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首先從工程哲學角度,剖析了作為一項生物醫藥工程的腦計劃的特點,即科學性、系統性和多方合作,進而比較了神經科學技術和腦計劃的區別與聯繫。其次,在國家層面比較了各國腦計劃的目標及倫理關注點,反思了腦計劃的道德含義、對個體自主性的影響,以及成果的雙重使用問題。最後提出,一是以腦計劃為代表的神經工程哲學研究將成為工程哲學研究的新領域,二是通過建立倫理學工作小組的方式將倫理學融入到腦計劃中。
關鍵詞: 腦計劃;工程哲學;神經倫理;雙重使用
引言
20世紀是神經科學重大發現的輝煌時期,在頒發的諾貝爾生理/醫學獎中,與神經科學相關的有近20項,佔總獎項的五分之一[1]。進入21世紀,建立在現代神經科學基礎上的神經技術逐漸應用於各種退行性神經疾病的治療之中,深部腦刺激技術用於減緩帕金森病患者的症狀,腦機接口(BCIs)可幫助癱瘓患者通過自身大腦活動直接控制計算機,認知增強技術也初見端倪[2]。神經科學技術一體化的趨勢日益凸顯。此外,隨著腦科學及相應的腦庫建設,以及神經技術與計算機技術、認知科學的整合與會聚,神經工程技術逐漸浮出水面。需要指出的是,雖然神經科學研究及臨床應用中的倫理問題已經得到學界的重視和較為充分的討論[3-5], 但作為大型工程項目的腦計劃的倫理、社會、管理和哲學問題尚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和研究。本文將從工程哲學的角度研究腦計劃,主要探討腦計劃與神經科學、神經技術的關係,對各國腦計劃的研究目標及領域進行簡要對比,分析腦計劃的特點,並提出幾點倫理建議。
1. 腦計劃的特點
相對於其他醫藥生物工程,腦計劃有其特殊之處。首先,其所涉及的科學、技術方面,相對於其他工程而言具有高度科學性。如果說醫藥生物工程與人類社會密切相關,那麼腦計劃則與人類本質密切相關。神經科學知識是對於大腦——人類最核心器官規律的探索,腦計劃的技術未來都將應用於人類。腦計劃的實踐嚴格遵循科學性,需保持科學的觀念看待腦計劃科學性的升級,保持科學的態度客觀評價腦計劃實踐中的不足與進步。其次,腦計劃作為一項大體量的工程,具有以整體、動態為特徵的系統性。最後,腦計劃的實踐需要最廣泛的合作,涉及科學家、跨學科的學術團體、政府及其機構、私立機構、產業公司、社會公眾,等等。
1.1 高度科學性
工程活動必須建立在科學性的基礎之上,而腦計劃的實施更加需要神經科學理論和知識的支撐。腦計劃是個極富挑戰的工程,不僅僅因為工程本身涉及神經科學知識、神經技術,更是因為人類大腦的神秘。腦計劃可能是一個危險的實踐活動,之所以說它危險,是因為面對如此神秘而複雜的人類靈性的源泉,人類往往會感到無知與無助。在無知無助的情況下,人類的選擇往往就是屈服。腦計劃的每一個項目實施都是對於人類本質的探索,希望發現人類何以為人的秘密。面對涉及因素眾多、關係複雜、規模宏大的腦計劃,必須依靠科學理論。
腦計劃涉及眾多神經科學的研究,而神經科學是生物學領域中最複雜的領域之一,神經科學意圖理解精神、智力活動的生物學基礎。神經科學家想理解發育過程中形成的神經迴路是如何使生物體可以感受外部的環境、形成記憶,以及相關經驗是如何來指導行為的;神經科學家還想理解情緒的生物學基礎,理解情緒怎樣豐富我們的日常生活;以及在憂鬱症、狂燥症、精神分裂和老年痴呆等病理條件下,個體如何失控。
對於神經科學的研究,學者們採用兩個截然不同的思路:還原論和整體論。兩種思路都有不可避免的缺點,但是在神經科學發展的歷史上也都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1)還原論:該方法試圖通過研究單個分子、細胞或迴路等神經系統基礎元素的特性來理解神經系統。主要的研究成果包括了解神經信號傳遞的基本分子機制,單個神經元動作電位的信號傳遞,神經元之間突觸傳遞等。2)整體論:從研究功能入手來理解神經系統,研究神經系統的活動如何調節行為或者影響行為。主要的研究成果為採用選擇性損毀特定腦區的方法來分析行為的變化,例如損毀不同的腦區導致不同的認知障礙。
腦計劃的實踐需要遵循神經科學的規律,同時要注意到基於人類大腦的複雜性,當前神經科學的發展存在缺陷。高度科學性不僅指的是腦計劃必須有科學理論的保證,更是一種隨著神經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時刻更新知識、技術的科學觀念;也是對於腦計劃實踐過程中的問題,一種客觀評估其優點與不足的科學態度。
1.2 系統性
腦計劃是體現工程活動集成創新、系統協作的極佳案例之一,需要基於目前已有的科學知識,結合多學科的力量,打破常規的學科界限。基於神經科學、神經技術及其他學科領域共同構建的腦計劃,涉及的理論知識豐富、技術種類繁多,同時這些知識、理論相互交叉。除了傳統的神經科學,腦計劃還涉及物理、數學、統計學、工程學、化學、納米技術和計算機科學等領域。可探討神經刺激與調控、神經檢測與成像、神經假體、神經再生與修復、生化智慧機器人等議題[6]。
腦計劃的系統性是將腦計劃的研究內容、領域,以腦計劃目標為核心,根據腦計劃的邏輯統一性、功能依存性等要求,協調存在於腦計劃整體之中。例如歐盟腦計劃通過12個子項目的組合,分步驟多階段開展腦計劃,基於腦計劃整個系統的綜合集成,創新性地構建大腦研究的基礎設施。腦計劃的系統性是動態的,基於外界環境的變化以及腦計劃運行的情況做出相應的改變,這種動態性在腦計劃中的表現也十分突出。腦計劃是一項耗資數億乃至數十億美元、周期長達10年的大體量工程,隨著計劃的實施和運行,需要階段性地進行評估和調整。例如美國腦計劃在2013年4月提出後,隨著計劃的開展於2014年提出具體的7個研究領域,同時將10年的計劃周期延長至2025年,細化為2個階段,每個階段各5年。
1.3 全社會廣泛合作
腦計劃作為一項全球性事業,需要國際研究團體之間的合作。各個國家的腦計劃陸續展開,但開展過程中發現進展不如設想的迅速,因此2016年神經科學界明確表示需要加強各計劃之間的協調,並為此舉辦了一系列研討會和會議,其中就包括2016年9月在洛克菲勒大學舉行的「協調全球腦計劃」會議。2017年成立國際腦計劃組織(International Brain Initiative,IBI),包括美國、澳大利亞、日本、歐盟、韓國和中國,該組織主要用於協調現有的和正在出現的國家和地區的協調組織,促進全球腦計劃之間的互動。由科學家推動科學家,能夠廣泛利用腦計劃的資源,並鼓勵協作和信息共享[7]。
除了科學團體的合作以外,腦計劃也需要社會各界機構的支持,如私人和公共資助機構、產業團體、政府及其相關組織機構、社會民眾。例如美國腦計劃的公共部門和私立機構已經聯合起來,包括聯邦機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DARPA)和情報高級研究項目機構(IARPA),以及私營企業、慈善家、非營利組織、基金會、學院和大學。同時隨著腦計劃的開展,迫切需要徵求社會各界對於具體項目的意見及建議,多角度、多維度、綜合性地評估腦計劃。因為腦計劃不同於技術,在腦計劃中不但有技術要素,而且有管理、經濟、制度、社會、倫理等要素[8]。加拿大腦計劃開展跨學科的大腦研究,涵蓋了物理學、計算科學、人類學、社會學、經濟學等;韓國腦計劃除了神經系統相關疾病的治療外,還加強了人工智慧研發,鼓勵公眾參與。
2. 工程視野下的腦計劃
2.1 作為工程項目的腦計劃
工程是指人類創造和構建人工實在的一種有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過程與結果,它主要是指認識自然和改造世界的「有形」的人類實踐活動[9]。按理,醫藥生物工程就是一種藉助現代科學技術來認識疾病發生、發展規律,以及相應的診斷、治療和康復手段、檢測試劑、疫苗、藥品、醫療服務的科研開發、應用過程和結果。按此定義,腦計劃就是一項複雜的有組織的醫學工程。腦計劃是在神經精神領域運用科學、技術進行的一項社會實踐活動,其最終產出為人類神經精神疾病的減少、人類的健康。腦計劃在設計、實施和應用過程中,不僅僅依靠不同學科的科學技術,還需要藉助政府、科研機構、國際組織、各類社會團體、公眾的參與和推進。腦計劃的實踐從大腦、神經系統的路徑切入,同時腦計劃還涉及電子信息工程等其他工程領域,最終目標是通過理解人類的大腦——最複雜的人類器官,促進人類健康。
2.2 神經科學技術和腦計劃的區別與聯繫
從科學、技術、工程的區別來看,神經科學、神經技術、神經工程是三類不同類型的社會實踐活動,三者的性質、目標完全不同。神經科學是以發現為核心,對神經系統和大腦本質及其運行規律的探索活動,其目的是探尋自然規律,解釋神智活動的生物學機制,例如神經生物學研究神經系統的結構、功能、發育、演化等。神經技術是以發明創造為核心的活動,將發明應用於神經科學領域的方法、工具、設備、儀器等,其追求新的構思,可恢復或改變神經系統的功能,也將其應用於開展神經科學研究從而產生新的神經科學知識。例如在小鼠及猴等動物模型上實現的腦移植手術,在臨床上已經獲準應用於部分疾病的神經刺激技術。腦計劃是以構建、運行及集成創新為核心的一項社會實踐活動,按照社會需要設計造物、構築與協調運行,追求一定邊界條件下的集成優化和綜合優化。腦計劃的目的是創造物,同時創造物的過程也是腦計劃的一部分。因此,腦計劃本身就是一個複雜的神經工程。
神經科學、神經技術、腦計劃三者之間有著關聯性。神經科學是腦計劃的理論基礎。正確運用神經科學所產生的知識是腦計劃順利實施的基本條件,只有符合神經科學的基本原則和定律,才能不斷推進腦計劃;違背神經科學的規律,腦計劃將功虧一簣。並且腦計劃的實施也促進新的神經科學知識的構建,區別於其他更偏重物質形態構建的工程,腦計劃構建的主要成果之一是一種更偏重知識形態的大腦功能的精確描繪。腦計劃與神經技術有著密切聯繫,美國、日本的腦計劃都將推動神經技術、整合神經技術作為腦計劃的主要研究領域,可見兩者之間的聯繫非常緊密。但神經技術與腦計劃的區別仍舊客觀存在。神經技術是腦計劃的基本要素,若干神經技術構成腦計劃的基本結構,神經技術是腦計劃中技術要素的主要構成之一。對於腦計劃來說,獨立的神經技術意義不大,重要之處在於有序、有效的合理集成,將其有機整合為腦計劃的內核,神經技術的有機整合是腦計劃集成構建的關鍵部分,是構建其他存在物的基礎。
3. 國際腦計劃對比
3.1 腦計劃的目標比較
人口老齡化、人類疾病譜的改變,促使各國對於「大腦」這個神秘未知進行系統性地探索與嘗試,催生了多種國家層面的腦計劃項目。2013年4月美國啟動了「通過推動創新型神經技術開展大腦研究」計劃(BRAIN Initiative),其主要目標是開發創新技術來探究腦細胞和神經迴路如何以思維的速度相互作用,研究大腦的工作機制,並最終揭示大腦功能和行為之間的複雜聯繫。美國的腦計劃側重於發明新的腦科學研究技術,鼓勵使用多種技術開展腦計劃,有7個領域優先給予資金支持[10]。雖說在規模上比不上20世紀的曼哈頓計劃、阿波羅登月計劃和人類基因組計劃,但美國的這項腦計劃頂層設計周全、涉及面廣泛,突出了學科間的交叉互動,以便達到最優的科學價值。2013 年 10月歐盟腦計劃啟動,旨在了解人類大腦,並將神經科學知識轉化為醫學和技術。該計劃注重探索大腦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多層次複雜性,將知識轉化為在健康、計算等方面的衍生應用。側重於通過建立腦計劃研究基礎設施——詳細的神經網路模型,提供開放、共享的計算工具和數據。該計劃使用大規模、跨學科的研究方法,由12個子項目組成,例如小鼠大腦組織、人類大腦組織、高性能分析與計算、倫理與社會等[11]。2016年2月,澳大利亞啟動澳大利亞腦計劃,目標是探索神經系統如何產生、編碼、檢索信息、影響複雜的行為、應對內部和外部的變化,有4個研究內容,例如創建腦機接口,通過記錄和控制大腦活動從而恢復功能;了解全生命周期學習的神經基礎等[12]。2015年加拿大腦科學家建立腦科學研究戰略,其目標是整合加拿大目前的研究基礎和研究特長以用於頂尖的神經科學研究,將研究成果用於改善加拿大人的神經和精神健康,計劃包含4個目標:例如加速了解大腦的機制,並將其用於解決大腦和精神衛生領域;確定加拿大神經科學、精神衛生戰略和投資的目標等[13]。
美國和歐盟作為西方國家中腦計劃的最先啟動者,在科技發展理念上構思新穎,在戰略布局上更加系統和完整。美國制定了7個優先給予資金支持的領域[14],歐盟通過構建12個子項目來完成目標。同時先驅者美國正在逐步推進腦計劃,截至2018年,美國NIH已經資助了500多名主要研究人員,他們發表了數百份描述新工具、方法和發現的出版物,涵蓋腦計劃的7個重點領域。
2014年日本腦計劃啟動,其目標是利用非人類的靈長類動物模型——普通狨猴,繪製神經迴路結構和功能的地圖。該計劃側重於發現與神經和精神疾病表型對應的神經迴路,了解這些疾病的發展進程,尤其是神經退行性疾病的研究。其研究領域有3個,例如非人類的靈長類動物的大腦(狨猴大腦)結構和功能映射[15]。2016年5月韓國腦計劃啟動,目標是促進神經科學的發展,使人們能夠科學地理解大腦高級功能的原理,從而繪製健康大腦和病變大腦的動態圖像,包括4個研究內容:1)在多個維度構建大腦圖譜;2)開發用於大腦繪圖的創新神經技術;3)加強人工智慧的相關研發;4)開發神經系統疾病的個性化醫療[16]。2016 年中國「腦科學與類腦研究」為「十三五」規劃綱要所確定的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和工程之一,也是科技創新「2030 重大項目」中已啟動的 4 個試點之一,進入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階段。我國腦計劃以探索大腦認知原理的基礎研究為主體,以發展類腦人工智慧的計算技術和器件及研發腦重大疾病的診斷幹預手段為應用導向[17]。
對比中日韓,日本和韓國都制定了相對明確的研究計劃,希望通過數個研究領域的逐步推進,實現其研究目標。中國已將腦計劃納入國家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和工程,下一步將會針對腦計劃規劃指定更加具體的研究目標及方案。
3.2 國際腦計劃倫理關注點分析
各國都將倫理納入了腦計劃的考量之中,例如歐盟腦計劃有倫理與社會子項目,美國在NIH成立了腦計劃的倫理小組。但各國腦計劃由於研究目標的差異,其倫理關注點各有側重。美國腦計劃的重點在於發明新的腦科學研究技術,這就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如何符合倫理地進行科學研究,從研究目的、研究設計、研究結果的解釋,探索出具備倫理性的腦計劃科學研究模式;二是如何符合倫理地應用新的腦計劃科學研究技術,新技術的應用需要進行風險受益的分析,包括何種情境、何種使用者、如何使用,進行特異性的倫理評估。
歐盟和澳大利亞的腦計劃,主要涉及大腦相關數據的挖掘,歐盟通過建立腦計劃研究基礎設施,提供開放、共享的計算工具和數據;澳大利亞探索神經系統如何產生、編碼、檢索信息,以及其如何影響複雜的行為等。其倫理關注點更多在於大腦數據,如何符合倫理地收集、使用、共享等。例如大腦數據在研究以外的二次利用,大腦數據的國際共享等。再者,大腦數據轉換為信息,這些涉及個體深層次信息的隱私保護,如何採用有效的措施在數據共享和隱私保護之間保持平衡。
毫無疑問,各國腦計劃都關注大腦工作機制中涉及人類疾病與健康相關的部分,例如神經元活動如何轉換為與疾病和健康相關的認知、情感、感知和行為方式,神經精神疾病的診斷、治療。加拿大和日本將大腦疾病的研究作為腦計劃的首要目標,加拿大致力於改善神經與精神健康狀況,日本探索神經退行性疾病。腦計劃的開展將拓寬或是根本性改變個體、群體、人類對於疾病的認知。正如人們對於麻風病的認識一樣,陷入汙名化或是擺脫社會汙名都有一個過程。
4. 腦計劃引發的倫理問題思考
工程活動作為人類一項最基本的社會實踐活動,涉及許多的倫理問題,腦計劃也不例外。多數國家的腦計劃都設置了涉及倫理相關的機構、工作組等,例如美國專門設立了由倫理學家和神經科學家組成的工作組,共同研究神經倫理問題,提供倫理建議,實質性地參與到美國腦計劃之中。腦計劃深刻地影響人們的生存、生活,這是腦計劃的意義之所在,也是它必須受到倫理評價和接受倫理考量的根據,同時腦計劃涉及的倫理問題也有區別於其他工程的特殊之處。
4.1 腦計劃的道德意蘊
意識研究作為腦計劃努力描述和理解人類大腦、進一步提高我們關於「人類」知識的目標之一,在腦計劃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意識研究也是解決人類、動物,甚至是機器,這些不同種類「物種」道德意義問題的關鍵。物質與意識的關係,自17世紀笛卡爾就已經提出自己的觀點,當前仍有不少哲學家在討論。在腦計劃不同的研究小組中,包括實證研究、理論研究、臨床研究等,從系統認知神經科學、理論神經科學到神經倫理學等,都在開展意識研究。神經科學家研發測量意識水平的新方法,期望在臨床上用於診斷和治療意識障礙患者,如持久性植物狀態、最小意識狀態、閉鎖症候群的患者。隨著人們對於意識探測能力的增強,我們需要重新去反思醫療實踐,如果這些患者並不存在意識,那麼如何看待針對這些患者的臨終關懷,能否使用意識探測的結果來判定個體死亡?如果動物也有意識,我們或許需要重新思考笛卡爾的觀點,動物與人的差異,人類何以具有優越性?隨著腦計劃的開展,神經技術的進步會進一步拓展人類對於意識、自由等觀念的認識,人與動物的差異不僅在於意識的存在,語言使用、社會交往也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意識探測作為提升意識障礙患者診斷質量的工具[18],可用於區分患者自主意識和非自主反應,對於是否能夠用於判斷個體死亡,需要更細緻地研究其診斷標準的可靠性。
腦計劃與計算機科學的結合,不斷刷新人們對於意識的理解,人工構建的大腦未來是否應該發展出意識,意識與人工智慧之間存在相關性。例如歐盟腦計劃使用研究數據以及現有的認知行為模型,將脈衝神經網絡和虛擬/真實機器人相連接構建神經機器人平臺。連接是否成功依賴於神經科學的發展,例如視覺控制的大腦機制已相對完善,使得其轉化為視覺機器人的可能性更高;而對於行為、意識的模式相對未知,其神經機器人的轉化難度相對大。腦計劃的實施首先會應用於腦功能受損個體,未來或許會創造新的具有意識的機器人個體。前者的模擬神經機器人和後者的仿真神經機器人,兩者的區別在於哪裡,界限該如何劃分,神經機器人是否具有道德地位?笛卡爾式樂於從二元對立的角度分析人的精神與肉體,人與其他物體的區別,但如果使用關係式的方法,將道德地位作為主體如何與現實相聯繫並如何應對的實際問題[19],在討論腦計劃所創造的機器人時將更加具有操作性。機器人的道德地位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作為主體的人類如何看待他們,如何與之相處。
4.2 腦計劃對個體自主性的影響
腦計劃的目標之一是通過神經技術的發展,減輕大腦相關疾病的症狀,乃至增強大腦的功能。但這些神經幹預可能改變我們的認知和情感,影響自主性和身份認同,甚至最終改變我們對「人類」的看法,神經倫理學對此有著激烈的爭論。腦機接口技術用於神經康復,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失去運動功能的患者,通過該技術重新獲得「移動」的能力。腦機接口、機器人、深部腦刺激等技術是否會減少個體自主性,人格同一性是否改變?
哲學上對於人格同一性的討論一直在進行,判斷人格是否具有同一性的標準主要有2類:1)軀體標準:把軀體的同一等同於人格的同一;2)心理標準:人格的同一應由包括記憶在內的信念、意向、目的、欲望等心理連續性內容共同構成。從心理標準來看,因為存在記憶的連續性,使用腦機接口者的人格同一性並沒有發生變化。但從軀體標準來看,使用腦機接口者不是使用前的那個人,他們是生物上不相同的兩個人。這是對於腦機接口使用者人格同一性改變的簡要分析,但隨著判定標準的改變、技術類型的差異,腦計劃對人類自主性的可能影響,以及什麼使我們成為一般意義上的人類,需要對於主體、人性、身份等進行更為細緻的哲學分析。
4.3 腦計劃成果的雙重使用
雙重使用(dual use),指的是根據目前的了解,可以合理地預計所提供的研究知識、產品,或針對市場營銷制定相應的營銷和廣告策略,使消費者更易接受廣告信息。未來或許軍隊可以獲取已經整合完成的大腦數據信息,調取士兵的信念信息,掌控軍人的忠誠度。神經科學家使用fMRI技術可發現具有暴力和破壞性傾向的個體與正常個體的大腦所具有的越來越多的結構和功能的差異,這些差異是否會影響司法實踐?
腦計劃的雙重使用,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一是由於腦計劃採用開放的方式,數據共享、技術交流互通、科學共同體協作、全社會合作,即使基於禁止非醫學目的應用的共識,也很難控制成果的洩露,例如腦計劃成果公開發表所導致的洩露。二是腦計劃的實施機構中包含軍事部門、商業機構,這些機構的最終目的與腦計劃的科學目的截然不同。對於腦計劃的雙重使用,預防性的原則或許能減少腦計劃成果不當使用帶來的傷害。政府機構切實履行監管的責任,在腦計劃成果被使用前進行審慎地評估,開展倫理學的評價。腦計劃的研究人員本著負責任的研究與創新的原則,面對研究可能帶來的結果,反思研究的目的,通過與公眾的對話來推動腦計劃成果的最優化使用。
5. 結論
作為生物醫藥工程的一個新興分支,腦計劃的頂層設計、項目實施、成果轉化和效果評估等環節均蘊含著豐富的哲學議題。腦計劃的實踐本身也是對於人類本質內省的絕佳機會,是對哲學基本命題進行重新思考的路徑之一。目前腦計劃的研究及其應用引發了許多傳統的及特殊的工程哲學問題,可拓展工程哲學研究,使用工程哲學系統化的方法來進行分析闡述,包括腦計劃的本體論、方法論和知識論問題。本文闡述了腦計劃的高度科學性、系統性及需要全社會協作的特點,以及神經技術、神經科學知識與腦計劃的差異。未來可進一步研究腦計劃創新,如何持續性地為腦計劃帶來新的活力,在腦計劃創新中神經科學、神經技術所發揮的作用。
腦計劃是一個科學價值和社會價值重大的工程,無論在科學技術層面,還是在社會影響層面。如何將腦計劃良好的理念與目標貫徹到整個實施過程中,這需要對腦計劃進行細緻的倫理學分析,探討這一實踐活動中人類所能發揮的作用,以及應該如何發揮作用。應將倫理學融入到腦計劃之中,作為腦計劃的有機組成,對其產生的技術、成果等進行前瞻性、持續性的倫理學評估。建議在腦計劃中建立一個獨立的倫理學專家小組[20],納入神經科學家、計算機科學家等,由其提供科學方面的專業支持,定期召開專題研討會,也能夠促進哲學、法律、倫理學建議集成至腦計劃項目。對於腦計劃所涵蓋的前沿技術可設定倫理學指導準則,以為腦計劃的各類參與者提供研究項目設計、實施、評價的倫理學基礎。
致謝
感謝張新慶教授對本文選題和撰寫提供的寶貴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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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工程研究一跨學科視野中的工程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