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李殷婷
土壤保護刻不容緩
土壤是萬物之源,農業之本,全球約95%的食物來自土壤,土壤的健康與否關係到人們的「米袋子」和「菜籃子」,而土壤出現有機質下降、重金屬和有機物含量升高的現象,保護土壤刻不容緩。
土壤汙染主要原因
土壤具有過濾和緩衝汙染物、降低和削弱汙染物危害的巨大潛力,但這種能力是有限的。土壤的汙染大多來自人類活動,如不可持續的耕作;採礦、熔煉和製造業在內的工業活動;生活垃圾、畜禽廢物和城市廢物的隨意堆放;農用殺蟲劑、除草劑、化肥的過度使用;以及車輛尾氣排放等。
土壤保護有法可依
近年來,我國對土壤汙染防治越來越重視,先後出臺了《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5月28日)、《土壤汙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使得土壤保護有法可依。
日常保護土壤的措施
少用塑膠袋、一次性發泡塑料飯盒;不隨意取土;不亂扔電池;不濫用農藥、化肥;廢水、廢氣自覺達標排放;固體廢物規範儲存;監督土壤違法行為。
如何了解土壤是否汙染?
四種情形要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調查:(1)重點行業企業曾用地: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以及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用地的疑似汙染地塊;(2)表明有汙染風險的地塊:土壤汙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汙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3)用途變更地塊: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建設用地地塊;(4)在產土壤重點監管單位轉產關閉地塊:土壤汙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應當由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汙染狀況調查。
土壤汙染了怎麼辦?
經調查,土壤不滿足相關標準的要進行風險管控或治理修復,達到管控或修複目標值再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