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近些年是我國歷史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時期之一,災害多發並發,大災突發連發。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組織開展了多次救援速度快、動員範圍廣、投入力量大的抗災救災鬥爭,奮力奪取了抗擊南方低溫雨雪冰凍、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樹地震、甘肅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的偉大勝利。目前,正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效有序地進行四川蘆山地震災區各項抗災救災工作。我國在抗災救災實踐中,不斷提高應對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堅持走中國道路、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增添了正能量。
一、災害管理體制更加凸顯政治制度優勢
我國實行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抗災救災管理體制,確立了相應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了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應對巨災、重災,黨中央、國務院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科學決策、全面部署、指揮堅強有力。國家及時成立統一、高效的救災領導機構或明確指揮機構,確保了抗災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開展。設立國家減災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減災救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協調開展全國重大減災活動和抗災救災工作。根據突發自然災害事件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設定了四級響應機制。建立了災害信息發布、救災應急物資儲備、災情預警會商和信息共享、重大災害搶險救災聯動協調、災害應急社會動員等機制。每當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國家減災委、民政部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和災區政府,快速傳遞和共享災害信息、組織開展緊急會商、分析研判災害形勢、聯合向災區派出工作組、研究落實各項支持措施,形成了分工負責、密切配合、高效協同的強大合力。面向主要災種,國家設立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發揮了加強預警、防範、應急搶險等降低災害損失和安置受災群眾、支持恢復重建的關鍵作用。這次四川蘆山抗震救災,中央明確由四川省統一領導、科學調度、統籌安排,國務院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加強指導、協同支持,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緊密配合、有力有效的聯動機制。地震發生後第二日,搶險救援、醫療救助、物資保障、生活安置等有序進行,震區基本實現救援全覆蓋。國際輿論普遍認為,中國救災體制具有明顯優勢,反應更快、效率更高。
二、抗災動員機制更加注重凝聚中國力量
扶危濟困、大愛無疆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價值理念。我國在抗災救災中,堅持政府主導,積極支持社會廣泛參與,注意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形成了多元主體結合的強大合力,使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社會主義優越性得到更加充分發揮。
我國初步建立了以軍隊、武警、公安、消防為骨幹的突擊力量,以抗洪搶險、抗震救災、森林消防、海上搜救、礦山救護、醫療救護等專業隊伍為基本力量,以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和應急志願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因此,每當重大自然災害來臨,解放軍、武警部隊迅速行動,第一時間發出救援命令,各系統救援隊及時到達,一場舉國參與、各部門全力應對的應急救援火速展開。積極推動將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納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推進了減災救災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了一支由63萬餘人組成的災害信息員隊伍,防災減災人才隊伍不斷擴大。
我國初步建立了以搶險、搜救、救護、救助、捐贈為主要內容的救災應急社會動員機制,抗災救災的社會動員能力和社會資源整合能力顯著增強。在重大自然災害面前,全國人民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社會各界踴躍奉獻愛心,積極投身志願服務活動,形成了強大的社會凝聚力,充分展示出億萬人民休戚與共、心手相連的情懷,以及中華民族萬眾一心、同舟共濟的精神。僅四川汶川抗震救災,就接收了捐贈款物790多億元,眾多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奔赴災區服務,創造了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規模的捐贈活動和志願服務行動,為奪取抗震救災鬥爭的勝利作出了巨大貢獻。
同時,我國還注意在減災抗災救災中引入市場機制,綜合運用購買服務、經濟補償、資金融通等方式,把優質資源導向急需的救災物資儲備、減災應急裝備推廣、防災減災關鍵技術研發等關鍵領域。大力推進農村住房保險等工作,促進政府救助、社會捐贈、災害保險有效銜接,多渠道分擔災害風險,提高了全社會抗禦自然災害風險的能力。
三、災民救助更加注重多種需求
在救災中做好應急轉移安置工作,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是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工作重點。我國通過完善救災物資儲備調運體系、健全救助政策、增加救助項目、提高救助標準、擴大救災受益範圍等系列舉措,成功實現了應急救助、過渡期救助、冬春救助的銜接,有效保障了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顯著提高了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綜合效能。
我國初步形成了方便快捷的儲備、調運、接收、發放、回收相銜接的救災物資調度體系,高效調運了災區群眾急需的食品、飲用水、帳篷、活動板房、衣被等生活必需物資,基本實現了自然災害發生後24小時內受災群眾得到初步救助,確保了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水喝、有臨時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治療;新增了過渡期生活救助、後續生活救助、旱災救助、遇難者家庭撫慰金、「兩孤一殘」(孤兒、孤老、殘疾人)生活救助項目,把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公路、鐵路滯留人員納入救助範圍,開展了對受災群眾的精神撫慰和心理援助,使救助項目更加符合受災群眾實際需求;規範了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細化了冬春救助工作實施過程中的調查評估、制定救助方案、資金申請和安排、資金發放、監督管理、績效評估要求,嚴格了確定救助對象的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程序,受災人員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四、災害應對更加注重法制化科學化
全國人大通過並頒布《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制定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範了突發性自然災害事件應對行動;制定了《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明確了政府、社會、個人在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確定了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原則,建立了救災準備、應急救助、災後救助、恢復重建相銜接的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制定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舟曲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確立了以人為本、尊重自然、統籌兼顧、科學重建的方針,有力支持和保證了災區恢復重建任務的完成。
同時,民政部、財政部、國家標準委等部門協同配合,進一步構建了中央宏觀政策和部門專項政策相銜接的災害應對制度體系,如民政部制定了救災應急工作規程,出臺了自然災害救助評估辦法、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等文件,國家標準委制定了《災區農戶住房倒塌(損壞)數量抽樣核查方法》,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制定了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
我國高度重視、積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推進減災救災事業,制定實施了國家防災減災科技發展規劃,通過研究相關前沿科學技術、更新減災救災技術裝備、加強災害信息化建設,應對災害的現代科技水平顯著提升,有力推動了災害管理從過去人工操作為主的粗放方式向精確精細方式轉變。
我國成功發射了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A、B、C星和風雲三號A星、風雲二號E星,初步建立了衛星減災應用業務系統,加強了衛星遙感、無人駕駛飛機、北鬥導航定位等高新技術在防災減災救災領域的應用,提高了重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救災應急現場保障能力。在國家科技項目、863計劃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安排實施了一批氣象、地震、地質、海洋等方面科技項目。民政部組織實施了亞洲巨災綜合風險評估技術及應用研究、中國巨災應急救援信息集成系統與示範等項目。利用現代通信、計算機、信息管理等技術,建立了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實現了中央、省、市、縣四級全覆蓋,自然災害信息管理水平顯著提升。
五、災害應對更加注重預防與應急並重
在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我國自然災害明顯增多。面對嚴峻的災害形勢和挑戰,我國初步建立了以應急指揮、搶險救援、災害救助、恢復重建等為主要內容的救災應急體系,有效提高了應急救援、運輸保障、生活救助、醫療救助、衛生防疫等應急能力,基本建立了中央、省、市、縣四級災情上報的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切實做到了第一時間開展搶險救援、緊急轉移安置、傷員救治、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修、資金物資保障等行動。在抗擊重大自然災害中,實現了從啟動應急響應到調運救災物資、從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到安定災區人心、從開展社會捐贈到組織恢復重建的高效進行。同時,我國相繼制定實施了《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實施了災害防治重大工程,提高了颱風早期預警水平,加強了農林病蟲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的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在17個交通樞紐城市設立了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各省份和92.7%的地級市、80%的縣建立了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初步形成了中央、省、市、縣四級救災物資儲備網絡。設立全國「防災減災日」,建成4116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應急避難場所遍布全國城鄉,有效增強了自然災害風險綜合防範防禦能力和救災應急能力。
同時,我國本著開放合作的態度,建立了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國際減災戰略、人道主義援助事務協調辦公室、亞太經社理事會、世界糧食計劃署、糧農組織等機構的緊密型合作夥伴關係。(李立國 作者:國家減災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