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間的經貿聯繫與政治外交關係之間如何相互影響一直是國際關係研究的重大理論問題,學者們圍繞兩者是否以及如何相互作用一直爭論不休。在中國外交實踐中,作為貿易大國,中國是眾多國家尤其是部分最發達國家的重要貿易夥伴,但中國的對外貿易關係似乎並沒有充分發揮穩定雙邊關係的有效作用,特別是和西方國家之間。比如,中國與美國、德國、日本等國的經貿聯繫十分緊密,但當中國與這些國家的政治外交關係出現震蕩或遭受衝擊時,經貿關係卻常常被準備或實際用作相互懲罰的手段。在這種情況下,能夠保證經貿關係不受政治外交關係震蕩的衝擊、達到「政冷經熱」的狀態實屬不易,所謂經貿關係成為政治關係「壓艙石」的案例其實十分少見。事實上,中國與一些國家的經貿關係倒是很容易受到雙邊政治外交關係波動的衝擊。
從更普遍的意義上來看,
當兩個國家的政治外交關係由於國內政治制度、價值觀、意識形態的顯著差異而易受衝擊時,經貿關係是否能夠以及通過何種機制發揮「壓艙石」作用,在雙邊政治外交關係偏離常態時能夠避免大幅度波動、將外交關係較為迅速地拉回常態?如何解釋為什麼有的雙邊經貿合作起到了政治外交關係的「壓艙石」作用,而有些經貿關係卻無法穩定政治外交關係?本文嘗試以多元利益基礎上的國內政治分析路徑來解釋上述問題。美國猶太裔學者阿爾伯特·赫希曼曾以一國戰略性使用他國對本國貿易依賴的角度,分析貿易結構如何促使在他國內部形成為本國代言的利益集團,從而使本國獲得外交上的相對優勢。本文借用這一思路,提出當貿易結構不能夠在貿易夥伴國形成願意付出政治資本以代言本國利益的利益集團時,貿易合作則無法起到政治外交關係的「壓艙石」作用,反之則相反。本文進而比較分析經貿合作的「壓艙石」作用在德國與中國、德國與俄羅斯的外交關係中的不同效果。
國際衝突與戰爭往往是由於雙邊政治外交關係遭受衝擊進而失控導致的,研究經貿關係是否以及如何具有防震功能的機制,對於我們理解和檢驗「相互依賴」、「貿易和平論」以及「功能主義」等國際關係理論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在國際關係實踐中所觀察到的「政冷經熱」現象,從國際關係理論來看其實是一個令人困惑的現象,雖然現有的理論在兩者之間正負相關的判斷上存在嚴重分歧,但都不認為經貿關係與政治外交關係可以彼此獨立、平行發展。本文的研究將會對「政冷經熱」現象提供新的解釋。更為重要的是,學術界和政策界一直在探討如何建立起對容易受到衝擊的雙邊關係的「風險管控」機制以穩定重要的雙邊關係,但人們往往把這種「管控機制」視為創新性制度設計問題,如建立高層溝通機制、民間交流機制等等,而忽略了對國際交往中自然產生的一些具有防震作用的「管控機制」的理解和利用。有鑑於此,本文將著力探討國家間經貿關係中存在的「赫希曼效應」,為風險管控的外交決策提供具體的借鑑思路。
一、經貿關係的「壓艙石」效應:爭議與共識經貿聯繫能夠促進國家間的友好與和平、給國家創造和平解決爭端的動機和機制,這一直是國際關係理論中建立在自由主義假定上的理論和邏輯判斷。關於這一「壓艙石」效應的功能主義理論解釋是,經貿關係能夠加強國家間的聯繫,建立相互依賴的關係,從而構建出共同體的機制和集體認同,減少國家間的誤解與誤判,增加互信,從而起到穩定雙邊關係的作用。而更為強調經濟理性的學者則認為,經貿關係的「壓艙石」效應關鍵在於建立了對未來經濟收益的穩定預期,增加了爆發衝突的成本和機會成本。而且,經貿爭端解決的協商慣例和機制可以幫助解決政治爭端,政治關係因維護經貿關係的需要而變得穩定,從而降低國家間爆發衝突的可能性。
然而,不少學者質疑自由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論斷。現實主義理論家們認為,國家的經貿聯繫可以成為權力的來源,這種經濟領域的權力與軍事領域的權力一樣,都能被用作操控國家間政治外交關係的手段,經貿強制手段可以服務於國家間對權力的競爭,而且同時也是這種永無休止競爭的一部分,經貿競爭與衝突往往會增加軍事衝突的危險。比如,貿易禁運是經貿關係被國家用於政治目的、加劇國家間緊張關係的手段,通過切斷貿易的強制手段,迫使對方政府改變政策,或是期待增加對方的國內政治壓力以促使政府倒臺而達到改變其政策的目的。但貿易作為外交手段究竟能否有效地影響政治決策,大量的實證研究並未發現一致的證據,因為作為改變外交政策與外交關係的強制性工具,經貿關係是否能夠發揮效力,其實取決於對目標國國內利益集團的影響。但反過來,貿易關係能夠發揮政治外交關係的「壓艙石」效應,也可以通過識別經貿關係的獲利者是何種國內利益集團來實現。
儘管經貿聯繫常被看作是一種雙贏關係,但它具有眾所周知的國內分配效應,即一部分人或某些特定利益集團從該國與另一國的經濟聯繫和貿易中得到相對更多的收益,從而形成既得利益集團。既得利益集團會利用手中的資源影響政府的政治決策,以阻止政府實施妨礙有利於其貿易的外交政策,從而保證其既得利益不受影響,並在可能的情況下進一步增加收益。這些既得利益集團成為經貿夥伴國在外交政策上的國內利益代言人,這一機制也被稱為「赫希曼效應」(Hirschmanesque Effect),其名稱源自赫希曼對利益集團如何影響政府決策的研究。在國際無政府狀態的假定下,國家間的承諾可能無效或不可信,國際承諾的可信性和問責其實只存在於國內政治和制度框架中,因此一國如在他國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則能夠有效地影響他國的政策。所以,「赫希曼效應」是一種長期有效的一國影響他國對外政策輸出的機制,就如經濟制裁的有效性通常要通過製造目標國國內不滿情緒,使其反抗政府,而當制裁沒有造成一國政府在國內離心離德時,則往往無效。同理,經貿合作對於政治外交關係的正面效應——「壓艙石」效應,如果沒有國內利益代言人的努力,「赫希曼效應」也往往難以發揮作用。
隨著中國崛起和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迅速上升,國際關係學者開始關注中國的對外經濟貿易聯繫是否帶來了對他國的政治影響力,但既有研究大都遵循現實主義的理解方式,將經貿聯繫、尤其是非對稱經貿關係看作是「權力」來源,仍將國家看作是單一行為體,考察通過非對稱經濟相互依賴帶來的一國(中國)對另一國的「權力」表現,卻鮮有仔細分析這種影響得以發生的國內機制,即中國的對外經貿聯繫是否通過有效地形成有力的他國國內利益代言集團而發揮「赫希曼效應」的問題。
二、經貿聯繫「赫希曼效應」的因果機制在其經典著作《國家權力和對外貿易結構》一書中,赫希曼探討了貿易如何成為國家權力的來源,以及國家如何戰略性地調整貿易結構以追求權力。貿易的「影響效應」增加權力的方法之一,就是利用貿易使貿易夥伴國中那些有權勢的集團成為雙邊貿易合作的既得利益者。在赫希曼的論述中,既得利益集團是一國戰略性地在貿易夥伴國內有目的、有計劃地製造出來的,而且是瞄準那些在政治上具有相對更大權力和影響力的國內集團。
隨著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國家間貿易關係和經濟相互依賴變得更為重要和複雜,早已不是赫希曼在60多年前所理解的、貿易可以被一國政府自如運用和戰略性操控,以增加其國家權力的情況。此外,與60年前相比,當今絕大多數國家的外交決策機制和實施過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都日益受到數量更多、更為多樣化的國內政治行為體的影響,國家使用經貿關係作為政治工具的難度加大。儘管如此,赫希曼關於貿易結構和國家間關係的論述,在今天看來仍具有相當大的啟發性。貿易具有國內分配效應,相當的貿易量而不同的貿易結構對外交關係的影響會有巨大的差別,因為不同的貿易結構意味著不同的國內利益集團對雙邊關係的關注,他們的行動能力和政治影響力直接決定了外交政策和雙邊政治外交關係的變化和穩定。在全球化時代,由經濟邏輯發展形成的貿易結構會帶來國內政治互動,並最終影響雙邊關係的穩定或變化,我們可以把這一過程稱為當代國際關係中的「赫希曼效應」。
(一)「赫希曼效應」:雙邊經貿結構和國際政治關係與赫希曼的初衷以及部分現有研究對貿易結構和國家間關係的理解有所不同,本文的「赫希曼效應」把貿易結構看成是外生的,即由經濟邏輯與需求決定,而不是在政治需求和權力追求目標下由一國戰略性設計和發展起來的貿易結構。我們並不否認貿易結構實際上或許部分是外交戰略的產物,但在本文中對此不予進一步探討。我們之所以沿用「赫希曼效應」一詞,源於赫希曼對利益集團的分析和強調,而觀察貿易結構所產生的利益集團及其政治影響,是本文解釋貿易合作的「壓艙石」作用是否得以發揮的邏輯和實證關鍵。儘管有關貿易與國際政治的宏大理論爭論通常可以以研究範式劃界,大致分為「自由主義」與「現實主義」兩個陣營,但本文的分析路徑不屬於其中任何範式,而是從多元政治主體的偏好、集體行動和政治體制的加總效應來解釋外交政策的輸出結果。
「赫希曼效應」得以發揮,在邏輯上需要一系列前提假定。第一,無論是作為個體或群體,國內政治行為體均為經濟理性行為體,即更偏好那些使他們獲得更多經濟利益的政策和對外關係。第二,在程序、制度上和過程中,外交政策制訂並非是國家作為單一行為體根據抽象的、整體的「國家利益」對國際環境的反應過程,相反,外交政策制訂過程是對國內利益的某種加總和平衡,深受國內政治中各行為體互動的影響。第三,外交政策決策者不追求對抽象的「國家利益」——國家短期或長期生存機率——實現收益最大化,而是要最大化其作為政治家的「政治生存機率」,即確保政治家個人或其政黨繼續執政機率的最大化。第四,政策分配的效應使相關個人或群體追求對該決策發揮更大的影響,從而保證(得利者)或改變(失利者)政策。
對外貿易之所以和外交政策掛鈎,正因為國際貿易其實是一個高度政治化的經濟領域,能夠帶來國內分配效應。經濟開放和市場擴大可以增加國民整體福利,但增加的福利在國內不同人群之間的分配並不平均,而且總體增加的福利也容易掩蓋一部分人由於貿易開放而利益受損的現象。由此,儘管從經濟學的觀點來看,在總體福利變化上貿易開放總是優於貿易保護,但貿易帶來的國內分配效應,使得實際的貿易政策遠比經濟學理論更為複雜,它是一個得益者與受損者之間的政治博弈,以及政治體制面對衝突時的政策偏好和各種利益進行加總平衡的政治過程和結果。當一國與他國進行貿易,貿易所帶來的利益不僅在兩個貿易夥伴國之間有著分配效應,即使在兩國均從貿易中獲利的普遍情況下,也存在收益的分配問題。同樣,貿易會在國內造成收益分配不均,一部分人群從貿易中獲益更大,而另一些人群的利益可能受到貿易的損害,這是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基本共識和「政治」介入國際貿易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二)對外貿易如何發揮「赫希曼效應」就外交政策而言,通過貿易得利更多的個人和集團希望雙邊經貿關係不受政治因素的影響或者被用於外交政策工具,從而影響正常的貿易活動。在雙邊政治外交關係受到外部衝擊時,得利者希望雙邊政治關係不要影響經貿關係,而當貿易結構確實遭受政治關係影響時,這些得利者則有動機影響國內政治決策,促使政治家控制雙邊政治外交關係的波動幅度,並儘快結束波動。
貿易結構和貿易夥伴的政策影響經貿關係與政治關係之間的關聯程度。在雙邊貿易中,戰略性產品如能源、食品等與政治關聯大,貿易產品替代性越低,貿易依賴越大,貿易夥伴也就越容易將貿易與政治掛鈎以獲得外交影響力。國家與其貿易夥伴的貿易結構決定了貿易受政治關係影響越大,得利行業對雙邊政治關係關注越密切,從而也更有動機動員政治資源來確保雙邊政治外交關係的穩定。得利群體使用政治影響力來保障雙邊政治外交關係的穩定性,其動機的強烈程度,取決於貿易結構與政治外交關係的勾連,以及貿易結構中出口市場或進口來源的可替代性大小等因素。
得利群體的政治影響力取決於兩個因素:群體的集體行動能力和特定政治制度賦予不同群體的政治權力。對特定群體來說,穩定的雙邊關係和外交政策是公共產品,即作為個體的得利者、甚至作為某一行業的得利者,可以不動用政治資源、不付出成本而享受由其他集團爭取到的穩定的雙邊政治外交關係,而理性行為體在面對具有公共產品性質的行動目標時,都面臨集體行動的困境,只有那些比較容易克服「搭便車」問題的群體才能夠成功爭取到公共產品,否則公共產品則面臨無人提供或提供過少的問題。一般認為,同質性高、已經具有其他利益勾連、具有固定組織機構、群體成員規模較小以及擁有關鍵群體的群體比較容易克服集體行動困境。在對外貿易問題上,普通消費者通常是貿易的得利者,但普通消費者群體往往過於分散,缺乏足夠的聯繫且異質性高,因此國家的對外貿易政策一般很少體現普通消費者的利益。相反,工會、商會、農協等群體卻具有更強的克服集體行動困境的能力,而且也掌握更多資源以影響國家的對外政策。
而政治體制是對具有政治權力個體的偏好進行某種加總的過程和機制,不同的政治體制賦予不同的群體以不同的影響政治的能力,比較政治學長期積累的研究和理論表明,選舉制度、立法機構、官僚機構等因素在其中發揮著關鍵作用。雙邊政治外交關係的決策機構一般是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在西方國家均為選舉產生,因此選舉制度、對行政和立法機構能夠產生影響的院外遊說集團、競選資金的募集制度以及行政與立法機構之間的關係等因素,對於得利集團發揮政治影響力都十分重要。
由此,「赫希曼效應」發揮與否及其效果大小,可以通過圖-1所示的機制鏈條加以說明。雙邊貿易結構比貿易量更為重要,因為貿易結構決定了「赫希曼效應」發揮作用的兩個前提條件——雙邊貿易的受益人群和貿易關係與外交政治關係的勾連程度,而後者又影響前者運用自己的政治經濟社會資源來穩定雙邊關係的動機強度。如果貿易結構中的產品比較容易受雙邊外交關係變化的影響,相關利益集團則會通過政治途徑穩定外交關係,進而穩定經貿關係,這就表現為經貿關係起到「壓艙石」的作用。反之,如果在雙邊貿易結構中貿易產品不容易受到政治衝擊,那麼利益集團並不需要通過影響雙邊政治外交關係來保證正常貿易,當雙邊政治外交關係惡化或遭受較大衝擊時,受益於貿易的群體也沒有動機來改善雙邊關係。在動機強烈程度既定的情況下,貿易是否能夠起到外交關係「壓艙石」作用,取決於貿易獲益群體對本國外交的政治影響力。當受益人為散落在整個社會的個體,缺乏必要的組織,或組織的成本很高,他們很難克服集體行動困境以形成集中的利益,因而其訴求在政治上無法得到滿足。相反,一些貿易產品的獲利者集中在某一地區或某一行業,他們通過現有的組織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克服集體行動困境,在政治上則能發揮更大作用,影響一國外交政策。另外,如果國家的政治體制給予受益群體以更多的影響外交、立法和政治決策的渠道和能力,則「赫希曼效應」更容易得到發揮。
三、中德、德俄雙邊貿易的「壓艙石」作用本節通過分析比較冷戰後中德和德俄貿易的「赫希曼效應」,來說明貿易發揮外交關係「壓艙石」作用的條件和機制。
(一)貿易結構比較:利益的集中與分散首先,就德俄和中德兩組雙邊貿易量的對比來看,中德貿易總量遠遠超過德俄貿易總量。據德國聯邦統計局的報告顯示,2018年中德貿易量達到2千億歐元,比德俄貿易量多出近1.4千億歐元。就貿易結構而言,從通常的判斷來看,兩組雙邊貿易都是「互補型」貿易,但實際上卻具有顯著的結構性差異。一方面,製造業和化工行業都是德俄與中德經貿合作的重點領域。中國和俄羅斯自德國的進口主要都是技術密集型、附加值高的機械設備、汽車及其配件、電子和化工產品。這些行業是德國經濟的支柱,其中製造業還吸收了大量德國勞動力,有超過26%的德國在職人員從事製造業,對德國社會的穩定也具有重要影響。因此,在德國國內分配效應上,德俄與中德經貿合作的最大得利集團都集中於製造業和化工行業,西門子、大眾、巴斯夫和拜爾等行業巨頭對於雙邊關係發展的起伏極其敏感。然而在另一方面,如果我們仔細比較德俄和中德貿易結構在不同行業以及行業的地區分布,卻發現兩者具有顯著差異。
1、德俄貿易德俄經貿合作最突出的特點是,在雙邊貿易結構中能源合作最為重要。俄羅斯是德國最重要的能源供應國,同時德國又是俄羅斯最重要的出口市場、貿易夥伴和投資來源國。鑑於俄羅斯國內市場和獨立國協國家市場需求下降,德國已成為俄羅斯天然氣的一個主要出口國,也是俄羅斯天然氣公司最重要的海外市場。2018年,俄羅斯22.1%的天然氣出口德國,而德國36%的天然氣供應來自俄羅斯。據德國經濟和能源部的數據,德國能源消費的22.6%是天然氣,其中90%依靠管道進口。工業領域是德國國內一個主要的天然氣消費行業,大約佔消費總量的35%,而最大的天然氣消費者其實是私人家庭,大約佔37%,主要用於供暖。如表-1顯示,俄羅斯出口德國的商品主要以能源為主,即使在烏克蘭危機爆發後,俄對德能源出口佔德國能源進口的比重也非常穩定。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德俄能源合作還發展出一種相互依賴的新模式,在整個價值鏈上創建了一系列德俄聯合項目。俄羅斯和德國公司的合作在整個能源行業價值鏈上擴展,其中包括聯合天然氣開採、運輸、銷售、加工、儲存等項目。同時,雙方還合作向第三國公司出口俄羅斯天然氣,開闢了新的第三方合作領域。從根本上說,德國擁有俄羅斯發展經濟需要的現代科技,而俄羅斯有德國必需的能源,這種互補關係隨著「北溪」天然氣管道項目的實施,變得更加牢固。
與其他經濟領域相比,能源行業具有戰略性和長期投資性質,對地緣政治衝擊敏感,因此能源行業具有極強的偏好,在政治上保證經貿合作不致因政治外交因素而中斷。另外,能源行業還具有集中化和壟斷性的特點,容易形成集體行動能力強的利益團體。在雙邊關係中,能源企業顯然是德俄貿易結構中最大的得利集團,基於能源行業的經濟利益集團因此成為影響德國對俄外交政策的重要因素。
2、中德貿易中德經貿合作則不然。雖然傳統上兩國經貿關係的特點是產品互補和產業間貿易,但是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德雙邊貿易商品結構已經發生變化,中國對德國電子產品和機械設備的出口份額開始大幅增長。在2007年以前,德國主要從中國進口勞動密集型產品。以2006年為例,德國57.42%的進口集中於電子、計算機和紡織品行業,在這些行業中德國出口只佔7.27%。其中,中國向德國出口的電子產品主要集中在行動電話、小家電等行業,而在2001-2006年間德國向中國出口的小家電銳減。中國向德國出口佔第二位的是辦公機器和電子計算機,隨著中國向德國出口的激增,德國在這一領域對中國的出口則不斷下降。自2006年以來,中國對德出口行業以計算機和電子電氣為首,德國對華出口則以汽車、機械設備、電機電氣、醫療設備和醫藥等產品為主。
從雙邊貿易結構來看,中國向德國出口的產品雖然量大,但是產品可替代性很高,傳統上德國從中國進口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很容易找到替代進口國。而近年來,隨著中國出口德國的產品開始轉向以資本技術密集型商品為主,中德雙邊貿易結構也有趨同發展的趨勢。而且,中國製造業升級又進一步促進了中國對德貿易競爭力的提升。因此,雖然中國已經成為德國最大的貿易夥伴,但是與此同時,中德貿易之間的互補性開始下降,而競爭性卻在上升。
(二)雙邊貿易造就的國內利益集團比較中德以及德俄雙邊貿易在結構上的差異,帶來了貿易所形成的德國國內利益集團在動用政治資本對雙邊關係進行遊說的能力和意願上的差異。
1、德俄貿易中的利益集團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是德俄關係中最為著名的利益集團,它成立於1952年,由德國工業聯合會、德國銀行業聯合會、德國保險業聯合會、德國商業聯合會、德國手工業聯合會等5個德國經濟界最為強大的利益集團及其相關成員組成,企業成員超過220家。該委員會代表德國經濟界在東歐國家的利益,被稱為德國經濟在東方的「外交官」,在遊說德國政府的對俄政策方面最為成功。冷戰時期,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的主要目標是克服冷戰陣營的限制,為德國與蘇東集團開展經濟合作創造條件。在其努力下,德國經濟界與蘇聯很早就建立了經貿聯繫,雙方經濟合作主要在能源領域。蘇東劇變之後,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成為德國對俄羅斯政策的代言人。它同「德俄論壇」以及「聖彼得堡對話」等機制一起,成為德國政治家和經濟界互動的重要平臺,其背後資金很多來自能源巨頭。長期擔任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主席的克勞斯·曼戈爾德是「聖彼得堡對話」機制的幕後推手,而曼戈爾德是德國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意昂集團和商貿集團麥德龍的董事會成員。由於曼戈爾德在德俄關係中所發揮的特殊作用,俄羅斯甚至聘其擔任俄羅斯在德國巴符州的名譽領事。從德俄關係發展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以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為代表,德國國內已經形成非常穩定和具有影響力的親俄經濟利益團體。
更為重要的是,德國政治體制的特性也使得經濟利益集團能夠發揮巨大的政治影響力。拉特瓦克曾指出,「德國政治體制中權力分散的特徵和相對弱小的德國中央官僚制,使得私營部門對德國政治能夠發揮較大的影響力。以至於德國政府必須允許商業界獨自主宰其國際活動,德國政府事實上被商人和公司所控制。通過支持經濟和商業界,德國政府的官僚再次獲得其權威。」事實上,相比於其他西歐國家,德國的國內利益集團數量較多,僅次於北歐國家和荷蘭,僅在德國議會註冊的院外集團數量就接近2000個。德國政治學界早就存在「利益集團統治德國」(Herrschaftder Verbaende)的觀點,「德國經濟部是經濟利益集團的領地,農業部是農民協會的領地,而勞工與社會部則是工會的據點。」比較研究表明,美國政治家僅在需要注意利益集團的關切時才對其予以關注,利益集團對政治決策能否發揮影響取決於政治家的意願,而對於德國政治家而言,聽取利益集團的意見則是一種義務。據2001年的統計,德國各個政府部門和總理府至少有125個重要的專業諮詢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基本反映的是專家和利益集團的混合意見,負責向政府提供信息和政策諮詢,針對具有重大影響的政治問題提交解決方案,因而具有高度的政治影響力和行政協調力。
此外,德國比例代表議會制的政治制度,使得地區利益在選舉政治中具有重大的影響。德國政黨需要特別關注自己選票根據地的利益,如果一個行業在某一地區佔據主導地位,地區利益實際上成為某一利益集團的利益,以該地區為核心選票基地的政黨將在選舉和議會決策中忠實代表這一集團利益,因而利益集團對政治產生直接而有效的影響。從地區分布來看,德國能源企業主要集中在北萊茵-威斯伐倫州(北威州),意昂集團、萊茵集團等能源巨頭的總部均位於北威州。北威州還是德國製造業的核心區,也是德國人口數量最多的州。因此,北威州對德國政壇和經濟界都有重要影響。特別是對於社民黨來說,北威州是其傳統的「大票倉」,社民黨在北威州的黨組織也最為發達完備,在歷史上曾長期主政北威州。能源行業的經濟利益團體在北威州影響力很大,俄羅斯天然氣公司是北威州沙爾克04足球俱樂部(FCSchalke 04)的贊助商,而沙爾克04足球隊又是北威州社民黨選民的摯愛。俄羅斯天然氣公司還在北威州舉辦各種具有吸引力的公關活動,修建休閒公園,以及資助語言文化項目。社民黨政治家施洛德卸任總理後擔任「北溪」天然氣管道合資公司的董事會主席。時至今日,德國社民黨一直以「親俄」著稱。
經貿關係的再分配效應可能造成國內利益受損者組成集團以對抗國外利益代言集團,但德俄貿易結構的進口替代效應較小,因此難以基於經濟利益的得失而形成反對俄羅斯利益的反對集團。因而,德俄政治關係的變化很難左右雙方經濟合作發展的現實,只是在發生「烏克蘭危機」這樣具有重大地緣政治影響的外生性事件時,德俄經濟合作才會受到明顯的影響。相反,反對德俄靠近的人士更多基於價值觀和意識形態,他們散落德國各地,雖然在媒體上頻繁發聲,但實際上卻缺乏足夠的經濟意願和實力組織形成具有政治影響力的集團,或者說至少他們的聲音和影響在實際外交決策中遠遠低於經濟利益集團。
2、中德貿易中的德國利益集團與德俄關係形成對比的是,中德經貿合作以工業製成品為主,可替代性高、戰略性低,特別是與雙邊政治外交關係關聯度低。因此,與德俄關係中形成強大的經濟利益團體相比,雖然中德經貿合作不斷深入發展,但是在德國國內並未形成穩定的中德關係經濟利益團體。
從機制上看,德國經濟亞太委員會(APA)是中德關係中最重要的遊說集團。1993年,科爾總理開始調整對華政策,希望推動德國對華出口,加強德國經濟界在中國和亞太地區的影響。幾乎與德國政府發布《亞洲政策綱要》同時,德國工業協會(BDI)等經濟利益集團參照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促進德俄經濟關係發展的經驗,發起成立了德國經濟亞太委員會,加強協調德國在亞洲的政治經濟利益。然而在起始階段,德國經濟界知名人士卻並不熱衷於該委員會主席職位,以至於科爾曾親自出面要求西門子總裁馮皮樂擔任委員會主席。
通過進一步分析中德貿易的集合數據(aggregatedata)可以發現,
近年來中德雙邊貿易結構已經十分相似。機電產品均佔向對方出口的40%以上,這表明中國工業企業在一些領域已經成為德國企業的競爭對手。在雙邊貿易中,中德在工業製成品領域的競爭性也逐漸增強,在出口和進口結構中,兩國均表現出以資本技術密集型商品為主、勞動密集型商品為輔的趨同態勢。
隨著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中國企業出口競爭力增強,引起德國國內經濟利益代言人發生變化,那些過去從中德關係中受益的企業變得有所疑懼,不願為中國代言。德國企業開始擔心向中國進行技術轉讓,抱怨中國企業普遍缺乏智慧財產權和法律合同觀念。近年來,德國工商界代表幾乎每年都要向媒體作出類似抱怨。而德國經濟亞太委員會在德國總理每次訪華前,都要代表涉華企業向德國總理提交一份「請願書」,反映德國企業的利益訴求,其中一個長期不變的內容就是要求加強對德國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與此同時,在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背景下,經濟全球化在德國國內帶來的「贏家」和「輸家」差距也更加明顯,中小企業和勞工階層對發展對華經貿合作的擔心增多。由此,德國國內各階層和行業在中德經濟關係中的利益格局變得更加複雜,難以形成穩定的對華政策利益代言人。正如有學者指出,「經濟主導」既是保證中德關係發展的「錨」,也逐漸成為兩國產生衝突和利益糾紛的主因。
(三)中德貿易和德俄貿易的「赫希曼效應」比較一般而言,對外交政策的衝擊可以來自很多方面,各方面衝擊的強度具有顯著差異,因此我們的案例分析選擇德國對華和對俄外交政策,以控制衝擊力度問題。與美國這樣的全球性霸權國家不同,德國對中俄這兩個國家的外交衝擊比較單一,不確定性較大的衝擊主要來自價值觀和意識形態方面。德國對華政策與其對俄政策具有一個重要的共同點,即二者都需要處理經濟目標和價值觀目標之間的平衡問題。穩定的德俄和中德關係都對德國經濟具有重大利益,但俄羅斯和中國又同時是德國輿論經常批評的國家,作為西方民主體制國家,德國發展與俄羅斯和中國的關係經常承受所謂「道德壓力」。因此,自德國統一以來,德國對俄與對華政策所面臨的挑戰均與是否要堅持「價值觀外交」原則有關。然而,德國對俄與對華政策又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即「價值觀外交」對德俄關係的衝擊遠不如對中德關係的衝擊大。
1、德國對俄外交:迅速回穩的雙邊關係自冷戰結束直到烏克蘭危機爆發之前,雖然德俄兩國始終存在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分歧,但是德國對俄羅斯的政策保持了合作的延續性。德俄關係發展中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每當雙邊政治關係受到來自人權和價值觀方面的挑戰時,總有知名政治家和經濟界人士公開為俄羅斯說話,呼籲德俄友好,這類人物在德國和歐洲還獲得了一個專有稱號「俄羅斯之友」(Russlandversteher),在普京上臺後,他們又被稱作「普京之友」(Putingversteher)。
早在葉爾欽執政時期,由於發動車臣戰爭,西方國家對俄羅斯施加了巨大的政治壓力。此時,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主席曼戈爾德在各個場合呼籲,德國應與其他西方國家立場有別,要爭取在改善歐俄關係中扮演調停者角色。事實上,時任德國總理科爾也確實獨樹一幟,德國不僅沒有疏遠俄羅斯,還加強了與俄羅斯的經濟合作,而且科爾比任何一位西方國家領導人都更加明確、具體地支持葉爾欽在1996年重新競選俄羅斯總統。
1998年德國政府換屆,施洛德和費舍爾領導的德國社民黨—綠黨聯盟政府上臺。德俄關係曾一度面臨新的衝擊,因為施洛德公開主張調整對俄政策,批評前任科爾政府不顧價值觀和道德原則,對俄羅斯一味妥協,諷刺科爾與葉爾欽保持親密私人關係、大搞「桑拿外交」。外長費舍爾則主張與俄羅斯關係「正常化」,關注俄羅斯的人權狀況,並以此為出發點制定新的對俄政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施洛德政府在執政不久,就推行了比科爾時期更加積極的對俄政策,德俄關係此後竟迅速升溫,在2000-2005年間甚至達到雙邊關係的歷史頂點。
2000年普京擔任總統伊始,曼戈爾德在接受德國媒體採訪時說,德俄經濟合作的機會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要好,俄羅斯方面展現了現代化改革的意願,俄羅斯對於德國經濟界具有巨大的市場潛力,對德國的能源供應有著核心意義。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的年度報告更把普京稱為「偉大的希望之星」(Hoffnungstraeger)。2004年普京再次當選後,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稱讚俄羅斯的現代化改革速度驚人。雖然由於人權和價值觀方面的問題,普京飽受德國媒體批評,但是施洛德卻與普京發展出非同一般的個人友誼,在接受德國電視媒體採訪時,施洛德甚至稱普京是「純粹的民主分子」。
在默克爾當選德國總理後,德國對俄政策一度出現新的變數。鑑於在東德的成長經歷,默克爾在很多問題上比較同情東歐國家對俄羅斯的感受,所以人們普遍認為默克爾領導的德國政府可能會大幅調整對俄政策。然而隨後的事態卻表明,雖然默克爾沒有和普京發展出施洛德與普京那樣的個人友誼,但她領導下的德國大聯盟政府對俄政策卻保持了高度延續性,德俄之間的所有經貿合作都在不斷推進,「北溪」天然氣管道項目還取得新進展。
不過,2013年爆發的烏克蘭危機卻令德國對俄政策出現了變化。俄羅斯兼併克裡米亞和在烏克蘭東部的介入,被西方國家認為完全違反了國際法,俄以武力行動改變歐洲國家之間的邊界,挑戰了歐洲安全秩序,踐踏了烏克蘭的國家主權,因此,美歐對俄羅斯發起制裁,而德國作為西方一員在其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德國2016年《國防白皮書》更明指,俄羅斯為歐盟面臨的巨大安全挑戰。然而,即使德國政府對俄政策趨於強硬,德國很多政要和經濟界人士卻公開反對制裁俄羅斯。曼戈爾德的繼任者埃克哈德·考德斯便在德國媒體上不遺餘力地向公眾宣傳,德國人應更加理解俄羅斯。與此同時,
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也是西方對俄制裁政策最為強勁的批評者,多次公開呼籲應取消或改變對俄制裁政策。該委員會還資助社會研究與數據分析公司(Forsa)等德國著名民調機構發布有利於俄羅斯形象的民調結果,資助德俄博覽會等活動,宣傳俄羅斯經濟發展的潛力。德國經濟東方委員會還聯合德國商會,每年發布其成員對俄羅斯經濟環境的調查問卷和評估結果,這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德國主流媒體對俄羅斯的負面報導。它們2015年的調查顯示,受西方對俄制裁影響,德國對俄出口下降,但大多數受訪德國企業家和商人依然積極評價俄羅斯的商業環境和市場潛力,88%的德國企業希望結束對俄羅斯的制裁,同時大多數德國企業家批評德國媒體對俄烏衝突的報導過於傾向於烏克蘭,沒有反映事件的真實情況。
在政界,就在默克爾訪美宣示德美團結一致對俄的同時,前總理施洛德卻在俄羅斯聖彼得堡舉行70周歲生日派對,普京參加聚會,並向媒體公開兩人擁抱的照片,德國駐俄羅斯大使以及一些重量級政治家都參加了這個生日聚會。而曾任德國副總理的社民黨政治家加布裡爾和外長施泰因邁爾甚至宣稱,「西方應調整其對俄制裁的政策」。前總理科爾的政治顧問特爾切克也在《時代周報》撰文,警告德國政客和媒體不要妖魔化俄羅斯和俄羅斯人。
具有標誌性意義的是,在參與制裁俄羅斯的同時,德國堅持推進與俄羅斯合作的「北溪-2」天然氣管道項目。該項目於2015年籤約,2018年動工,預計將於2019年底完成。由於「北溪-2」繞過烏克蘭和波蘭等國直接從俄羅斯向德國輸送天然氣,一旦開始運營,將有可能增加歐洲對俄羅斯的能源依賴和中東歐國家的地緣政治風險,而這顯然與西方制裁俄羅斯的目的相矛盾,因此包括法國在內的大多數歐盟國家和美國都強烈反對該項目。但是,德國卻為實施該項目付出了大量外交努力,不僅堅稱該項目純系商業行為,而且在2019年2月歐盟討論新的政策指令之前,默克爾親自給所有歐盟成員國領導人打電話以尋求支持。德國經濟和能源部長阿爾特邁爾表示,「北溪-2」項目符合德國的「能源供給安全利益」,德國支持且視俄羅斯為可靠的合作夥伴,並將繼續推動項目建設。
鑑於「北溪-2」項目在經濟上並非必需,所以德國不惜得罪盟友而堅持與俄羅斯合作的立場就顯得令人費解,也招致很多批評。但縱觀冷戰後德俄關係發展的脈絡就會發現,這其實是德俄雙邊關係發展模式的一種體現,即德俄關係以正常友好的雙邊關係為均衡點,雖然各種變數和突發事件不時衝擊雙邊關係,造成短時間的震蕩,但雙邊關係一旦出現波動,則有德國政要和經濟界人士主動努力修繕雙邊關係,向俄羅斯遞橄欖枝,使雙邊關係迅速重回均衡。在烏克蘭危機之後,雖然德俄關係難以突破西方和俄羅斯之間地緣政治競爭格局的限制,但是與美國等國以對抗為主的對俄政策不同,德國始終尋求的還是「威懾+對話」的雙軌策略,而且在可能的範圍內並不放棄與俄羅斯的實質性經貿合作。
2、德國對華政策:餘震綿長的外交衝突與德俄關係相比,中德關係在經貿合作穩定發展的同時,雙方在價值觀和人權問題上卻屢有摩擦。雖然中德兩國在地緣政治上並無直接的利害衝突,也不存在歷史遺留問題,經濟合作的潛力和空間很大,但是德國對華不時實施的「價值觀外交」卻對雙邊關係損害巨大,由此引發的外交危機曾使雙邊關係不止一次跌入低谷。
早在科爾執政時期,兩國經貿合作自1993年起就開始強勁發展。然而,就在中德經貿合作不斷推進的同時,德國對華政策在1996年卻突然發生逆轉。在施洛德擔任總理期間,德國對華奉行積極的「以商促變」政策,中德關係在政治經濟各領域都得以快速發展。而在默克爾領導的大聯合政府上臺之後,相比於施洛德政府的對華政策,默克爾一度更加強調「價值觀外交」,使中德關係又一度跌入低谷。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與德俄關係有所不同,不僅中德政治關係容易受價值觀因素的影響,而且在中德雙邊關係出現危機時,也很少有德國政界人士公開表示支持中國,德國經濟界更很少公開發聲。
中國和俄羅斯同為德國的重要經貿合作夥伴,並且在政治制度、價值觀和意識形態上與德國的差異也都曾給雙邊政治關係造成衝擊,但為什麼在德俄雙邊政治關係中似乎存在一個「壓艙石」,而在中德之間卻缺少一種機制或力量,以防止雙邊關係出現劇烈震蕩?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在德俄關係中「赫希曼效應」發揮了作用,而在中德關係中該效應缺失。
四、結語國家間的經貿聯繫與雙邊政治外交關係之間如何相互影響,一直是國際關係研究的重大理論問題。本文借鑑赫希曼分析一國如何戰略性利用他國對本國的貿易依賴,以在他國形成為本國代言的利益集團,從而獲得本國在外交上相對優勢的思路,具體探討了經貿關係是否以及通過何種機制可以發揮政治外交關係的「壓艙石」作用,提出當貿易結構不能在貿易夥伴國內形成願意付出政治資本以代言本國利益的利益集團時,貿易合作將無法起到政治外交關係的「壓艙石」作用,反之則相反。本文進而比較了經貿合作的「壓艙石」作用在德國與中國以及德國與俄羅斯外交關係中的不同效果。
本文的研究發現,中國和俄羅斯雖然同為德國的重要經貿合作夥伴,並且在政治制度、價值觀和意識形態上與德國的差異也都曾給雙邊政治關係造成衝擊,但「赫希曼效應」在德俄關係中發揮作用,在中德關係中卻基本失效,由此導致德俄雙邊政治關係中存在「壓艙石」,而在中德之間卻缺少一種機制或力量以防止雙邊關係出現劇烈震蕩。據此,本研究不僅對理解和檢驗「相互依賴」、「貿易和平論」和「功能主義」等國際關係理論具有重要意義,而且也有助於解釋國際關係實踐中的「政冷經熱」現象。同時,分析和確定雙邊關係中的「赫希曼效應」,也可為包括處理中美關係在內的中國外交決策提供可資借鑑的思路。
(注釋略,有刪減)
責任編輯/張玲 顧心陽
圖文編輯/陳陽
作者:熊煒,察哈爾學會高級研究員,外交學院外交學與外事管理系教授,北京對外交流與外事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員
來源:《外交評論(外交學院學報)》,2019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