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國第一個封建王朝為秦國。但秦國統一全國,與其多位國君當過人質密切相關。從某種程度上講,沒有人質或質子制度,就沒有秦朝的統一全國。
人質在古代更多的賦予質子的含義。百度百科中定義為:質子是指人質。古代派往敵方或他國去的人質。多為王子或世子等出身貴族的人。
人質起源於公元前720年的東周時期,衰微的東周王朝與諸侯國鄭國互換人質。《周鄭交質》記載:「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
後來,質子制度演變為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之間的一種外交方式,起一種約束作用,類似於現代的擔保,用於求和求援或者是為了消除彼此間的懷疑和猜忌。
質子制度究竟作用如何呢?
對某些諸侯國有一定擔保作用。公元前266年,趙惠文王去世,趙太后管理朝政,秦國猛攻趙國。《觸龍說趙太后》記載為,「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太后向齊國求援,齊國要求以太后的兒子長安君前往齊國作為質子。太后疼愛長安君,執意不同意。左師觸龍勸諫「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言下之意,長安君出任質子,能夠提高極大的威望。在觸龍的勸諫下,太后「於是為長安君約車面乘,質於齊,齊兵乃出」。也就是說,長安君成為了質子,齊國軍隊立即出動援助趙國。
質子這種方式對質子有幫助提高作用。許多諸侯國王子通過質子這種特殊方式得到了鍛鍊,提高了威望,回到本諸侯國之後,很多成為了國君。
對某些諸侯國沒有什麼擔保作用。秦惠文王之子嬴稷,曾在燕國作質子,回秦國後成為秦昭襄王(公元前306年至前251年在位)。在秦昭襄王時期的公元前260年,發動了長平之戰。此戰中,秦軍共殲滅趙軍45萬多,對當時戰國六雄之中最強的趙軍予以了巨大打擊,奠定了秦國統一全國的基礎。而當時秦昭襄王的孫子子楚正在趙國作質子。
為什麼質子制度對某些諸侯國的約束或擔保作用不大,甚至沒有作用,特別是秦國,毫無顧忌地大打出手。
首先是質子的生命一般不會有影響。自周朝開始,「禮」的地位很高,甚至「以禮入刑」,「禮」既是道德標準,也是法律規範。春秋戰國時期也延續這種思想,受到「禮」的約束,對於質子,人身自由不管怎麼限制,但不會出現生命危險。
其次,各諸侯國君的兒子很多,即使殺了質子,還有包括嫡系、庶出在內的其他兒子,對出質諸侯國而言,本國的生存或稱霸才是最重要的。
正因如此,相對不按套路出牌,商鞅變法後愈發強大的秦國藉此成為「質子制度」的最大紅利獲得者。
長平之戰時期,秦昭襄王的孫子子楚在趙國做質子,並沒有受到趙國的傷害,只是待遇下降。後來子楚認識了呂不韋,呂不韋還獻美貌的趙姬於子楚,並生下兒子,即嬴政。子楚後返回秦國即位,成為了秦莊襄王。
出生後並在趙國生活了9年的嬴政,也算質子。後來,嬴政回到秦國,於公元前246年即位為秦王。
秦王嬴政即位後,秦國自公元前230年開始,經過9年時間,先後滅掉了韓、趙、魏、楚、燕、齊戰國六雄,最終統一全國。中國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由此而誕生,秦王嬴政也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稱為始皇帝,即秦始皇 。
因此,可以說,秦國是質子制度的最大受益者,秦國最終統一全國與其多位國君當過人質密切相關,質子制度於秦國從發展、壯大,直至建立統一的封建王朝中起了重要作用。
參考文獻:《左傳》之《周鄭交質》;
《戰國策》之《觸龍說趙太后》:
《中國法制史》(楊和鈺曾代偉主編四川人民出版社):
《中國通史綱要》(白壽彝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