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的朗貝爾,在2008年因車禍成為植物人,靠著設備維持了11年的生命……這原本是一個很勵志的故事。但是,在近日,朗貝爾卻被拔管進入「被動安樂死」。
眼看悲劇就要發生,時發12小時後,事件發生逆轉:朗貝爾的父母在巴黎上訴法庭,讓裁定院方立即恢復對兒子的營養供給,朗貝爾於是被從死亡邊緣救了回來。此事件頓時激起了法國人民對死亡權利的熱烈討論。
據了解,今年42歲的朗貝爾,在2008年因車禍成為植物人,妻子及兄弟姐妹同意對其被動安樂死,即拔管後進行持續深度麻醉直至死亡,但其父母則堅決拒絕,堅稱兒子只是殘疾。
「他並沒有處於植物人狀態,他會哭,他的眼珠會轉動,能感受到他的情感。他的確是癱瘓了,但是他還活著,他有感覺。」朗貝爾的母親一直在嘗試著阻止。
朗貝爾幾乎無意識,但能自主呼吸,偶爾能轉動眼球。5月20日,在朗貝爾妻子同意下,醫療小組正式切斷對朗貝爾的營養供給,並注射鎮靜劑。
但是,朗貝爾父母向歐洲人權法庭申訴,並呼籲總統馬克龍介入此案。停止維持生命系統12小時候,巴黎上訴法庭裁定,要求院方重新向朗貝爾提供食物和水,朗貝爾被從「安樂死」邊緣救了回來。
關於「安樂死」的話題,人們從未停止過討論。
「安樂死」在法國是屬於違法行為。早在1998年,法國一名女護士使用藥物使30餘名重度患者「安樂死」的事件被披露後,一時間,輿論譁然,引發了一場關於「安樂死」的激烈討論。
這名女護士時年28歲,因為她曾經目睹了一位76歲的女病人在極度痛苦的情況下,被自己的丈夫開槍打死,隨後那名男子也開槍自殺。這件事情的發生,對女護士產生了極大的震撼。不久之後,她就走上了幫助病人「安樂死」的道路。
她說,她的所作所為是在病人和病人家屬的強烈要求下展開的,認為自己並不違法,而法院卻指控他擅自實施「安樂死」犯有謀殺罪。此事,在法國引起極大震動。直到2016年,法國新法案通過,才允許重病病人接受持續深度麻醉直至死亡。
近日,法國「被動安樂死」時間發生,患者的家人和法國民眾因為該案發生意見分歧,有人認為不該讓病人數十年處於病痛折磨狀態,也有人認為應該病人也有生命,應該享受生命的權利。由此可見,「安樂死」至今還是一個存在有極大爭議的話題。
一直以來,人的死亡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正常死亡,一種是非正常死亡。正常死亡包括疾病、衰老等,非正常死亡包括意外事故、自殺、謀殺等。而「安樂死」就處於兩者之間。
人作為這個世界上最高級的動物,自古以來,就有「生死有命」「天賦人權」的說法,但也有人贊成把自殺作為解除無法治療的痛苦的一種辦法,還有人認為,在道德上對老人與虛弱者,實施自願的安樂死是合理的。
眾說紛紜,但並未有大範圍的普及和推廣,直到1930年的納粹德國:納粹分子在安樂死的藉口下,實行種族滅絕政策……這一「意外」的發生,使得人們在討論安樂死和優生學問題時,開始不能不有所忌諱。
近現代以來,許多國家對「安樂死」諱莫如深,不得不重新考量這個問題。但這並不能阻擋「安樂死」的步伐:1935年,英國成立第一個自願安樂死合法化委員會;3年後,美國也成立了同樣的委員會;1976年後,法國、丹麥、挪威、瑞典、比利時、日本,甚至在天主教信徒很多的義大利、法國和西班牙也都出現了自願實行安樂死協會。
只不過,這些只是「民間組織」,並不被政府當局所認可。但人們對給予病情危重而又無法治癒的病人以死的權利和自由以擺脫殘酷的病痛折磨的做法,愈來愈多地採取同情的態度,認為這是符合人道主義精神的。
在此等情況下,許多國家政府也開始紛紛立法,將「安樂死」合法化。荷蘭是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隨後,日本、瑞士等國和美國的一些州也通過了安樂死法案。1976年,日本東京舉行了第一次安樂死國際會議……
如今,「安樂死」已經不是一個新鮮事了,但關於此事的爭議卻從來沒有中斷過。法國「被動安樂死事件」的發生,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
但不管怎麼說,「安樂死」雖能讓人擺脫病痛的折磨,但隨之而來的也產生了許多問題,關乎生命,關乎人權,關乎道義……等等。總而言之,「安樂死」也並不能使人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