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中,這位面容憔悴,胸前配搭著大紅花的男人,就是張玉環,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
1993年10月24日,村子裡,年僅6歲的張磊和4歲的張翔忽然失蹤。其家屬以及同村人員四處尋找,未果。次日,被發現死在附近的下馬塘水庫內。
當時最先趕到現場的是村醫張幼齡,她注意到了兩個孩子身上的傷痕,便開始勸說孩子的家長報警,經過警方的勘查,初步認定張磊張翔系他殺。26歲的張玉環,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無罪宣判。在被羈押9778天、近27年後,張玉環終於重獲自由,回到了家鄉。
張玉環曾經的家,早已敗落不堪,妻子也在他被羈押後的第三年,就和他離婚改嫁他人,老父親也早已去世,慶幸的是老母親尚且健在,等到了張玉環沉冤得雪;兩個孩子雖然在成長的路上,經歷了難以想像的艱難,也終於成家立業;何況張玉環還有一個重情重義的哥哥,27年來,一直為張玉環能夠伸冤而四處奔波。
張玉環是不幸的,他被羈押9778天、在獄中生活了近27年,原本溫馨的家妻離子散。同時,張玉環又是幸運的,隨著我們法制愈加完善,張玉環沉冤得雪,還可以得到幾百萬的國家賠償。
近日,在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後,張玉環又向政府提出了四個要求。
1、要求村子給他一家九口安排土地。
2、給他安排低保、社保及承包他的房租。
3、老家房子塌了,給他重建。
4、給他的兩個兒子安排工作。
張玉環對政府提出的這四個要求,讓眾多網友對張玉環的同情度降低了,認為張玉環的要求實在有點兒過分了。
張玉環提出的第二條,關於醫保、社保、低保以及房租問題。因為辦案部門的責任造成錯案,張玉環基本失去勞動能力且多病,給他辦理醫保、社保、低保以及房租這個要求尚屬合理。
張玉環提出的第二三條,關於房子的問題。同樣也是因為錯案的問題,致使張玉環的房子年久失修,破敗不堪,從情理上講,當地政府有責任為其解決住房問題,也算是可以協商的問題。
但是,張玉環提出的第一條和第四條要求,明顯是獅子大開口了。
按目前的土地政策,三十年不變,村裡的土地已經劃分給全體村民承包管理,不會有多餘的土地,因此劃分土地估計有很大困難。需要當地政府另想別的辦法,或者等以後有機動土地再予解決。
最過分的還是第四條,給張玉環的兩個兒子安排工作的要求,簡直說就是極其無理了。
張玉環口中所謂的安培工作,肯定不是建築工人、保安員之類的工作,肯定要求國家編制的工作。
現在入職公務員等在編制的工作,都必須經過重重考試的,張玉環的兒子肯定不能通過,明白著就是讓政府違規操作,違背法律和道德的事兒,政府肯定不會答應的。他下一步,是不是該要求政府給他分配一個老婆了呢?
而且,張玉環出獄,是法院秉承疑罪從無的原則,做出的判決,一切都還沒有塵埃落定呢。
對於張玉環提出的四個要求,第二點以及第三點,當地政府部門當即就答應了張玉環,可以幫他安排醫保、社保、低保,以及承包他的房租。房子塌了,也答應用政府的錢幫他重建。但是關於第一點給他一家九口安排土地,還有第四點給他兩個兒子安排工作,政府部門並未給予答應。
對這件事,您怎麼看?是張玉環理所應當,還是貪心不足蛇吞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