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幾年房地產市場的突飛猛進,房價直線飆升,稍稍猶豫一下,可能就買不到前幾天的價格,多付一些鈔票。但是買房又是一件大事,不像購買其他物品可以退換,或者重新買。房子一旦交付的定金,可能你今後二十年都定居在那一套房子裡了。經常會遇到這樣的購房者,匆匆交付定金,甚至沒有看清自己的房子是什麼戶型,在哪一棟,等緩過神來發現不是自己的心頭好,後悔莫及可是開發商是不會因此而退還定金。

現在這個問題在東莞已經得到解決。2019年1月11日,東莞市住建局聯合市工商局發布《關於推廣使用<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範本)>的通知》(東建房[2019]1號)(以下簡稱《通知》),2019年3月1日起,東莞將在全市推廣使用新版的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裡面最引人注意的一點是:「買家在樓盤認購後,兩天內可無理由退定金。」到現在為止,東莞是國內唯一一個正式出臺「無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下面小編來為大家畫一下這個《通知》中的4個重點部分:
1、杜絕「霸王條款」,保障買受人合法權益。《通知》要求,開發商有義務履行信息公開義務和提醒告知義務,充分保障購房者的知情權,清楚介紹商品房買賣中容易被忽視或者誤導的重要信息,確保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完成交易。杜絕「霸王條款」,嚴格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責任。
2、2天內可無理由退定金,避免衝動買房糾紛。購房者在認購書上簽字後2天內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向開發商申請解除認購書並退還定金,如果雙方沒有籤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賣房人應當解除認購書並退還定金。如果存在賣房人退還定金情形的,那麼賣房人應當在購房者提出退還定金申請之日起20天內退還定金。這樣一來,可以避免買房者衝動交付定金後與賣房人發生糾紛,減少買賣後續問題。

3、該認購書範本不強制使用。對於自願使用這套認購書範本,並且加入「東莞市房地產企業誠信聯盟」的房地產企業,東莞市的住建、工商等多個部門將實行多種激勵機制。據了解,多家房地產企業積極加入「誠信聯盟」,東莞市房協已經開始籌備「誠信聯盟」的運行。
4、不得另行籤訂補充協議改變認購書實質性條款。如果使用認購書範本,開發商和買受人針對認購書中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的部分,經過充分協商雙方一致同意後,可以在空白處補充條款,但是補充的條款不得和認購書範本中的實質性條款衝突。

總的來說,這次東莞市提出的「無理由退房」新政策是房地產調控中的重大突破,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充分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來引導房地產市場朝著健康穩定的方向發展,有利於讓樓市回歸理性,有利於逐漸消融房地產經濟泡沫。如果你也同意小編的看法,歡迎留言和點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