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知識,我一直認為知識並不是一個結果,而是至少是兩個以上的結果,才能稱之為知識。我們拋開對「知識」這一個詞的複雜理論化定義,那知識一定是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的結果的一組信息。
比如我們把 一百度的水,定義為開水這一個知識,那我們其實是建立在,我們已經知道低於一百度的水的前提之上。信息當成知識,必然是有兩個以上的結果在對你的認識產生了比對和參考。
今天我們來一起讀龔鵬程的這本《文學散步》一書,這本書講的是一個關於文學的話題,更偏向於對文學的美學闡釋,偏重於理論性,我把其中一部分讀書筆記和大家一起分享,來討論我們這個文學的話題。
就如我剛才說的,如果要討論文學相關的話題,我們要知道更為準確的答案,首先是建立在自己擁有多個「結果」的基礎之上。
因此每個作家對各種文學相關問題的闡釋,我們首先不應建立在對錯的判斷之上,來看待他們的這些「結果」,而是應把他們的這些結果納入到自己的「知識組」之中來。而真正的知識恰恰就是這樣一個個「結果」組成。不然堅守一個認為是對的結果立場,很容易讓自己走向一種固執己見的偏執。
更何況我們在任何閱讀的過程中,從來不是找一個簡單的結果,而是建立起自己的一個判斷能力。這個判斷能力的建立,不是靠一個個結果,而是靠一個個得出結果的過程。
文學曾經在某些時期是不被認可的,比如西方我們最熟悉的柏拉圖,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想把詩人和畫家驅逐出理想國。十九世紀的赫胥黎,又提出放棄對文學作品的閱讀,強調文學的無用論。
而如今更是有人說「文學已死」的悲觀言論,文學似乎從來都是被否定中存在著,在這本書裡,龔鵬程對文學做了系統性的闡述,我在這裡就梳理其中一部分我們最關心的問題做一個「知識」分享。
記得之前我在關於《紅樓夢》的解讀文章中曾經提起過,對於《紅樓夢》的類似文獻學解讀,其內容並不能屬於文學範疇。因此喜歡文學的讀者,如果不能區分文學中這些內容的存在是什麼關係的話,那對我們文學作品閱讀,是會起到非常消極的作用。
作者在書中就提出了兩個不同定義的「真理」,一個是「外延真理」一個是「內容真理」來對比討論這種文學與科學理性理性之間的邏輯關係。
科學知識是處理我們非主觀的,可以客觀斷定的真理,這種真理稱之為「外延的真理」;還有一種真理,便是文學所處理的「內容真理」。我們有些人習慣於把前者視為認知意義,而把後者視為無意義。
可真是無意義的嗎?其實亞里斯多德就曾經說過,詩比歷史是更真實,更具有哲學性。我們往往能在閱讀過程中,感悟到人生的道理,還會在虛構的那本《紅樓夢》裡,感受到讓人傷感的悲歡和嘆息。
關於這種相似的闡述,我在劉小楓那本《沉重的肉身》一書中,關於敘事倫理學內容中也曾看到。倫理學我們可以理解為道德對錯的一門學科,而倫理學可分為理性倫理學和敘事倫理學。也就是說關於道德的價值判斷,我們可以說是有兩種標準,一種是理性的,一種是敘事的,也就是我們說的感性的、文學的。
理性倫理學是關心的普遍狀況,而敘事倫理學是關心的不同個人的命運,作者在書中有這樣一句話:
如果你曾為某個敘事著迷,就很可能把敘事中的生活感覺,變成自己的現實生活的想像和實踐行為。
而敘事主要就是來自於文學,於是文學就可以理解為另一種真實,就像我們閱讀《紅樓夢》,我們就會感覺這裡的故事就是過去曾經發生的一個故事一樣,我們從中體驗到真正生命所飽含的東西。
其實何嘗不是,這種生活,何嘗不是作者憑人生經驗構建而成,因此文學家就像是科學家一樣,是追求的另一種真理,也就是亞里斯多德所說的,敘事虛構是更高的真實。
如果任何行為想把文學的真理,與外延的理性科學的真理,進行相互論證,必然會是對雙方造成戕害,這也是對文學生命的戕害。這就是我們如今紅學中,關於考證的內容與文學之間的矛盾爭論問題。
文學與科學,本就是兩種價值的判斷標準,作家孫紹振曾經說過,情感是不講理的,而情感就是文學的核心,文學如果寫成具有可推論的內容,作家如果寫一個故事,有著層層的外在的道德標準把握,那這篇作品一定不是優秀的作品。
文學就是科學之外的情感倫理故事,在這裡的世界,有著人類本來的生命空間。而科學總是試圖規範這些,把人類的活動根據某種要求進行規範。我們人類如果過分的信奉理性,必然會產生一種被異化的扭曲,而文學與藝術,恰恰就是對這種異化的矯正。
可以說文學與科學的存在,更像是一些學者說的,一個異化人,一個試圖反異化的抵抗,從而使人類在這種同構的關係中,形成螺旋上升的前進行程。在對於閱讀中表現,就如理性要求賈寶玉走試圖經濟之路,而敘事的倫理,是告訴人類本來有著那種自然與人之間的天然關係一樣,尊重理性規範的同時,也要尊重感性的個性化要求。
一部文學作品,雖然有現實的故事情節在其中,但這種與現實的聯繫永遠不是作品本身的意義所在。而理性的外延知識,並不是討論意義與價值的內容部分。羅素就曾經說過:戰爭不決定誰對了,只決定誰留下了。因此文獻記載的遠不是討論意義和價值,只有文學才是關於生命存在的討論主題。
理性的科學的價值判斷往往是討論生命應該怎樣,而文學的、敘事的價值判斷,往往都是討論生命曾經怎樣或者是可能怎樣。文學往往就是依靠現實世界的經驗來進行提煉,通過藝術加工完成凝聚和轉化。因此文學就具有心靈的記錄特徵,而理性的、科學的、文獻的內容,更多的是記錄現實本身的客觀表象。
而這些外在的表象,只能代表著「是什麼」,而無法表達「何以是什麼」因為這些只有意義和價值的部分才能詮釋,它們的詮釋主體是「心」。
文: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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