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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師資格考試過程中,法律法規中的教師權利這部分知識主要以客觀題的形式出現,集中以下幾種考題類型:①教師的權利都有哪些;②題幹給出相關例子,考生判斷侵犯/體現了教師的哪項權利;③關於權利地位的單選。這就要求學員在學習這部分知識時,不能只是簡單的機械記憶,更要對知識有深度的理解。故,對此部分進行梳理與整理。教師的權利,主要包括六大內容,我們可以總結為「一教二學三指導,報酬管理和培訓」,具體為:
(一)教育教學權
1.地位
教育教學權是教師為履行教育教學職責而必須具備的基本權利。
2.含義
教師有「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的權利,任何個人或部門都無權幹涉。
3.出題點
①識記類:地位反選;
②例子類:【反例】校長不讓老師上課;校長限制教師開展教育實踐;某教師被其他教師佔課;校長出於打擊報復心理,將教師調離教育教學工作崗位或解聘。
(二)學術研究權
1.含義
教師擁有「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的權利。
2.出題點
例子類:【反例】學校以教師需要專注於教學的名義,不允許教師參加科學研究或學術團體的活動。
(三)指導評價權
1.含義
教師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的權利。
2.出題點
例子類:【反例】校長禁止老師上課點評學生作文;【正例】教師給學生寫評語。
(四)報酬待遇權
1.含義
教師有「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的權利。
2.出題點
例子類:【反例】學校無故拖欠、剋扣工資;學校以愛心「捐款」的名義,在教師發工資的時自動扣除該部分「捐款」,變相強制教師捐款。
(五)民主管理權
1.含義
教師擁有「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的權利。
2.出題點
①識記類:學校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是(教職工代表大會)。
②例子類:【正例】某教師積極參加學校工會活動、對學校的改革發展建言獻策;【反例】教師對學校管理提出改進意見,但被學校打擊報復或解聘。
(六)進修培訓權
含義:教師享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的權利。
【測一測】
為了保護學生的隱私,某小學規定語文教師不得在課堂上點評學生的作文。該學校的做法( )。
A.正確,學校有權對教師提出工作要求
B.正確,學校應該滿足學生的自尊需求
C.不正確,學校侵犯了教師的專業權利
D.不正確,學校限制了教師的言論自由
【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教師的權利。教師的權利主要包括教育教學權、學術研究權、指導評價權、報酬待遇權、指導評價權以及進修培訓權。其中,指導評價權是指教師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的權利。題幹中,語文老師在課堂上點評學生的作文是教師的指導評價權的踐行;而該學校不允許語文老師在課堂上點評學生的作文侵犯了老師的指導評價權。因此,C選項正確。
ABD三項均與題意不符合,故本題選擇C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