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區、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中國氣象局東北區域人工影響天氣中心:
為進一步提高人工影響天氣的作業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務效益,推進人工影響天氣科學、協調、安全發展,中國氣象局組織制訂了《全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發展指導意見》。現予印發,請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氣象局
2014年10月24日
全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發展指導意見
人工影響天氣是指為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合理利用氣候資源,在適當條件下通過科技手段對局部大氣的物理、化學過程進行人工影響,實現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霧、防霜等目的的活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是黨和政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安全福祉的一項民生工程,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水安全、生態安全、公共安全的一項公益事業,是提高氣象防災減災能力、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開發利用氣候資源能力的一項基礎工作。現階段我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中較成熟的主要包括人工增雨雪和人工防雹,人工消霧(霾)、消減雨、防霜等技術應用尚未形成常規的業務,有待不斷加強試驗研究和技術開發,逐步形成相應業務能力。
為進一步提高人工影響天氣的作業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務效益,全面推進人工影響天氣科學、協調、安全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3號)文件要求,全面貫徹第三次全國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2〕44號)文件精神,認真落實中國氣象局關於全面深化氣象改革和推進氣象現代化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結合全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能力與科技水平,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需求與現狀分析
(一)需求分析
受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氣象災害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越來越大。糧食和經濟作物生產受乾旱、冰雹等災害的影響擴大但防禦能力不足,水資源短缺但空中雲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力度不夠,生態、環境、交通等對乾旱、冰雹、霧、霾等災害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加大但應對防範手段不多,重大社會活動對天氣保障的需求越來越強烈但人工影響天氣的應對能力有限。解決這些複雜難題,迫切需要增強人工影響天氣業務能力、科技水平和服務效益,提高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增雨雪抗旱、防雹減災等)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高雲水資源開發利用能力,緩解水資源短缺,保障國家水資源安全;加強生態保護能力和改善城鄉大氣環境等方面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強降低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的人工增雨雪、保障交通安全的人工消霧等工作,保障社會的公共安全;提高重大社會活動的人工消雲減雨能力,保障重大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發展現狀
我國從1958年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以來,逐步形成了各級政府領導、氣象主管機構管理的組織管理體系和地面火箭、高炮與飛機播撒相結合的增雨雪、防雹作業體系。經過50多年發展,人工影響天氣業務能力和科技水平有了顯著提高,人工增雨雪抗旱保豐收貢獻突出,人工防雹抗災減損效益顯著,人工增雨雪蓄水保生態作用突出,人工消減雨保障重大活動的影響巨大。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已成為我國防災減災和空中雲水資源開發利用的重要科技手段,並將長期持續發展。
近年來,全國30個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黑龍江農墾等行業的2300餘個縣(市、區、團、場)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使用高炮6700餘門、火箭發射架7200餘臺、飛機50餘架,從業人員4.77萬人,人工增雨雪作業區面積500餘萬平方公裡,人工防雹作業保護面積50餘萬平方公裡,年均增水約500億噸,作業規模居世界首位。
2012年,第三次全國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會議召開,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44號文件,國家加大了對人工影響天氣事業支持力度,現代化進程明顯加快。第一個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東北區域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啟動實施,國家空管委批覆《全國對空射擊管理系統人工影響天氣對空射擊業務終端建設》立項,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氣象局正在共同編制《全國人工影響天氣發展規劃(2014~2020年)》;國家建設的高性能增雨飛機計劃於2015年投入作業飛行,新一代增雨火箭和57mm高炮作業系統進入作業裝備列裝,新型高效催化劑和機載雲粒子探測儀器基本完成室內和外場實驗;以作業條件監測分析為核心的作業指揮系統正在多個省份人工影響天氣業務部門試點推廣。區域統籌步伐加快,第一個國家級人工影響天氣分中心 —— 東北區域中心在長春成立,西南、西北、中部、東南、華北等五個區域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工程可研報告編制完成,跨省區聯合作業機制不斷完善,組織機構建設取得新進展,北京等地開展了改善空氣品質業務試驗和作業的有益嘗試。
(三)存在問題
儘管我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技術工作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面對新形勢和未來發展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新需求,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業務體系不健全,業務規範化管理不夠。各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機構仍不健全,人員編制缺乏,崗位設置不盡合理。全國統籌設計、各級相互支撐、功能健全的業務技術體系還不完善,標準體系、業務流程和運行機制仍不規範。國家和地方各級業務平臺亟待建立,缺乏集成監測預報、決策指揮和效果檢驗等核心業務功能的規範化業務系統,通訊、裝備、催化劑、安全等保障業務能力還有限。省級以下重作業、輕業務建設的問題突出,成為制約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科技水平快速提高的「瓶頸」。
二是科技支撐薄弱,作業科學化水平不高。對作業條件、作業方法、作業效果等核心問題與關鍵技術深入系統的研究不足;缺乏完整的科學設計、持續穩定的大型外場試驗、充分的室內實驗和催化技術研究。數值模擬和催化模擬技術及業務應用亟待改進,雲降水精細探測和分析技術亟待加強。
三是業務布局不盡合理,區域統籌亟待強化。單純以地方行政地區劃分作業範圍,對於系統性天氣科學實施全雲系的催化作業非常不利,制約了人工影響天氣整體效益的發揮,亟待建立國家統籌、區域聯合、規模化和常態化跨省區聯合作業的科學化業務布局。
四是觀測系統和作業系統能力不足。人工影響天氣觀測系統和作業裝備發展存在盲目性。滿足雲水資源監測和作業條件分析的人工影響天氣專項觀測系統尚未形成,對當地雲系特徵和作業服務需求缺乏科學合理分析;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仍以地面火箭、高炮為主,缺乏可對不同類型雲系進行催化作業的高性能飛機和高效催化設施。
二、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中國氣象局全面深化氣象改革和推進氣象現代化的要求,把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服務作為防災減災、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水資源安全保障的有力手段、重要舉措和有效途徑,加快融入氣象基本業務。推進集約化、專業化、規範化業務體系建設進程,完善體制機制,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強化科技對核心業務的支撐,全面提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水平和效益,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全福祉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牽引、科技驅動。以適應農業農村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防災減災等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大力提升空中雲水資源開發利用能力和水平,著力解決人工影響天氣業務中的關鍵技術問題,加快向業務能力轉化進程,提高作業科技水平,推動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全面發展。
堅持統籌集約、協調發展。以人工影響天氣業務觀測、分析、指揮、作業、效果評估等關鍵環節與氣象其他基本業務進行統籌設計為出發點,將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有機融合入現代氣象業務體系,做到橫向、縱向之間密切銜接、相互結合,全面推進各地、各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協調發展。
堅持突出重點、效益優先。以保障糧食和經濟作物生產、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開發作為人工影響天氣服務的重點,大力發展增雨雪、防雹等重點業務,積極推進消霧、減霾、消減雨、防霜等試驗研究與技術成果業務化。加強對跨省區、跨流域人工影響天氣聯合作業的組織協調和指導,提升服務整體效益。
堅持開放聯合、創新發展。堅持業務、科研相結合,構建研究型、開放式業務,建立多層次、多領域、多學科相結合的機制,加強科技合作與交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強與軍隊、地方等多部門協作,共同做好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裝備先進、布局合理、指揮科學、評估客觀的業務系統,形成全國統一協調、上下聯動、逐級指導的人工影響天氣業務體系,人工影響天氣重點領域服務能力、基礎保障能力、科技支撐能力、區域統籌能力、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高,人工影響天氣服務效益明顯增強。
三、業務構成與分工
人工影響天氣是現代氣象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共氣象服務的重要領域。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從綜合觀測系統獲取各種觀測數據,基於預報預測系統生成作業條件預報預警產品,利用信息網絡系統實現數據與信息的快速收集和指導產品與作業指令的共享分發。人工影響天氣催化作業相關的試驗,在技術層面上可參照相關業務環節及流程進行。
(一)業務構成
按業務性質與業務流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分為:監測分析、條件預報、作業指揮、作業實施、效果評估、裝備保障、安全管理和科技支撐八個部分。
1.監測分析
監測分析是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基礎,依託氣象綜合觀測系統,及時獲取各類基本氣象業務觀測資料和人工影響天氣特種觀測資料,開展雲宏微觀結構、時空變化特徵和雲水轉化的監測分析,包括雲水資源監測評估和作業條件監測分析。
2.條件預報
條件預報是對作業天氣、作業雲系和播雲條件等多尺度作業條件的預報預測,是決策指揮的重要依據,包括用於申報作業計劃的天氣過程預報、用於設計作業方案的作業潛力預報和用於發布作業指令的臨近預報與預警。
3.決策指揮
決策指揮是人工影響天氣的關鍵業務環節,業務人員在作業條件預報和實時監測分析基礎上,根據目標雲系特徵、作業目的和作業裝備、空域情況,實時制定和修正作業方案、調度作業裝備、發布作業指令、實時跟蹤指揮,包括作業方案設計、空域申請和實時指揮。
4.作業實施
作業實施是指作業人員按照作業方案和下達的作業指令,組織完成飛機或地面外場作業,包括執行相應操作規範、協調空域、完成催化劑裝配、開展飛機或地面作業、觀測記錄、收集並及時上報作業情況。可分為飛機作業實施和地面作業實施。
5.效果評估
效果評估是指催化作業後,對作業過程、作業季節和作業年度或專項服務任務等進行作業效果評估,包括作業效果的物理檢驗、統計評估、模式檢驗和作業效益的綜合評估等。
6.裝備保障
人工影響天氣裝備包括地面和機載人工影響天氣專用探測和作業設備。裝備保障是為確保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順利、有效地進行,對相關的各種儀器、設備、裝備進行日常或定期的運行維護保養等。包括對人工影響天氣探測儀器設備的維護、標定,對各類型作業裝備的維護、年檢,對各種催化劑和炮彈、火箭彈、煙條焰彈的出廠驗收、供應和檢驗等。
7.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的重要環節,包括各種安全標準、規章制度、業務規範及作業站點標準化的建立,作業單位資質審查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可,裝備年檢及彈藥生產、運輸和儲存,作業實施過程安全監管等。
8.科技支撐
科技支撐是指為提高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科學化水平而開展的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發和科研成果轉化等工作,包括空中雲水資源評估,增雨雪、防雹、消霧、減霾機理研究,重大裝備與高效催化劑研發,作業條件監測預報技術和效果檢驗技術研發,雲物理實驗室以及外場試驗基地建設、科研與業務緊密結合的體制機制建立、科學知識普及宣傳等。
(二)業務分工
人工影響天氣業務主要圍繞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開展監測分析、作業條件預報、作業決策指揮、效果評估、裝備保障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分別在國家、省、市、縣和作業站點各級開展。各級分工各有側重,互為支撐。國家級在整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中起引領作用;省級是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核心,起骨幹作用;市縣級重點是組織指揮作業,起支撐作用;作業站點負責地面具體作業實施與信息上報,為業務的基礎。各級主要職責和具體分工為:
1.國家級
中國氣象局人工影響天氣中心(以下簡稱「國家中心」):開展全國人工影響天氣監測分析和預報業務,採集分析全國作業信息,發布服務報告;組織和指揮重點區域、重大活動和突發事件的應急作業和跨區域作業;組織開展相關理論與應用技術的研究,牽頭重大科學試驗;負責全國專用技術裝備研發、生產、供應、維護標定等保障工作;提出標準體系方案並承擔全國人工影響天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相關工作,組織業務人員培訓,提高全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技術人員的整體水平。
區域人工影響天氣中心(以下簡稱「區域中心」):作為國家級分中心,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區域內跨省區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區域內國家級飛機作業的組織實施,以及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預報、監測和催化作業技術指導,製作並發布相關指導產品。
2.省級
開展人工影響天氣監測分析業務,發布全省雲水資源評估報告;釋用與檢驗上級業務指導產品,發布本省作業監測和作業條件預報指導產品;組織全省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省級飛機人工增雨作業方案的制訂與指揮作業;收集、整理並上報全省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信息;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效果評估業務,發布全省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效果評估報告;制定全省人工影響天氣裝備和彈藥採購計劃,做好裝備採購供應、彈藥儲運和安全檢查工作;組織全省作業指揮和作業人員崗位培訓和考核,開展業務技術交流;組織全省人工影響天氣科學試驗,負責人工影響天氣新技術的引進和研發。
3.市級
開展人工影響天氣監測分析和臨近預報預警業務,釋用和檢驗上級業務指導產品,製作本市作業預案及作業方案,並指揮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開展效果評估和決策服務業務;收集、整理並上報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信息和災情信息;承擔上級委託的作業人員培訓和考核;負責全市作業裝備存儲、維護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4.縣級
開展人工影響天氣監測分析業務。作業需求大、作業站點多的縣級,在市級指導下實時指揮全縣地面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發布縣級人工影響天氣服務報告,開展效果評估和決策服務業務;收集、整理並上報全縣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信息和災情信息;負責全縣作業裝備安全存儲和管理、維護。
5.作業站點
根據上級下達的作業指令,實施地面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收集、整理並上報作業區內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信息和災情信息,負責作業裝備日常維護和作業期間彈藥儲存管理。
四、主要任務
(一)監測分析能力建設
1.加強人工影響天氣觀測系統建設
落實《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發展規劃(2014-2020年)》,在基本氣象觀測網基礎上,圍繞作業指揮、效果評估等業務需求,重點推進雲降水物理專業化觀測,提高對雲降水形成、演變及其催化過程的精細監測能力,同時滿足氣象其他基本業務觀測需要。
(1)飛機觀測
建設2架國家高性能探測飛機,配備全尺度、全相態粒子探測儀器,機載雲雷達、輻射計、下投式探空和機載雲物理光學攝像儀器,根據需要搭載強天氣監測和環境氣象監測的專用設備;在國家和地方高性能作業飛機上,配備基本氣象要素探測設備和雲粒子探測系統;在地方自建和租賃的常規作業飛機上,配備作業條件監測的基本氣象要素和雲物理探測設備。
建立國家機載雲物理/化學儀器標校中心,負責機載儀器的標校、維護、保障和人員培訓。
(2)地基雲降水觀測
在國家增雨、防雹、消霧試驗示範基地和效果檢驗區,依託綜合氣象觀測網,補充布設移動都卜勒(或偏振)雷達、風廓線雷達、北鬥探空系統、微波輻射儀、GNSS/MET水汽監測、雨(霧)滴譜儀、雹雨分測儀等觀測設備,開展雲降水機理、作業技術、效果評估技術試驗。選擇雲霧出現頻次高、基礎條件好的高山氣象站補充布設雲霧觀測儀器,建立高山雲霧觀測基地。
在地形地貌比較複雜的山區、氣象業務雷達網難以覆蓋的增雨防雹重點保護區內,補充建設X波段雷達等專項觀測設備,以滿足人工增雨、防雹作業實時指揮需要。
結合綜合氣象觀測網建設規劃,統籌布局,分步、分期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地基雲降水觀測建設,經評估符合條件的可逐步納入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業務化運行和技術保障序列。
2.建立資料實時收集業務
(1)觀測資料收集
地基雲降水觀測數據,基於氣象寬帶網和各級區域網,實時傳輸並存儲到省級、國家級氣象信息中心,飛機空基探測數據和飛機飛行狀態數據通過無線/衛星通信網絡(空-地通信傳輸系統)實時傳輸存儲到本地飛機作業指揮中心,為實時指揮作業提供依據,並同步傳輸到國家級、省級氣象信息中心。
國家中心和省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部門從本級氣象信息中心實時獲取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和科研需要的基本氣象觀測數據和人工影響天氣專項觀測數據。區域中心從其所在省氣象信息中心收集本區域內各省觀測數據。
市縣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部門通過省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部門獲取所需的觀測數據,其中,用於防雹作業和增雨雪作業實時指揮的本地雷達數據直接從雷達站收集。
(2)觀測資料處理與共享
分步推進對收集的雲降水觀測資料進行規範化處理和質量控制。全國統一布網的雲降水觀測資料由氣象信息中心進行規範化處理和質量控制,尚未納入統一布網的觀測資料(如飛機探測資料)則由人工影響天氣中心負責對資料規範化處理和質量控制,按統一業務規範和要求存入人工影響天氣專用資料庫及氣象信息中心的共享資料庫。國家級牽頭聯合省級統一開發應用針對衛星、雷達、探空、輻射計和飛機等各類觀測資料自動加工處理與雲物理反演系統,實時獲得雲場、降水場、水汽場和動力場等特徵物理參量,形成人工影響天氣觀測數據產品集,按照規定和要求提供給全國各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及科研相關單位使用。
3.完善空中雲水資源評估
利用衛星、雷達和地基雲探測資料以及模式再分析資料和同化產品,基於三維水汽場、雲水場、降水場等觀測資料,定量評估各類(各地)空中雲水資源分布狀況、演變特徵和增雨潛力,並利用飛機觀測的雲物理資料進行驗證,為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系統布局、作業方式選擇和技術發展提供依據。
國家級和省級開展此項業務。國家級不斷優化完善雲水資源評估技術方案和規範,開展全國雲水資源評估並為各地業務提供技術指導,製作發布全國空中雲水資源評估報告。省級採用國家級提供的方案,結合本省稠密資料和雲系特點,開展本省空中雲水資源精細化評估,發布評估報告。
4.強化作業條件監測分析
利用收集的衛星、飛機、雷達、探空等多種資料,對增雨雪、防雹等各類作業目標雲系(層狀雲、對流雲、地形雲等)開展監測分析,獲取雲宏微觀特徵及播雲條件的各種參量,總結建立適用於本地區的不同季節、不同雲系的作業條件指標。加強對作業條件及其判別指標的驗證與應用,開展增雨雪和防雹作業條件實時監測業務。
國家級主要牽頭發展監測分析技術方法,發布人工影響天氣雲降水特徵參量反演產品,指導各省建立典型雲系增雨雪、防雹作業的概念模型和作業條件識別指標。
省級主要建立本省各類作業雲系增雨雪、防雹作業的概念模型和綜合判別指標,發布基於衛星、雷達、探空等多種資料的作業條件綜合監測指導產品。
市、縣兩級在上級監測分析產品基礎上,根據本地雷達探測資料和作業指標,開展作業條件實時監測,及時發布增雨雪、防雹作業指令,並實施作業。
(二)作業條件預報能力建設
1.完善作業天氣過程預報
利用常規數值天氣預報產品和氣象臺短期預報結果,結合作業天氣概念模型,開展作業天氣過程預報,判別影響本地適合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天氣形勢和條件,作出24-72小時的作業天氣過程預報(包括落區、時段、天氣類型和結構等),為提前申報空域計劃、調配作業裝備、組織實施作業和加密觀測提供依據。
國家級主要基於中央氣象臺預報,發布全國和各區域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天氣過程預報。省級主要基於本省氣象臺預報,發布本省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天氣過程預報。
2.發展作業潛力預報
利用中尺度雲模式產品,參考各級氣象臺的短期預報訂正產品和短時預報產品,判別影響本地適合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雲繫結構、性質和作業條件,結合雲的監測分析,作出3-24小時作業潛力預報(包括空間分布、時段、雲性質和結構、作業方式等),為制定作業方案提供依據。
此項業務主要在省級以上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單位開展。國家級主要發展並運行全國/區域範圍的中尺度雲模式,定時發布12-24小時全國/區域作業潛力預報產品,並逐步發展雲模式集合預報產品。
省級主要釋用上級下發的作業潛力預報產品,並參考本省氣象臺短期預報、短時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報,製作發布本省未來3、6、12、24小時作業潛力預報產品。有條件的省可根據需要運行適合本地的具有更高時空解析度的中尺度雲模式。
3.強化作業條件臨近預報與預警
結合短時臨近天氣預報,基於衛星、雷達、探空等多種資料快速同化技術,發展具有快速滾動更新能力的雲場臨近精細預報和冰雹追蹤識別方法,與作業條件實時監測結果進行綜合分析,作出0-3小時增雨雪作業條件臨近預報和防雹作業預警,為作業方案設計和修訂、空域申報、作業指令下達提供依據。
此項業務根據需求在市級及以上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單位開展。國家級主要發展基於衛星、雷達、探空等資料的雲場臨近精細預報方法,統一組織研發雲場臨近預報和冰雹追蹤識別系統。在重大應急服務和聯合作業調度指揮時,運行快速更新的雲場臨近預報和冰雹追蹤識別系統,製作發布臨近預報和預警產品,為實時作業指揮提供依據。
省級本地化運行快速更新的雲場臨近精細預報和冰雹追蹤識別系統,參考氣象臺發布的臨近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產品,製作發布增雨雪臨近預報產品和防雹預警產品,為本省實時作業指揮提供依據。
市級本地化運行快速更新的雲場臨近精細預報和冰雹追蹤識別系統,參考上級指導產品,結合本地雷達等實時監測,作出本市範圍分縣的增雨雪臨近預報和防雹預警產品,並通過業務平臺向縣級實時推送。
(三)作業指揮能力建設
1.強化作業方案設計
依據作業條件和作業技術指標,在作業條件監測和預報基礎上,結合飛機和地面作業系統布局及作業效果評估需要,制訂飛機和地面作業預案、作業方案以及配套的加密觀測方案。根據臨近預報預警以及跟蹤監測的天氣實況,及時修訂預案和方案,強化作業預案和方案的科學性、針對性。
作業預案內容主要包括:作業天氣及雲系類型,作業目的(人工增雨雪、人工防雹等),作業區域(目標區),作業方式(飛機、地面等),飛機播撒高度,作業時間初步部署計劃。作業預案一般需在作業前24小時完成。
作業方案設計內容主要包括:作業天氣及雲系類型,作業目的(人工增雨雪、人工防雹等),作業區域(目標區),作業對象(目標雲),擬採用的催化技術(冷雲催化、暖雲催化等)和催化劑類型,作業方式(飛機、地面等),作業時機、作業部位、催化劑(作業用彈)量等作業綜合技術指標。在飛機作業方案中,需設計飛機作業(兼探測)的水平航線與垂直航線(必要時)。地面作業方案中,需設計參加作業的站點、裝備類型(火箭、高炮、地面催化劑發生器等)和發射仰角、方位角等具體作業參數。省級對下級的指導作業方案一般需提前6小時發布,本級的作業方案一般需提前3小時發布。
國家中心主要負責設計國家級高性能飛機跨區域作業預案及作業方案,區域中心主要負責設計區域內飛機聯合作業預案及作業方案。
省級主要負責制訂省內飛機作業預案和方案,指導市縣制訂作業預案和方案。
市縣級主要負責日常地面作業方案的設計與調整。有作業飛機的市級需制訂飛機作業預案和方案,防雹作業方案由市縣級根據本地天氣雷達或移動雷達實時資料制訂並直接發布到各防雹作業站點。
2.提高作業空域申報審批效率
密切聯合軍隊、民航等空域管制部門,建立飛機和地面作業空域計劃申請和飛機調度、飛行保障等高效協調工作機制,保障飛機、地面作業實施與順利運行。定期向所屬的空域管制部門備案飛機和地面作業空域保障年度計劃,制訂並完善人工影響天氣飛機作業和地面作業的空域報批業務相關的制度、規範、流程以及標準,不斷提升作業空域申報的自動化、信息化和規範化水平。
(1)飛機作業空域申報
根據飛機作業預案,提前24小時以上向所在空域範圍的航空管制部門申報飛機作業的空域使用計劃,包括:作業飛機信息和起備降機場計劃、作業區域(目標區)、作業起止時間、作業高度等。
根據飛機作業方案,並按照空域管制部門的要求,提前2小時以上向航空管制部門申報飛行方案,包括:作業飛機信息、起備降機場、作業起止時間、飛行航線、飛行高度等。
聯合軍民航空域管制部門,推進自動化飛機作業空域申報審批系統建設,提高全國飛機作業空域管理的規範化和集約化程度。
國家中心主要負責制訂空域報批業務相關制度、規範和流程,會同國家空管部門審定全國飛機作業空域劃定、全國年度飛機作業計劃,負責組織跨區域作業空域協調和空域申報;區域中心會同區域空域管制部門審定本區域飛機年度作業計劃,負責組織區域內飛機聯合作業空域協調和空域申報。
省級會同本省所屬的空域管制部門審定省內飛機年度作業計劃,負責組織本省飛機作業空域協調和空域申報。有作業飛機的市級飛機作業空域申報參照省級模式。
(2)地面作業空域申報
根據地面作業方案,並按照空域管制部門的要求,由省或市級提前2小時以上向所屬的空域管制部門申報地面作業空域計劃,包括:作業站點信息、作業區域(目標區)、作業時間、裝備類型等。
根據地面作業方案和作業指令,由縣級或以上地面作業指揮部門(根據各省實際)適時向所屬的空域管制部門申報地面作業空域,包括:作業站點信息、作業區域(目標區)、作業時間、裝備類型、射擊仰角、方位等。
加快建設全國人工影響天氣地面作業空域申報系統,推進省及以下各級人工影響天氣部門的業務應用,提高地面空域申報審批效率和規範化程度。
3.加強作業調度指揮
國家級、省級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開展重點地區、重大天氣過程和重大應急服務等作業需求、作業條件、作業計劃等聯合會商,加強上下聯動和跨省區聯防作業,建立並逐步完善會商制度、流程和調度、指揮機制。
(1)飛機作業調度指揮
按照飛機作業方案,提前部署作業飛機,落實飛機作業人員、播撒裝備、觀測儀器、通信設備等,做好飛行前各項準備工作。利用作業指揮系統,實時調度並指揮飛機作業,加強內外場業務運行協調,準確發布飛機作業各項指令,動態監控作業全過程,及時調整訂正作業方案,收集作業信息和作業外場天氣實況變化,跟蹤了解天氣變化。
國家中心負責跨區域作業和重大應急服務作業的協調、調度、指揮,負責收集匯總全國飛機作業信息;區域中心負責區域內飛機聯合作業的協調、調度、指揮,負責收集飛機聯合作業信息。省級負責本省飛機作業的調度指揮與作業信息收集,有作業飛機的市級參照省級模式執行。
(2)地面作業調度指揮
地面作業調度指揮由市縣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部門負責。根據地面作業方案,落實地面作業人員以及作業裝備和配套觀測相關儀器設備,及時做好作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利用作業指揮系統,實時、準確地發布地面作業各項指令,開展對作業全過程的動態監控,根據實際情況對作業方案及時進行調整,收集作業信息和作業外場天氣實況變化等。
4.建立集約化作業指揮系統
遵循全國氣象信息網絡系統總體設計方案,吸收各省作業指揮系統特色功能,以東北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程建設的作業指揮系統為示範,逐步建立國家、區域、省、市、縣統一集約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系統和平臺,有機結合全國氣象電視會商系統,實現全國各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指揮的上下互通、功能互補、規範集約,提高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的效率和科技水平。
(1)通信傳輸系統
依託氣象業務網,補充建設飛機與指揮中心的空地通信網、指揮中心與軍民航的空域申報網、指揮中心與作業站點的作業指令與作業信息傳輸網,實現觀測數據、指導產品、作業指令、作業信息的實時傳輸,提高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時效性和自動化水平。
(2)人工影響天氣專用資料庫
依託國家和省級的綜合氣象信息共享系統,補充建立各級人工影響天氣專用資料庫,並納入各級數據環境統一管理。及時收集整理多尺度雲降水觀測數據、業務指導產品、作業信息、典型過程作業個例信息等多種數據,進行規範化存儲管理並為各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科研人員提供共享服務。
(3)人工影響天氣綜合分析平臺
借鑑MICAPS和SWAN等發展成果,根據人工影響天氣決策指揮和效果分析對多源、多類、多尺度雲降水動力和宏微觀物理信息分析處理需求,發展以雲降水精細分析、反演融合和三維綜合顯示分析等為核心功能的軟體平臺。強化雲降水生成發展動力和微物理宏微觀結構的分析技術和方法的綜合應用,實現星基、空基和地基等多類雲降水實時監測信息、反演融合產品、雲模式產品以及空基、地基作業信息、作業站點信息等的綜合集成分析,並支持監測分析、預報製作、作業方案設計、調度指揮和效果分析等業務功能。重點發展以雷達資料與產品應用為核心的作業實時指揮功能。
國家級主要負責統一設計作業指揮系統,會同省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部門,組織開發軟體整體框架並實現核心功能。省級主要負責系統的本地化部署並組織市縣和作業站點進行安裝培訓和本地化改造。
(四)作業實施能力建設
1.發展飛機增雨作業能力
大力發展飛機增雨作業能力,增強對大範圍雲系、跨區域播撒催化和應急作業的能力。在重點作業保障區,加快建設續航能力強、負載大、升限高、抗結冰能力強的多功能高性能作業飛機,配備適用不同類型雲系(冷暖雲或混合雲)、不同催化劑類型(人工冰核、致冷劑、吸溼劑等)和催化方式的機載播撒裝置。
進一步完善地方常規作業飛機的建設,配備兩種以上機載播撒裝置,開展滿足地方需求的增雨作業,並配合高性能作業飛機開展保障重點任務的聯合作業。選擇基礎好的飛機停靠地,配套建設和改造飛機作業保障基地,完善工作、生活等基礎設施。
國家級主要負責全國飛機作業系統的總體規劃布局、國家級高性能作業與探測飛機及其保障基地的建設;省級根據全國規劃布局並結合本地實際需求,負責地方常規作業飛機及其適用機載播撒裝置以及保障基地的建設,有條件的市級飛機作業系統建設參照省級模式。
2.提高地面作業裝備現代化水平
優化地面作業裝備布局,按照「限制規模、提升質量、確保安全」的原則,在現有地面作業系統基礎上,重點發展新型火箭等地面作業裝備,提高地面作業裝備的整體科技水平與作業安全水平。
在國家級和地方重點作業區,逐步淘汰性能落後、安全性低的高炮和火箭,更新列裝固定和流動相結合、人工操控和智能遙控相結合的新型自動化火箭作業系統,發展高效、適用不同高度、不同類型作業對象的體播撒火箭。
結合作業需求並根據重點作業區的範圍、下墊麵條件、降水(冰雹)集中分布與移動路徑以及火箭、高炮的影響面積,科學合理地布設火箭、高炮作業裝備的位置與規模。
在地形雲特徵明顯,作業影響區風場觀測分析基礎上,在山區適量布設具備風向、風速、上升氣流探測能力的人工操控與智能遙控相結合的地面催化劑發生器系統。
國家級主要負責全國地面作業系統的總體規劃布局。省級根據全國規劃布局和本地實際需求,負責省內人工影響天氣地面各類作業裝備的統一購置、作業裝備和作業站點的統一布設。市、縣兩級負責轄區內地面作業站點和各類作業裝備的具體建設以及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3.加強作業實施的規範化
(1)飛機作業
根據飛機作業方案和作業指令,按照飛機作業和機載探測有關規程、規範,完成催化劑裝配、播撒實施、機載雲物理探測、登機觀測記錄等,按規定及時向地面指揮中心傳報作業信息和作業區雲場變化情況。作業後及時維護飛機播撒裝置和機載探測設備。
國家中心主要組織實施國家級飛機跨區域作業以及飛機作業信息和作業區雲降水場基本觀測信息上報;區域中心組織實施區域內飛機跨省區聯合作業以及飛機作業信息和作業區雲降水場基本觀測信息上報。省級組織完成省內飛機作業和飛機作業信息的收集上報。有作業飛機的市級參照省級模式完成飛機作業過程。
(2)地面作業
根據地面作業方案和作業指令,按照地面火箭、高炮、發生器等作業相關規程、規範,完成作業用彈(催化劑)裝配、火箭和高炮作業、地面催化劑發生器燃燒、地面作業信息和觀測記錄等,按規定及時向指揮中心上報作業信息、作業現場及雲場變化實況。作業後及時維護、保養地面作業裝備。
國家級主要收集地面作業信息與作業現場及周邊地區降水(降雹)、災情等信息。省級收集並上報省內地面作業情況。市縣級負責組織轄區內作業站點完成作業與各種信息上報過程。
4.推進地面標準化作業站點建設
加快標準化作業站點建設。國家級組織編制增雨、防雹作業站點標準化建設規範。省級制定全省作業站點標準化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督促各級人工影響天氣部門按要求實施,並組織驗收。市縣級按照省級要求,遵照建設規範具體組織實施標準化作業站點建設。
(五)作業效果評估業務建設
1.作業效果直觀對比檢驗
利用雷達等雲降水觀測資料,開展對作業前後的雲宏微觀特徵以及地面降水(降雹)粒子譜特徵的對比分析,提出作業效果物理響應證據。進行催化劑擴散傳輸計算,確定作業影響區和對比區及其變化,分析作業影響區、對比區以及作業前、後各類雲降水宏微觀特徵量的變化率,開展基於物理檢驗的作業效果直觀對比檢驗業務。
國家級持續完善作業效果直觀對比物理檢驗技術方法,進行典型過程的作業效果檢驗。省、市主要依靠雷達和地面觀測開展人工增雨雪及防雹作業過程效果直觀對比物理檢驗分析業務,編制上報年度檢驗報告。
2.作業效果定量統計檢驗
加強作業效果檢驗統計方法研究和業務化推廣應用,結合各地作業特點,發展基於地面降雨資料和雷達資料的定量統計作業效果檢驗方法與技術系統。建立作業效果定量統計檢驗業務,開展針對作業過程、作業季節和年度的人工增雨雪(飛機、地面)、人工防雹效果檢驗工作。
國家級負責組織技術方法、規範編制和技術系統研發與推廣應用,匯總審核各省上報的年度作業效果評估報告,編制國家年度作業效果評估報告。
省級按照推廣的技術方法和要求,開展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業效果定量統計檢驗業務,編製作業過程、作業季節和年度效果檢驗報告並及時上報。
有條件的市級或縣級,可在省級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作業效果統計檢驗工作。
3.開展面向用戶的綜合效益評估業務
聯合農業、林業、水文、環保、民政等相關部門,及時收集飛機和地面作業信息、雲降水監測信息以及水文、糧食、環境和生態等相關信息,發展科學合理的作業效果綜合評估技術方法,進行作業效益的綜合評估,定時、定期編制上報相關服務材料,為各級政府和上級業務管理部門提供決策支持。
國家、省級及時收集轄區內作業信息和觀測實況,編制針對重大作業過程和作業季、年度的作業效果綜合評估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當地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市縣級可根據需要在省級指導下開展此項工作。
(六)裝備保障與安全管理能力建設
1.健全業務規範和標準
加快人工影響天氣裝備功能規格、安全儲運規範和作業操作規程、標準的制定、修訂與推廣應用。重點編制催化劑檢測技術標準、機載探測設備與播撒設備功能規格和標準、飛機探測與作業技術規範等標準。按照《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武器裝備、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人工影響天氣裝備和作業站點安全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業務規範。
國家級主要組織制訂全國性業務技術規範,承擔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省級主要根據地方需要編制省內業務技術規範,承擔有關標準的制修訂工作,負責本區域業務規範和標準的推廣應用工作。
2.加強專用裝備質量管理
加快建立人工影響天氣專用技術裝備業務許可制度,對相關設備供應商的資質進行審核,明確專用技術裝備性能要求、技術支持、維護維修等標準,建立裝備生產許可、準入和定期檢測制度。
國家級編制和修訂專用技術裝備管理辦法,組織完成技術審核、業務考核和業務試用,提出對在用設備彈藥缺陷產品召回意見。
省市縣各級人工影響天氣機構按照國家級部署,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承擔專用技術裝備日常管理工作,及時將缺陷產品數據逐級上報。
3.加強業務安全監督檢查
國家和省市級要認真執行作業裝備和作業站點年檢制度。國家級定期組織開展全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安全檢查,省級每年組織省內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安全檢查和裝備年檢。加強空域申請、彈藥儲運、轉場交通、現場作業等重點環節的監督管理,積極推進物聯網監控技術的業務應用,逐步實現作業裝備購銷、運輸、儲存的全程安全監管,保障作業裝備的安全。
4.加快新型裝備和催化劑推廣應用
加快推進催化能力強、安全性能好、自動化程度高的新型作業裝備列裝。加強成核率高、溫度域廣的冷雲催化劑新配方的鑑定與業務推廣,進一步推動暖雲催化劑改進和業務試用。聯合相關單位,共同推進雲雷達、探空火箭等新型人工影響天氣探測裝備業務應用,加快國產機載雲粒子探測設備的考核定型。
(七)科技支撐能力建設
緊密圍繞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存在的關鍵科技問題和迫切需求,瞄準中國氣象局四項研究計劃提出的科技研發任務,充分利用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和省部、局校等共建的科技研發平臺以及現代科技發展成果,建設人工影響天氣科技創新團隊,積極推進重大科研項目的實施,通過基礎研究和重大科學試驗,強化人工影響天氣機理、效果評估及適用技術研究,推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提升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的科技含量。
1.開展雲降水機理研究,發展人工影響天氣數值模式
選擇典型地區,充分利用現代大氣水和雲觀測及數值模式手段,研究建立大氣水循環過程和不同降水效率形成的機理,研究雲水轉化理論和概念模型及關鍵科學指標,揭示特定地區大氣水循環演變特徵規律。優化雲微物理過程,發展含有詳細雲物理過程的高時空解析度中(小)尺度數值模式,研究改進雲降水過程的數值模擬方法與同化技術,發展具有不同催化機制的人工影響天氣數值模擬技術,加強數值模式產品的檢驗和解釋應用。
國家級重點開展具有詳細雲物理過程的高時空解析度中(小)尺度雲物理模式研發,建立基於不同動力框架、能滿足不同類型降水雲系和複雜地形下人工增雨雪、防雹需求的數值模擬預報業務系統。省級根據地方作業特點,開展模式產品釋用和驗證工作,有條件的省級可配合國家級開展有關模式的改進與業務試用。
2.開展探測資料反演融合研究,提高作業條件監測分析水平
圍繞雲降水形成發展關鍵過程,利用衛星、雷達、飛機、探空、GPS/MET、微波輻射計和風廓線等多種資料,研究用於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監測的雲結構及雲水各種參量的反演算法和多源資料融合技術,優化和改進雲降水精細分析產品。以衛星、雷達監測指揮為核心,建立並完善作業雲系宏微觀作業條件指標,提高對典型雲系增雨雪、防雹作業條件監測和識別水平。
國家級主要聯合相關業務科研機構,牽頭組織具有科學設計綜合觀測試驗,研究新型資料的雲分析反演技術與算法,開發作業條件和效果監測識別新產品。
省級主要根據各地雲系特點,開展雲分析產品釋用,在國家級指導下,優化並改進資料反演算法和融合技術,建立完善作業條件指標,配合國家級開展綜合觀測試驗。
3.加強關鍵裝備和實用作業技術研發,提高作業能力
大力發展國產化的地面和機載雲物理專項探測儀器設備,發展適合我國各類冷暖雲催化的催化技術裝備。國家級主要聯合相關企業開展新型機載作業裝備研發與業務推廣應用,聯合相關科研機構開展地面和機載雲物理專項探測儀器研發與業務推廣應用。省級主要根據各地特點和優勢,與相關機構合作開展地面增雨雪、防雹作業裝備研發,配合國家級開展新裝備、新技術業務試用工作。
國家級主要在北京周邊和部分區域中心所在地,建設先進的國家雲霧實驗平臺,完善各類室內實驗軟硬體環境,建立冷雲室、膨脹雲室、高速風洞、氣溶膠室,配備相應的室內綜合監測設備,開展針對各種雲降水基本物理過程規律、自然與人工催化的成冰核化和凝結核化過程規律的雲霧實驗專項研究。利用功能先進的雲霧實驗平臺,科學檢測並研究各類催化劑的成核性能。聯合有關科研院所和高校,開展新型高效催化劑的研製,研製適合我國應用的高效安全的成冰催化劑和暖雲催化劑。
省級主要開展新型催化劑的業務試用工作。
4.開展大型科學試驗,完善作業效果檢驗技術
在全國觀測條件比較好且增雨雪、防雹作業能力強的地區選擇若干外場科學試驗區,利用目前先進的觀測手段(如飛機、雷達、衛星等),結合數值模擬技術,按隨機化作業要求,針對不同雲系選擇不同的作業手段(飛機、火箭、高炮及地面燃燒爐等),開展長期隨機化播撒作業,積累科學試驗數據,獲取隨機化播雲作業定量統計效果和物理證據,優化作業指標。針對不同雲系獲取播撒時間、位置及劑量的優化作業方法,建立人工增雨雪、防雹作業「適當時機,適當部位和適當劑量」的定量化科學指標,揭示不同雲系雲中水分轉化及降水形成機理。
國家級牽頭組織,負責試驗的科學設計、技術指導和試驗數據的統計分析,發展技術方法;依託建立的國家級增雨、防雹試驗示範基地和效果檢驗示範區落實試驗方案,組織調配探測和作業設備,組織開展試驗。
省級負責試驗的具體實施,收集整理相關數據,在國家級指導下,開展分析評估工作。
5.加強科普宣傳,科學回應社會關切
全面規劃和統籌推進人工影響天氣科普宣傳工作。立足人工影響天氣的基礎性和公益性特點,把握科普宣傳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強化人工影響天氣基本原理和方法等科學屬性的同時,客觀看待和分析人工影響天氣基礎設施和科技能力方面仍然存在的不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科學解疑釋惑,正確引導輿論。
健全完善常態化的人工影響天氣科普宣傳組織工作體系。制訂專題科普宣傳年度工作計劃。圍繞部門合作、系統協同,統籌協調社會媒體和部門資源,發揮兩方面積極性和優勢,加大科普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人工影響天氣科學的認知。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各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機構
1.加快國家級業務機構建設
加快國家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機構建設,努力建成科研與業務相結合、指揮指導有力、業務運轉順暢的國家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中心,充分發揮全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發展、區域管理、作業指揮實施、科技開發以及裝備研發保障等作用。
加快國家級分中心—東北區域人工影響天氣中心示範建設,逐步推進西北、華北、中部、西南、東南等區域中心建設,主要承擔跨省區聯合作業組織協調指揮、國家高性能飛機和示範基地管理、區域業務指導等任務。
2.完善省級業務機構建設
常態化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的省級應單獨設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機構,並核定相應人員編制。主要承擔本省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指導及飛機作業實施、空中雲水資源監測、作業效果評估、空域協調、裝備安全管理等任務,配合開展跨省聯合作業。
3.健全基層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機構
常年持續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市應單獨設立市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機構,短期季節性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市可統一由市氣象臺承擔人工影響天氣業務。主要負責組織本市高炮、火箭(或飛機)作業,開展效果評估;承擔上級委託的作業人員培訓、考核,負責作業裝備安全管理、作業信息收集、上報和信息服務等。
統籌推進縣級人工影響天氣機構建設,推動地方政府按需設立獨立或與氣象防災減災機構合署辦公的人工影響天氣地方機構並核定編制。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地面人工增雨雪、防雹作業,作業信息、災情信息收集上報等。
(二)加強隊伍建設
1.合理設置業務崗位
按照科學、高效、規範的原則,分級、分類設置人工影響天氣崗位。國家級(包括分中心)和省級設置人工影響天氣基本業務崗、科技開發崗和業務保障崗,並設置首席指揮崗和首席服務崗。市級、縣級根據業務需要,合理設置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崗位。規範鄉村高炮、火箭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崗位。
2.加強人才引進和技術培訓
根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發展對綜合探測分析、雲物理數值模式預報和技術產品研發等人員的不同要求,加大引進高素質人才。創新和完善人工影響天氣高層次人才引進、柔性流動和優秀畢業生引進機制。與高校密切合作,促進人工影響天氣相關學科建設,聯合建立教學實習基地。根據人工影響天氣高層次、骨幹人才和隊伍建設需要,建設必要的人工影響天氣特色培訓基地。加強國家級和省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實現指揮和作業人員資格、操作技能培訓常態化。針對不同崗位和人員結構,制定業務培訓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制定人工影響天氣各級各類業務崗位培訓計劃、培訓要求,編寫系列教材、課件、題庫,通過集中面授和遠程培訓等多種方式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
3.完善和創新人才工作機制
組建若干由國家級(包括分中心)、省級專家組成的、有專業特色的人工影響天氣創新團隊,培養專家型、複合型人才隊伍。在國家級、省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單位推進建立首席技術崗位等人才激勵制度,充分發揮國家級和省級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安全檢查員隊伍的作用。建立特殊人才津貼制度和優秀業務人員轉崗機制,鼓勵優秀人才從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改進人才評價辦法,逐步完善重實績、重貢獻的人才激勵機制。
4.分類規範基層從業人員待遇
推動市、縣、鄉鎮地方政府制定相關政策,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在保障基層人工影響天氣地方編制人員待遇方面的作用,地方管理和氣象管理相結合,實現多渠道管理和落實人員編制,完善鄉村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的職業和待遇,穩定基層作業隊伍。
(三)完善制度規範
1.制定完善標準體系
發揮全國人工影響天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職能,加快制修訂人工影響天氣條件監測、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業、效果檢驗評估、催化劑檢測、安全防控、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標準,建立完善人工影響天氣標準體系。
2.強化業務考核制度
建立分級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考核體系和分類獎懲機制。分別制定針對單位(機構)和工作人員的年度業務考核任務和標準,包括取得的作業效果、社會經濟效益以及業務值班數量和質量、技術開發、技術指導產品、決策服務材料、專項業務任務、重大服務效益等。
3.完善作業資質審查制度
完善作業單位資質審查制度,嚴格作業單位申請條件、申報評審程序和監督管理。建立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準入制度,明確國家、省、市、縣各級人工影響天氣機構以及企業、社會團體等作業組織的業務範圍。建立完善作業單位資質的分級分類制度和管理辦法,規範不同資質作業單位在作業地區和飛機、地面增雨雪、防雹等作業領域的權限,以及相應的申請、評定、年檢和管理程序。組織作業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分類管理,包括作業指揮人員、高炮(火箭)操作人員、飛機作業人員、作業設備年審檢修人員、培訓師資等,強化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確保作業人員業務技術素質。
(四)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保障機制
1.建立穩定的公共財政投入制度
積極爭取公共財政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支持,加大對人工影響天氣監測平臺、作業指揮平臺、通信平臺、標準化作業站點及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2.建立多元化經費投入機制
拓寬經費來源渠道,建立主要受益行業的資金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投入人工影響天氣事業。積極通過科技部門、自然科學基金等經費渠道,支持人工影響天氣理論研究和技術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