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古代,作為中原地區霸主的各代王朝,都會建立起一個彰顯國家威望的制度——朝貢體系。朝貢又稱進貢,是一方將財富以某種形式給予另一方,以表示順從或結盟,尤其是君主國裡臣民獻上禮物給君主,或藩屬國向宗主國獻上貢品。朝貢是地方臣服於中央統治者,或者屬國臣服於宗主國的表示。
在世界歷史上,各地區的強大國家都會利用朝貢制度顯示自身的威望,讓周圍諸國臣服。而我國古代的朝貢體系自公元前3世紀開始,直到19世紀末期結束,是最為典型的朝貢體系,長期存在於東亞、東南亞和中亞地區。
中國古代朝貢體系是以中原帝國為主要核心的等級制網狀政治秩序體系——中原王朝以天朝自居,通過冊封等手段,利用儒家思想,層層往外推拓,從而建立屬國向宗主國進貢的龐大體系。而千百年來,許許多多的國家與中原王朝建立了朝貢關係。
琉球(即今天的日本衝繩)與中國的宗藩關係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來,琉球與中國的關係就很密切,琉球不斷向中國進貢,琉球歷代國王都接受中國冊封。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對中山王察度發布詔諭。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貢,而琉球成為明帝國的藩屬。清朝建立以後,琉球使節於1646年來華,受到順治帝的接見。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為正使出使琉球。此後,每逢琉球新王繼位,都有清朝使節前往冊封與慶賀。直至19世紀60年代,琉球始終承認自己是清朝的藩屬。
從西漢開始,朝鮮就是中國的藩屬國。在清王朝興起以前,朝鮮與明朝保持著傳統的親密關係。而在1636年,皇太極率兵新徵朝鮮,攻佔朝鮮都城漢城,迫使朝鮮停用明朝年號,斷絕與明朝的一切交往,並奉清朝為新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後,雙方使節每年往來不斷。而作為朝貢國,朝鮮在每年除有賀冬至、賀正朔、賀聖節、納歲幣的四次固定朝貢使節外,還有多種不定期使節來華。
西藏地區更是如此。在明朝統治期間,其向中央朝貢始於洪武五年(1372),終於崇禎三年(1630),歷時200餘年。明朝朝貢制度利用經濟手段對西藏施政——西藏地方向明朝中央上貢,可以從朝廷獲得豐厚的回賜,經濟上得到實惠,在經濟上與內地互通有無。另外,明朝冊封西藏各地首領,並對各受封首領規定了一套嚴密的例貢和襲職朝貢制度,使對西藏的政治統屬關係得到具體的表現。
而暹羅(即今天的泰國)與中原王朝的朝貢關係,要從順治九年(1652年)暹羅派遣使節到清朝進行朝貢開始。而在1767年,緬甸軍隊入侵暹羅,攻破了暹羅的國都大城。大城王朝的達府太守達信組織暹羅人民擊退了入侵的緬軍,重新統一了暹羅,被擁立為王。1768年,達信派遣使節到清朝,請求清廷封他為暹羅國王,但清政府認為他是乘機篡位,予以拒絕。然而,達信繼續向清政府表示友好,清政府終於在1777年承認了達信建立的王朝,準許暹羅遣派使節到清廷朝貢。
除了這些亞洲諸國,還有不少國家在歷史上懾於中原王朝的強大而成為朝貢國。由此來看,中國古代的朝貢制度無疑是成功的,利用政治手段使得周邊諸國臣服上貢,並延續了成百上千年。現如今,我們也能通過朝貢體系,一窺古代王朝的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