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們討論了費馬在1640年提出了數論中的一個定理:奇數可以表示為兩個平方數之和的充分必要條件是該質數被4除餘1,這就是數論中的費馬二平方定理,不能表示成兩個平方數之和的素數都是4K+3的形式,如下圖所示
如果p是一個素數,則它必是奇數+偶數之和,也就是說對於4K+1的所有素數,它的一個平方數是奇數,一個平方數是偶數
所示上述可以進一步表示成:X^2+(2Y)^2,其中X^2是奇數,(2Y)^2是偶數
為了更加便於研究,我們把(2Y)^2寫成4YZ,也就是Y^2用YZ來表示
當X=Y=1時,K=Z,這就是兩個平方數之和的充分必要條件P=4K+1
對於一個特定的質數,例如37的基本解是1,1,9
我們由此可以找到37不定方程的所有解,我們真正感興趣的是Y=Z的解,因為Y=Z將回歸到我們問題的本質,即素數可寫成整數平方和
在不定方程的解中,你會發現當Y不等於Z時,Y和Z可以互換,這樣就輕易得到不定方程的另一組解
這樣就37=X^2+4YZ的不定方程中,我們總共可以得到7組解, 解的個數是奇數,而不是偶數,這是因為存在一個Y=Z的情況,無論Y和Z如何互換它們都是相等的
這樣我們可以輕鬆得到41=X^2+4YZ的不定方程一定是11個解,也是奇數個解
我們可以證明對於任何4K+1素數的不定方程P=X^2+4YZ總有奇數個解,這是證明費馬二平方定理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