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說:肉食者鄙,未能遠謀。這是因為當時生產力低下,辛苦的生活方式,人很難長胖,而肉食之稀少,導致「食肉者」的奢侈。
現代工業和農業的進步,使糧食產量大增,肉食的「貴族」意味不再。在今天,吃貨隊伍中已經湧現出一批無肉不歡的族群,他們高喊:「食肉者不鄙!」生肉非常堅韌,我們的牙齒和負責咬嚼的肌肉,跟大多數獸類相比,都弱得可憐。所以,烹調肉食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為我們的牙齒提供方便。在60~65℃的溫度下,動物肌肉裡的水分會大量外流,而蛋白質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變得又硬又幹,所以好牛排要夾生。如果溫度升到70℃,捆綁著肌肉纖維的膠原蛋白,就會開始融化,成為果凍般的膠質,肌肉纖維像一捆繩子般散開來。溫度太高,會加速肌肉的失水,所以東坡肉的做法是文火慢熱,讓溫度足以融化膠原蛋白,又不至於讓肌肉纖維變得幹硬。除了眼鏡猴以外,人是猿類和絕大多數猴類中,食肉最多的種類。可以說,人是嗜好吃肉的猿。人類需要食肉,主要的原因是為了供養我們的巨型大腦。神經元耗能非常厲害,安靜不動時,大腦要消耗人體能量的20%~25%。換句話說,大腦是個很「燒油」的器官。我們必須找到高質量的食物,才能「供得起」高耗能的大腦。雖然我們今天都知道,「聰明」在人類生存史上的價值。但沒有足夠的營養,消耗極大的巨型大腦對我們只是累贅,不是助力。所謂「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人類的祖先放棄粗糙的草食,選擇容易消化、能量密度高的肉,以及植物比較「精細」的部分如果子、塊根,「養得起」強大的大腦,大腦強大的認知能力才能成為演化上的優勢,幫助我們在自然選擇中取勝。我們如何證明人類的祖先吃過肉呢?石頭可以提供一些證據。最原始的石器,是用石頭相互敲擊,砸落下來的石片,邊緣非常鋒利。這東西看似簡單,但要準確、耐心地敲打石頭,製造石片,是相當困難的,需要比普通的猿智力更高的物種。有了石器,就可以在動物屍體上剝皮割肉。相比茹毛飲血,烤肉當然是人類飲食史上又一個進步。英國靈長類動物學家理察·蘭厄姆提出了一個假說:吃熟食在人類進化中,發揮了很大作用。蘭厄姆相信人類最早用火的時間是160萬年前,這個時間比科學界一般的觀點早許多。不過,因為古人類點火的遺蹟很難存留,我們現在還無法證實,烤肉是何時「發明」的。蘭厄姆進一步猜想,為了保護珍貴的火種,原始人類必須分工。女人採集植物性食物,燒烤塊莖,防備火焰熄滅,男人狩獵大型動物,隨後將獵物帶回「營地」。於是,火堆把人群聯繫在一起,圍繞著烤肉,社會和家庭的雛形誕生了。在人類這個物種的歷史上,食肉者不鄙,甚至可能前途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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