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法律應明確野生動物概念

2020-12-04 廣州日報

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決定》),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與熱議。廣東省有關部門也在持續加強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

專家:須進一步明確範圍並加強監管

紅餐網創始人陳洪波說,目前已明確提到的禁食野生動物裡,廣東人飲食習慣中的高頻食材品種並不多,對於消費者而言,某些原材料不能用了,轉食其他即可,不會有多少特別不習慣。而對於養殖戶、經營者的影響,需要逐步消化。

儘管如此,廣東餐飲服務行業秘書長程鋼仍然建議,餐飲業要嚴格遵照相關政策執行。

廣州一家以食蛇著名的餐飲企業董事長建議,待餐飲業恢復營業後,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動物批發市場和肉菜市場的管理,同時,政府相關部門出臺和完善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誰經營誰負責,一旦發現企業不規範經營非養殖類經濟動物,重典處罰,以警戒不良者。

對於《決定》的出臺,廣東省生物資源應用研究所研究員胡慧建說,學術界曾對野生動物的概念有討論,但法律尚無明確界定。對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條例的執行力度需加強。

胡慧建建議,對人工飼養動物也須確保安全:首先要能溯源,要符合檢疫標準;其次要有專門交易市場,確保全鏈條衛生。「這個過程中,政府監管必不可少。」胡慧建建議,不能單靠增加人手進行管理,還可藉助高科技力量。

行動:近一個月出動林業巡查執法人員13.2萬人次

「對於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我們深惡痛絕。」有政府部門人員表示,對於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的行為,政府部門也持續加強打擊力度。

如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東省林業局、廣東省森林公安局先後公布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政策,加強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

從1月19日至2月18日,廣東省累計出動林業巡查執法人員13.2萬人次,其中出動森林公安民警5.84萬人次,累計巡查人工繁育單位2.26萬家次;出動自然保護地、國有林場野外巡護7.16萬人次,巡護野生動物分布地3.3萬次;立案158起,其中刑事案件58起、行政案件100起;累計收繳野生動物8571隻/條,清理捕鳥網3042米。

省林業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全省22個國家級、28個省級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將做好監測預警工作,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及時預警。各地要強化候鳥等野生動物的主要分布區、越冬地、停歇地等重點地區的巡護力度,確保異常情況第一時間發現,第一現場處置。

省林業局要求,各地要突出「捕、養、售、運、食」五個環節,組織各地森林公安、野生動物保護等執法力量,分區施策、精準打擊,對珠三角地區重點打擊餐館場所、集貿市場等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活動,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重點打擊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行動。對於罰沒的野生動物要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有條件的要進行集中處理。

對水生野生動物的違法打擊行動也在持續。自2月11日起,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水生野生動物專項執法行動。為確保行動取得實效,該廳成立了行動領導小組,協調指揮開展執法行動,執法行動要求全省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查處水生野生動物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做好水生野生動物養殖場所封控隔離;積極配合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行為。

來源:南方日報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胡群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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