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您關注過沒有,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有很多爭論。
爭論自然不是圍繞這一戰略是否正確,而是對陳舊的體制機制,有諸多不滿。
最著名的,當數中科院院士施一公在2014年時的公開批評: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什麼呢?是鼓勵科學家創辦企業。術業有專攻,我只懂我的基礎研究,懂一點教育,你讓我去做經營管理,辦公司、當總裁,這是把我的才華和智慧用到了錯誤的地方。人不可能一邊做大學教授,一邊做公司的管理人員,一邊還要管金融。我們從領導到學校,從中央到地方,在鼓勵科技人員創辦企業,這是不對的。我們應該鼓勵科技人員把成果和專利轉讓給企業,他們可以以諮詢的方式、科學顧問的方式參與,但讓他們自己出來做企業就本末倒置了。
在實地採訪中,國策君也曾經碰到不少各種各樣體制機制上的阻梗。
有一位科學家完成了一個國家級項目,主要成果是研製成功了一種重要的醫學儀器,打破了歐美國家的壟斷。但就是這樣一個重要的成果,卻在轉化過程中遇到了各種麻煩:企業看上了想買專利,學校不願意——怕賣便宜了,涉嫌國有資產賤賣;想以遠低於進口設備的價格賣給各大醫院,醫院不願意——國外廠商壟斷了銷售渠道;科學家不懂經營,市場開拓不順利——面臨國外競爭對手的打壓。可見,科技成果的轉化,仍然在各個層面面臨著體制機制的不順暢。
縱觀近幾年國家推出的鼓勵創新、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力度實屬空前。
2015年3月,《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發布,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適應創新驅動發展要求的制度環境和政策法律體系,為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
2015年6月,《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發布,強調完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創業智慧財產權保護。
2016年3月,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正式頒布,自此,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體系逐漸形成,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制度缺失、體制機制障礙等問題也得到一定程度地解決。其中更是明確:科研成果轉化成功,科研人員可享受不低於50%的比例用於獎勵。
完備的頂層設計、力度空前的鼓勵機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還缺什麼?
最近,李克強總理針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體制機制問題,連續發聲。先是在考察科技部時,專門來到政策司體制改革與創新體系建設處,強調要加快推進科技和相關領域改革,以體制機制創新有效促進科技創新。接著又在23號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再次強調了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要針對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和堵點,強化督查評估,總結地方經驗。
總理分別從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科研項目決策機制、促進各類創新主體融通發展等方面提出要求。一要研究擴大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期權和分紅等激勵政策實施範圍、放寬實施條件,修訂以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的股權獎勵科研人員所涉及的國有資產評估備案相關規定,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相關所得稅政策,以改革新突破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二要聚焦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優化國家科技重大任務布局,健全公正科學的評審規則,完善科研項目決策、資源分配等機制。促進科技與經濟、各類創新主體融通發展。三要進一步落實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推動內外資企業等市場主體深度參與創業創新。
幾項要求,戳中了當今創新政策的痛點。
創新不是科學家單打獨鬥,也不是企業的獨角戲,而是需要各個創新主體融通發展,形成各司其職的最大合力。以科技成果轉化為例,其涉及研究、開發、商品化轉化、產業化等多個環節,涉及政產學研金介貿等多個主體,涉及資金、技術、人才、信息等多方面要素。這些環節、主體和要素對應著若干個政府部門,這些環節能否銜接好,各主體之間能否協調配合好,各要素資源能否有效配置,決定了科技成果轉化能否順利地進行。
科學家的擅長是科研創新,企業的特長是開拓市場,高校、科研院所的優勢是培育創新萌芽。科技成果轉化中遇到的問題,比如成果該賣多少錢、科研人員該分多少錢、校企如何協作,這些問題往往不是一個主體能夠單獨解決的。創新驅動發展,就要將各個主體的優勢最大化,構建起流暢的協同創新機制。
如同總理所說,要推動市場主體深度參與創業創新。我們還要推動市場自身形成更加完善的創新機制。在美國,很多高科技公司已經形成了「一個CEO加一個科學家」的合作模式,科學家負責技術研發,CEO負責產業化和市場開拓,由此大量科研成果得以轉化,進而驅動發展。
如果說創新是一臺推動經濟發展的發動機,那體制機制就是汽車的變速箱,變速箱不平順,發動機就很難發揮出他的最大馬力。(人民日報中央廚房國策說工作室 肖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