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2月21日訊(錢江晚報記者 方力 實習生 應欣睿 通訊員 尚法) 今年10月初,汪阿姨在自己家附近,給兒子相中了一套婚房。房子2001年建成,地段非常好,小區走出去沒多遠就是柳浪聞鶯公園,環境怡人。房子雖然在一樓,面積133平方米要價558萬元,但畢竟是西湖邊的房子,離自己家又近,汪阿姨很滿意。
可是交完20萬定金後,周圍鄰居以及物業的一句話讓她心驚不已: 「你買了這個房子啊,上當了。」鄰居們說,房子裡有白蟻啊。
昨天,汪阿姨告了房東,要求退還20萬定金,房子不買了。
汪阿姨10月24日籤訂《購房意向書》交了定金後,又跑去看房。結果未來的鄰居告訴她,這裡一樓的房子,有嚴重的白蟻蟲害,尤其衛生間的木質牆簷以及天花板上,住在一樓二樓的鄰居都曉得的。
汪阿姨自己住在高樓層,有點不敢確信。她找了一家白蟻蟲害公司對房子進行了檢查,證實了鄰居所說的問題,在這個房子內有多處白蟻窩點。
汪阿姨還去問了白蟻蟲害研究中心,對方說,白蟻分泌的蟻酸,會對建築產生損害,想要徹底根除白蟻,至少也要三年時間才能夠清理完。
汪阿姨聽了心撥涼撥涼的:「花了這麼多錢,還買個有瑕疵的房子,兒子是要做婚房的,怎麼可以?」
本來按照協議,接下來要籤正式的《杭州市房屋轉讓合同》。汪阿姨要求在合同裡加一條,如果出現白蟻或者白蟻的痕跡,要房東賠償房款的20%。房東不同意,汪阿姨索性拒籤了:要麼20萬退我,房子不買了,合同撤銷。
籤好的合同哪能說撤銷就撤銷?房東當然不肯。雙方僵持不下,昨天就鬧上了法庭。
汪阿姨告了房東章某,認為章某是房屋的長期居住者,應該對白蟻的問題心知肚明,但是沒有把這麼重要的事情在籤訂意向書的時候提出來,屬於刻意隱瞞。
汪阿姨的代理律師說,白蟻的活躍期是四五月份,汪阿姨看房的時候是十月份,沒辦法用肉眼看到白蟻,但是專業人士能夠判斷白蟻的痕跡。代理律師還提交了房子裡存在白蟻痕跡位置的照片,「房東把衛生間拆除得如此乾淨,就是為了掩飾白蟻的問題。」
章某的代理律師說,房子裡有白蟻,章某並不知情,因為房子早就出租了,騰空房子的時候,租客也沒反饋過有白蟻。
「再說,白蟻是不穩定的自然因素,汪阿姨自己也住在附近的,應該了解西湖邊房子的白蟻情況。有可能是裝修帶來的,或者是外面飛進來的,是不可控的。就算出現白蟻,也可以找專業除白蟻團隊來清除。」
另外章某的代理律師還出具了《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表明房子本身沒有質量問題,白蟻也算不上瑕疵,汪阿姨籤了合同又反悔就是違約。
因為章某不同意調解,法官組織的庭前調解沒有成功。案子將擇期宣判。
浙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史君慧說,最高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中,對於房產交易中的重大質量問題,並沒有規定具體的情形。所以,到底白蟻災害算不算沒有明確認定。通常認為是房子有重大結構缺陷,比如承重牆等無法修復的問題等。
「我覺得白蟻算不算質量問題,關鍵看能否治理得好,如果可以修復的,那麼可以要求房東治理完畢再交付房子。」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松濤說,白蟻這種情況是非常隱蔽的,買房人確實不容易發現。「我之前碰到過的案子中,還有一些比較隱蔽的情況,比如房子裡曾經發生過自殺或是命案,房東又刻意隱瞞的,這些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重大瑕疵要求撤銷合同。但是另外一些情況,比如房子的環境是面對墳地之類的不利因素,那是屬於買房人在買房前要仔細審查,應當知道的問題,不能歸咎於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