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師:建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設立「護生日」、禁止動物表演

2021-01-21 佛教在線

聖輝法師在建議中指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將濫捕濫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安全隱患問題帶入公眾的視野中。因濫食濫用野生動物引發的全球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已經成為影響我國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進程的重大風險因素之一。對於生態文明建設,佛教認為,人類社會與自然萬物是相互依存,是「正報」與「依報」的關係,依報隨著正報而轉移。以下為聖輝法師建議全文。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的建議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將濫捕濫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安全隱患問題帶入公眾的視野中。截至到2020年立夏的5月5日,全球確診病例數364萬例,死亡超過25萬例。此次疫情也是我國建國以來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我國各行各業不同程度的復工延遲,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難以估量的損失。而去年美國爆發的號稱40年來最致命的流感,則有兩萬人死亡,超千萬人被感染。在兩年間,發生的嚴重威脅著人類生存的疫情教訓,這無疑是對中華民族敲響了警鐘。因濫食濫用野生動物引發的全球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已經成為影響我國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進程的重大風險因素之一。

對於生態文明建設,佛教認為,人類社會與自然萬物是相互依存,是「正報」與「依報」的關係,依報隨著正報而轉移。所以佛教徒認為在疫情面前,更要胸懷珍惜生命「自利利他」的菩薩精神。2016年3月8日,我作為上一屆的全國人大代表,就建議設立「護生日」,形成「救護生命、保護生態、愛護自己」的共識,宣傳保持人類與自然之間的終極和諧的生命理念。使人倍覺感動的是、2020年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更是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中國進程,重新審視《野保法》,甄別管理短板,完善保護制度,結合《決定》,作為湖南省佛協會長、省環保志願服務聯合會名譽會長、本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我,在聽取了戰鬥在野生動物保護一線工作人員、志願者的良言與意見後,謹對《野保法》提出以下修改建議:

一、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立法目的

據科學界現有的研究結果,人類約70%以上的傳染病與野生動物有關。從公共健康保障角度講,不當利用野生動物的巨大風險性及其導致大規模疫病傳播的可能性未受到足夠重視,是引發17年前的「非典」和如今的新冠病肺炎疫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護野生動物,不僅要考慮其對人類的經濟價值和生態價值,更要站在維護公共健康安全的高度,加強野生動物疫情的防控。現行《野保法》立法目的沒有考慮野生動物對公共健康風險的影響。所以,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儘快修訂《野保法》,將公共健康安全內容寫入立法目的條款。應當在考量生態系統、物種和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的基礎上,更加充分地考慮公共健康安全等因素。需要經過科學論證,免受「飲食文化」等因素的幹擾,確定禁食的野生動物範圍。在制定相關規定時候,林業草原、農業農村、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應共同參與,充分考慮包括公共健康安全在內的各方面因素。

二、擴大野生動物保護範圍,與時俱進重新定義野生動物概念

《野保法》突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固然沒錯,但忽視了對一般野生動物的保護。隨著食用一般野生動物存在傳播病毒的高風險性愈發顯現,應將其儘快納入法律規範的範疇。建議擴大《野保法》適用範圍至所有野生動物,通過立法全面禁止和嚴厲懲罰非法獵捕、殺害、出售、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攜帶、寄遞、利用、食用所有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而不限於現行法律中規定的瀕危、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三、建立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動態調整機制

野生動物保護名錄更新間隔時間相對較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發布於1988年,僅有零星調整。因此,建議相關主管部門聯合科研機構依據物種實際情況變化和需求,豐富評估內容,縮短評估周期,及時調整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並建立公布機制。

四、建立對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機制

市場上公開銷售的利於綠色農業發展的野生動物,如青蛙等,執法部門查處時卻無法可依。野味往往來源於農村,疏於管理亦導致許多販賣和食用野味的人過多捕獵。對此,建立從城市到鄉鎮的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保護機制,將是管控野生動物濫捕濫食源頭的重要手段。

五、明確禁止野生動物食用與交易,取消以商業為目的的野生動物人工繁殖

因「進補」及獵奇心理使得食用野生動物成為習慣,造成了獵捕、販賣、運輸、走私等現象屢禁不止,特別是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多是私人家庭行為,很難發現和查處,更難處罰。建議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明確野生動物經營相關的市場監督的執法部門及其職責,加大野生動物非法利用處罰力度,把非法消費納入管理和處罰範圍。建立並公布可食用動物名錄。此外,建議全面禁止書刊刊登動物食用性宣傳,從教育、宣傳角度改變國人食用野生動物的習慣。

現行人工繁殖許可制度過於粗放,商業性人工繁殖野生動物缺乏有效監管,為從源頭規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控制商業性人工繁殖的公共衛生風險,建議取消商業性人工繁育許可。以科研、藥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野生動物須建立嚴格審核制度,通過長期科學調研、反覆驗證等多個方面來評估確定。

六、全面禁止動物表演和商業展示

動物表演中多存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如老虎、大象、黑熊等,且經營單位多隸屬私人,時常出現被虐待、救治不及時致死等現象,既不利於提高全民動物保護意識,也不利於青少年對生命倫理、生物安全的認知,因此建議全面禁止。

七、嚴格市場準入

嚴格市場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巡查監管機制,不允許野生動物進入市場。同時,規範生鮮市場交易範圍,明確可交易可使用動物名錄,使群眾有法可依。

八、調整野生動物監管體制

明確野生動物保護涉及的執法單位及其執法範圍、流程等。建立各部門、各區域野生動物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立部門間、區域的監管協作機制,健全聯合或協同執法機制,公布監管體系、執法機制,為公眾協同參與提供法律依據。

九、增加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專章

公眾理解、支持和參與是保護工作開展的堅強後盾,這已在現行的《環境保護法》實施實踐中得到驗證。由此可見,公眾參與也必將是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重要原則。建議增加信息公開,為公眾參與監督野生動物保護提供便利;同時,完善公眾參與程序,包含但不限於檢舉流程、控告流程、監督機制、獎勵機制、舉報人保護機制等。

十、明確《野保法》中公益訴訟的內容

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都已經明確規定了公益訴訟制度,《野保法》作為環境保護法子法,也需明確規定公益訴訟制度。2020年1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通知,要求檢察機關積極開展源頭防控,積極穩妥探索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同時注意發現生鮮、肉類市場檢驗檢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促進完善相關治理措施。建議《野保法》修改時,應明確規定公益訴訟制度,允許社會組織和檢察機關起訴相關違法行為。

相關焦點

  • Qing聽丨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 多名公益人士支招
    11月6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邀請北京農林科學院、北京林業大學、北京理工大學等的專家學者,以及讓候鳥飛等的一線志願者,就此前全國人大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研討,收集各方觀點和意見,並將此作為建議稿向有關部門提交。
  • 西交利物浦大學學者參與撰寫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建議
    今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公布並公開徵求意見。包括西交利物浦大學健康與環境科學系肖凌雲博士在內的野生動物研究領域的專家學者,提交了針對修訂草案的建議。  年初以來,新冠疫情的暴發使得野生動物保護法成為受公眾關注的熱點。新冠肺炎是一種人畜共患傳染病,可由動物傳播給人類,一般認為病毒來自於蝙蝠。  今年2月,基於風險考慮,國家頒布了食用野生動物禁令,隨後宣布將修訂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
  • 梁從誡 汪松呼籲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
    應著眼於杜絕少數消費者和某些行業通過大量捕獵「吃、用、養」野生動物的陋習;擴大野生動物保護範圍,明令禁止為商業或「利用」目的捕獵任何種類的野生動物;禁絕任何種類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進入市場;在餐館中禁止以任何種類的野生動物做成食品供顧客消費;對所謂「野生動物園」的建立和養殖野生動物應有嚴格限制。
  •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專家建議推出可食用動物白名單
    鑑於全面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還需要一個過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儘快通過一個專門決定十分必要。在《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前查漏補缺此次通過的決定聚焦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目的就是要在相關法律修改之前,及時、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 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防範公共衛生風險成為重要原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對《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審議,並在全國人大網上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和北京農林科學院近日組織召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研討會,法學專家和野生動物保護一線的執法人員以及社會組織就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條款提出了建議。
  •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開啟新紀元 動物表演將受更嚴格監管
    中新社北京2月24日電 (陳溯)隨著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自2017年起開始實施,中國的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也開啟新紀元,對近年來廣受社會關注的野生動物表演、食用野生動物等問題制定了新的法律規範。23日,中國國家林業局的官方人士對新實施的法律進行了解讀。
  • 野生動物保護法擬修訂
    原標題:_金羊網   據新華社電 本月初,海南三亞水產碼頭發現百餘條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路氏雙髻鯊(俗稱錘頭鯊)被剁出售。針對當前亂捕濫食野生動物時有發生的情況,25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嚴格規範了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行為,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將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裝上法律的「牙齒」。   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一是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 周洪宇代表: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野生動物」概念
    周洪宇建議,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改為野生動物保護與管理法,大幅充實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章野生動物管理部分的內容。周洪宇認為,具體而言,應從法律名稱、立法宗旨、法律概念、適用範圍、管理範圍、政府職責、制度設計、動物福利、禁止交易、禁食行為、監督、法律責任、法律實施等方面,對《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修改。
  • 《野生動物保護法》大修 委員呼籲兼顧動物藥傳承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5日訊(記者臧允浩)時隔26年後,《野生動物保護法》大修。修訂草案關於「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等規定在收穫掌聲的同時,關於利用的條款也引發了諸多爭論:有人認為允許利用,將會打開危及野生動物生存的「法律口子」;但也有人認為不能「一刀切」禁止利用,否則可能危及我國民族動物藥的傳承。  就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骨科主任溫建民便呼籲:麝香、熊膽粉、虎骨、犀牛角等動物藥為中國傳統中醫的重要組成部分。
  • 楊朝霞:釐清「野生動物」的事理是《野保法》修訂的基礎,建議增設...
    2020年11月6日,中國綠髮會法工委組織召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研討會,邀請眾多環境法學專家、生態學學者、一線森林公安、各地誌願者參與討論,同時開放直播,吸引眾多養殖戶和熱心民眾。之所以野生動物保護法以及像我們這樣研究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學者能走到「前臺」,主要是因為野生動物今年影響了人類的身體健康,引發了公共安全的問題,野生動物保護原本只是環境法中一個很不起眼的邊緣問題。所以,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危機的發生給我們野生動物法學包括環境法學帶來了機會,讓我們可以同大家進行交流和溝通。關於風險防控的問題,關鍵是防控到什麼程度,存在分歧。
  • 公眾熱議與「十萬意見」 ——給「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法提建議 |...
    (受訪者供圖/圖)2020年春節,43歲的藏族僧人桑傑嘉措,一直忙著準備一份藏語問卷,準備向西藏、青海、四川、甘肅等地的藏族居民徵求意見,他們對野生動物的看法,對於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保法」)有何意見。截至2月14日,桑傑嘉措一共收到4078份反饋意見。
  • 葉榲平課題組:《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及基本原則
    該觀點認為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適用範圍較為狹窄,建議將《野生動物保護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立法進行系統梳理,整合為《動物保護法》,促進野生動物保護立法的綜合化和體系化。其二,制定《動物福利法》或《反虐待動物法》。
  • 馬戲團表演時老虎逃跑:如果禁止動物表演,那動物園應該關門嗎?
    而直到社會已經高度文明的今天,動物表演依然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之中,鬥牛、鬥雞、海豚表演以及上文中提到了老虎、獅子、狗熊等表演品類豐富,應有盡有。不少人覺得困惑,老虎是國家保護動物,為什麼馬戲團可以大張旗鼓地馴服老虎進而以此牟利呢?這是因為長期以來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17條規定,國家鼓勵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許可證。
  • 保護野生動物:需要合力+執行力
    針對人工繁育陸生野生動物,自然之友等社會公益組織在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訂提出建議時,提出應建立追溯和標識制度,以動物檢疫標準作為商業性人工繁育許可的前置條件,嚴格監管野生動物交易每一環節。   陳瑞愛代表也持同樣觀點。她建議設立一個正面的野生動物養殖清單,嚴格檢疫手續,允許進入市場,商家在銷售養殖動物時必須明確其為人工飼養,做到合法來源可追溯。
  • 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理念革新與制度重構
    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使野生動物保護問題再次受到全社會關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為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廓清了方向、奠定了基調。可以說,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既承載了全民對人與自然關係的集體反思,也是經由法律變革推進社會變革的重要契機。
  • 哪些動物不能吃?雲南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針對雲南省工作實際,《實施意見》專門明確,要加強邊境地區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加大對邊境地區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走私和非法貿易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要求將根據上位法修改情況及時啟動《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雲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的修訂工作等。
  • 志願者:建議科普研學活動禁看野生動物表演|中國綠髮會2020年...
    關注中國綠髮會,訂閱綠色未來編者按:近日,中國綠髮會徵集到關於科普研學活動禁看野生動物表演的建議,建議中指出讓孩子們觀看動物表演是與研學意義相違背的,並且存在安全隱患,提出禁看動物表演是與國際接軌,符合生態文明建設理念的,並給出在研學活動禁看動物表演的具體建議,詳見下文
  • 野生動物法啟動全面修訂 野兔、青蛙有望納入立法保護範圍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已經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工作,全面禁食野味有望在法律條文中得以體現。鍾南山院士在接受路透社採訪時也表示,我們應該與世界上的野生動物和諧相處,不要打破生態平衡,法律規定禁止飼養或食用野生動物是很有必要的。
  •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近來,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媒體也呼籲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經研究,全面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需要一個過程,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儘快通過一個專門決定,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緊迫。問:決定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是如何規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答: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在野生動物的保護,禁食的法律規範限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沒有合法來源、未經檢疫合格的其他保護類野生動物。
  • 保護野生動物亞洲國家如何立法
    屈文生 王春榮  野生動物非法交易、食用等行為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再度引發廣泛關注。主要旨在保護野生動物尤其是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其執行則成為問題的關鍵所在。  我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於1988年11月8日通過,此後經過多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