上一項:
8. 歌舞結合以演一事,二者相同。
中國戲劇有極悠久的發展的歷史,各地劇種亦多不同。以上歸納的幾點,只能說大體如此,對京劇和崑曲來講,是完全適合的。
我在上面分六大項論述了通過《彌勒會見記劇本》所看到的中印戲劇的相互關係。我在這裡想再補充一點意見。《彌劇》是一個宗教劇,其特點與一般戲劇稍有不同。比如,劇中沒有丑角,就是一個引人矚目的特異之處。
我在上面的敘述中提出來的問題,要比我已經解決了的問題多得多。我認為,這不是一件壞事。我一向覺得,胡適之先生的兩句話:大膽地假設,小心地求證,是完全正確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概莫能外。假設不大膽不行,求證不小心也不行。只有二者緊密結合,才是治學的正道。目前我先大膽地提出假設,以後再小心地去求證。
最後,我還想替別人提出一個可能提出的問題:研究《彌勒會見記劇本》這樣的題目有什麼意義呢?我認為,意義很大。這種研究屬於文化交流的範疇。我大膽地說一句:人類文化一萌芽,就有互相學習,也就是交流的活動。到了後來,一部人類文化史證明了一件事實:沒有文化交流,就沒有人類文化史。文化交流是人類文化發展的動力。
1988年11月7日
(原載《社會科學戰線》199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