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文化」這個詞,一度是公司專屬,是體制外的職場專屬,其實,在體制內的一些單位,也有一些「加班文化」存在,突出表現在單位上下,都以加班為榮,加班多,就是工作努力,不加班,就是工作態度不端正,這就是加班文化的主要表現。
但是,這種加班文化,在公司,或許是有好處的,是能夠給大家帶來價值,但是在體制內的這種「加班文化」,一定要自覺遠離。
因為,實事求是講,在體制內,除了極個別的單位之外,可以說絕大多數部門的工作量,是不需要通過加班來完成工作的,也就是說,如果一個部門,有濃厚的加班文化的話,只能說明,這個單位的整體效率很低,或者說這個單位的風氣不正。
加班文化盛行的單位,會倒逼本單位的同志,成為低效能的人。因為,明明正常的工作時間能完成的工作,因為要適應這個加班的氛圍,會慢慢把正常的工作,拖到下班之後再做,從而讓自己顯得「合群」。
加班文化對公務員的家庭也是一種巨大的負擔,如果家庭中的一個人,處在一個加班文化濃厚的單位中,就會導致本身角色在家庭中的缺位,一方面,自己沒有盡到家庭的責任,另一方面,在孩子心中的缺位,也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一定的障礙。
因此,如果你是剛剛進入體制的公務員,發現本單位的加班文化特別濃厚的話,第一要做的事情,不是融入集體,而是看一看,有沒有調整崗位的機會,如果有的話,要趕緊離開這個所謂的「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