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質災害分類分級原則
(1)地質災害是依據地質災害概念和涵義進行全面的科學分類。凡是與內動力地質作用、外動力地質作用、人類工程動力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以巖石圈自然地質作用為主導因素形成的自然災害都歸入地質災害類型。
(2)地質災害分類體系採用三級分類體系,把地質災害按照災類、災型、災種三級層次進行劃分或歸類。災類為一級結構、災型為二級結構、災種為三級結構。
(3)地質災害分級指標要反映地質災害的基本屬性特徵和主要災情特點。
(4)分級的級次數量和不同級次的差幅適當,要能恰如其分地反映不同種類、不同強度地質災害的成災差異。
(5)地質災害與其它自然災害分類分級要具有協調性、可比性。
二、地質災害分類
地質災害分類分級標準將地質災害的類型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發生處所進行劃分。劃分為地球內動力活動災害類、斜坡巖土體運動(變形破壞)災害類、地面變形破裂災害類、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類、河湖水庫災害類、海洋及海岸帶災害類、特殊巖土災害類、土地退化災害類共八類地質災害。
按成災過程的快慢劃分災型。從災害發生過程看,對人類影響最嚴重的是災害的活動過程。根據災害活動過程把地質災害劃分為突變型地質災害和緩變型地質災害兩類。突然發生的,並在較短時間內完成災害活動過程的地質災害為突變型地質災害。發生、發展過程緩慢,隨時間延續累進發展的地質災害為緩變型地質災害。
突變型地質災害包括:地震災害、火山災害、崩塌災害、滑坡災害、泥石流災害、地面塌陷災害、地裂縫災害、礦井突水災害、衝擊地壓災害、瓦斯突出災害、圍巖巖爆及大變形災害、河岸坍塌災害、管湧災害、河堤潰決災害、海嘯災害、風暴潮災害、海面異常升降災害、黃土溼陷災害、砂土液化災害共19個災種。
緩變型地質災害包括:地面沉降災害、煤層自燃災害、礦井熱害、河湖港口淤積災害、水質惡化災害、海水入侵災害、海岸侵蝕災害、海岸淤進災害、軟土觸變災害、膨脹土脹縮災害、凍土凍融災害、土地沙漠化災害、土地鹽漬化災害、土地沼澤化災害、水土流失災害共15個災種。
三、地質災害分級
1.地質災害災度等級劃分
地質災害災度分級,以一次災害事件造成的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兩項指標把地質災害災度等級劃分為特大災害、大災害、中災害、小災害4級。潛在地質災害根據直接威脅人數和災害期望損失值亦劃分為相應的4級災害。
地質災害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發生過程中直接造成的現場經濟損失,強調的是直接致災原因是地質災害且經濟損失發生在即時即地。
地質災害期望損失是基於地質災害發生概率計算出的,在相當長時期內的年平均經濟
損失值。非實際發生的災害經濟損失,為預測經濟損失。
地質災害災度等級分級表中,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兩項指標用於地質災害發生後確定災情使用。直接威脅人數和災害期望損失兩項指標用於潛在地質災害(尚未成災的)防治分級時使用。
2.地質災害災變等級劃分。
包括地質災害在內的自然災害的災情程度主要取決於兩方麵條件:災害活動程度和災害影響區受災體的易損程度。災害活動程度主要指災害活動強度(或規模)、活動頻次。災害活動是自然環境變異的結果。自然環境變異程度越高,災害活動越強烈,破壞能力越大。在災害研究中,為了區分災害活動與災害的成災後果,把災害活動程度稱為災變強度,把對災害活動程度的分級稱為災變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