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作品《超音速泳池》(DIACHRONIC-POOL)的一部分,2013年在巴塞爾丁格利博物館的《元數據重裝》(Metamatic Reloaded)展覽中出版的免費手冊。
我為什麼要寫我的工作?
- 我寫作是因為我在做藝術作品。我的 "藝術寫作「的基礎為了做我的藝術作品,而這賦予了我寫作的能力。對我來說,寫作是一種簡單而有吸引力的姿態。
-我寫作是因為我可以寫作,就像每個人都可以一樣。我想以一種平等的方式寫作,這意味著我使用自己的文字來寫作!
- 我寫作,就像每個人都可以一樣,因為寫作是一種平等的方式,可以向他人、向我的母親、向藝術史學家或向任何問我有關我的作品和它內容的人表達、講述或交流。
- 我寫作是因為我想把事情固定下來。為了致力於一個形式,把事情寫下來有助於我對它真誠,因為一旦寫下來,事情就不再是冒險的或隨心所欲的,而是安排好的和確定的。
- 我寫作是因為我想闡明事情,我想闡明事情--首先是為了自己。做 「藝術寫作"可以幫助我更準確地找出我想要或想做的事情。
- 我寫作是因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為什麼要做,以及如何做,所以很容易寫下來,這是一個約定,一個承諾,一個聲明,一個判斷,一個確定的東西以及一個絕對的東西。
- 我寫作是因為藝術是對形式的主張,對我來說,這是最本質的。因此,寫作也是一種主張。而對於作為藝術家的我來說,寫作始終是一種工具,通過把它寫下來來強化我對形式的主張。寫作不是解釋、辯護或論證。
- 我寫作是因為我想堅持對我來說是本質的東西。寫作幫助我決定並堅持對我來說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寫作幫助我發展這個本質,直面它——當它被發送給某人或在某個地方發表時——並讓它保持動態,作為一種積極的東西。
- 我寫作是因為我需要建立我自己的術語:在我努力建立一個新的藝術術語時,不能使用舊的術語或別人的術語。通過 「藝術寫作」,我創造並忠實於我自己的藝術術語。
- 最後,我做 「藝術寫作"是為了給自己特有的證詞。在關於我的作品的評論、信息、意義和意見的暴風雪中,我的藝術家證詞也在那裡。
-託馬斯 赫賽豪恩(Thomas Hirschhorn),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