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man與CEAP第一作者Fedor Lurie (Jobst維管研究所,託萊多;美國密西根大學,安阿伯市)一起公布了新的CEAP 2020分類。Passman強調:「CEAP系統已被國際上所有靜脈協會廣泛接受。此次修訂的目的是加強我們對靜脈疾病的整體認識,提高出版文獻的科學標準。」
「我們的工作小組面臨的挑戰是如何在保持2004年版本完整性的條件下對系統進行改動,同時提出有意義的更新以推動CEAP向前發展。同樣重要的是需要避免研究和證據綜合導致的時間延遲,」他補充說。
在由 Passman和Lurie主持會議期間, Lurie還對更新方法進行了概述,每個團隊的領導人主要關注CEAP分類的四個組成部分之一的評審工作,並分別解釋了對系統最重要的更改(如果有的話)。
關於「臨床」因素,Mark Meissner(華盛頓大學醫學院,西雅圖) 主張CEAP是可複製的,以證據為基礎的,並對執業臨床醫生的負擔較低。對「C」有兩個補充:冠狀靜脈血腫現在被認為是「潰瘍的預測因子,類似於其他的皮膚變化(C4c)」;而復發性疾病也將被認為是系統的一部分(例如,靜脈曲張復發的C2r和靜脈潰瘍復發的C6r)。
Elna Masuda(夏威夷大學,檀香山)提出了「病因」部分的修訂,其中包括對靜脈疾病的描述的變化。對於「無」(En),以前被認為是沒有靜脈畸形的病人;現在,如果沒有發現其他典型的靜脈病因,那些具有典型的與靜脈疾病相關的臨床症狀的病人也可以歸入這一描述的參數。
對於「先天性」(Ec)病例的定義,從「先天性畸形,可能在出生時很明顯,也可能在以後才被發現」調整為「出生時存在,但在以後的生活中表現出來」。原發性靜脈疾病的新定義為「靜脈瓣和/或靜脈壁的退行性過程,導致瓣膜鬆弛或靜脈壁薄弱,導致一些病例出現靜脈回流」。
最後,繼發性靜脈疾病被分為靜脈內(Esi)和靜脈外(Ese),前者是引起靜脈壁和/或瓣膜損傷的情況,後者是局部或系統地影響靜脈血流動力學的病狀。
在對CEAP「解剖」部分的主要修訂中,Harold Welch(萊希醫院和醫療中心,伯靈頓)詳細地指出,任何報告的下肢靜脈疾病「應被確定為右(R)或左(L)」。此外,Welch強調了使用特定的解剖學縮寫而不是數字的必要性。
關於「病理生理學」模塊,Ruth Bush (休斯頓大學醫學院,休斯頓)評論說,雖然這一部分沒有明顯變化,但「可能單獨作為病理生理機制或與瓣膜功能不全或反流相關的促進因素」應包括體重指數小於30 kg / m2,右心衰,小腿肌肉泵血功能受損,或小靜脈瓣膜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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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venous news
採編:王紫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