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一共有過兩次,即1840年的第一次鴉片戰爭和1856年的第二次鴉片戰爭。第一次鴉片戰爭大清對手是英國;第二次鴉片戰爭大清對手是英法聯軍,兩次鴉片戰爭的結果,都以清朝慘敗而告終。
為什麼一個泱泱大國被打得慘不忍睹,其主要原因就是雙方武器有代差,大炮差距太大。
清朝軍隊使用的,都是些老掉牙的大炮,製作工藝落後,射程近,炮彈殺傷力小,精確度低。
英法軍隊使用的火炮則是加農炮、榴彈炮、臼炮、卡龍炮和康格裡夫火箭炮;與同時期清軍火炮比,英軍火炮不但炮壁薄,重量輕,而且填充速度快,質量好,射程遠。
英法軍隊已經裝備了前裝滑膛炮,開花炮彈已經開始使用。
1855年,西方國家已經製造出後膛裝線膛炮和發射錐頭柱體形的炮彈,十年之後,阿姆斯特朗又設計出前膛裝線膛重炮。
英法軍隊使用的火炮跟大清火炮原理相似,但鑄造工藝卻是天壤之別。
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時,工業革命已經發生80年,英國的鋼鐵冶煉技術有了劃時代的進步。
鴉片戰爭前夕,英國全國生鐵產量接近200萬噸,英國人把這些生鐵進行了二次熔煉,已經可以生產出含碳量很低的熟鐵甚至低碳鋼,要知道碳就是雜質,含碳量越低雜質越低,鐵的強度越高,韌性越高,炮彈就不容易炸膛。
而且西方大炮炮身鑄造工藝也非常先進,他們的炮管是在實心圓柱形上,用鏜床鏜鑽孔而成的,這樣鑄造出的大炮穩定性好,射程遠,精確度大大提高,耐壓能力大大增強。
而當時大清軍隊使用的主力大炮還是老掉牙的大炮,準確地說還是明末清初的「寶貝」或者仿造產物。
這些大炮雖然後來做過改進,但是改進後的大炮,甚至還沒有原來的射程遠。
改進是在嘉慶年間進行的,改進的初衷當然是朝廷也覺得落伍了,皇上對趕緊充滿期望,連名字都起好了,非常高大上——「得勝炮」。
可是新的大炮試射之後,文武百官大失所望,射程竟然連百步都不到,即使前明遺留的老古董"神樞炮"也比它遠。
清軍當時裝備的舊式火炮名字都是響噹噹的,有武城永固大將軍炮、神功將軍炮、制勝將軍炮、威遠將軍炮等,但萬變不離其宗,跟明末清初引進的紅夷大炮沒有多大進步,這樣的大炮讓邊疆的將軍憂心忡忡。
1835年,關天培曾經向朝廷提出了自己的擔憂,朝廷也表示理解。
盼星星盼月亮,半年之後朝廷新造40門大炮終於到了,關天培和官兵們興高採烈前去驗貨,竟然當場有10門炸膛,還有5門也出了故障!
負責檢驗的官員向關天培遞交一份報告:"碎鐵渣滓太多,膛內凹凸不平,遍布孔眼 ",其中有一孔洞,竟然能"貯水四碗",叫人哭笑不得。
道光二十年(1840年)三月三日的一份《澳門新聞紙》,是這樣評價清軍大炮的:"中國只知道用鐵鑄成炮身,不知道做炮膛,且鑄成炮身……全無科學分寸,所以施放不能有準頭……大約不能為害人物。"
看看吧,科學是殘酷的,也是清朝工匠所不能掌握的,單單就一個「沒有準頭」,怎麼指望它能上陣殺敵?
"火藥粒子粗糙,大小不均。發射氣味嗆人,明擺著是因為含有硫黃過多,遇到空氣之後受分解了,在紙上留下黑點和溼氣。"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多,但有兩條非常關鍵:一是朝廷思想不重視,覺得戰爭還是騎兵定勝負,火炮好壞對戰爭勝負影響不大。無足輕重;二是朝廷覺得大炮這種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不能無限制發展,害怕漢人掌握了,然後造大清的反。
對此,《清實錄》和《清會典》也直言不諱。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山西總兵官金國正上書朝廷說,自己標下的軍隊缺乏子母炮,並表示自己願意掏腰包造22門分給部下。
對這個請求,皇上應該非常感動才是;可是熱臉卻貼在了康熙的冷屁股上:"子母炮系八旗火器,各省概造,斷乎不可!前師懿德、馬見伯曾經奏請,朕俱不許。"
不止金國正一個人,碰壁的人大有人在。
雍正上臺後,繼承了康熙的遺志,在全國開展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廢武備"運動,除保留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地的子母炮外,其餘各省的子母炮拉到北京;即使是其它火炮,每1000名清軍士兵只允許配備10門炮。當然清軍海防炮臺的炮得以保留,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出,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大清火炮技術難以有所突破。
正是因為大清統治者的故步自封,才導致了大清在對外戰爭中一直被動挨打,一點都怪不得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