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人類擁有前所未有的大容量大腦,那麼,人類的社群規模會有多大呢?參考猴子和猿類,人類社群的規模大概是150人——也就是人類能擁有的關係數量的上限,這一數字已經被冠以「鄧巴數」之名。」
本書作者是鄧巴,是像赫胥黎一樣的達爾文進化論的忠實擁篤 ,本書都是基於對猴子、猿類以及人類社會交往活動的觀察,得出的人類社群規律、社會網絡特徵以及人類交往特點等結論,至關重要的是提出了「鄧巴數」的概念,這一概念廣泛應用於人類組織以及網絡社群的構建。我會先總結本書的結論,然後對其進行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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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類來源於非洲
所有人都有著共同的歷史。在這共同的歷史中,沿著時間軸回溯,我們各自的故事會慢慢接近,直到最後匯聚到一個共同的祖先。也許只要回溯幾代,我們就屬於同族,也可能要回溯1 000代。那將是很久很久以前,甚至早到史前時代——20多萬年前,這在地球歷史中不過是一瞬間。現代人類都起源於1萬代前生活在非洲平原的共同祖先,那時候有1萬名母親生下了1萬個後代……與如今一個中型小鎮的規模相當。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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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共同來源的啟示
對人類來說,這一點有兩個重要的啟示。
第一個啟示是:人類擁有共同的特徵。從阿拉斯加到塔斯馬尼亞,從最接近南極的火地島到北極附近的斯瓦爾巴群島,所有人都同屬一族,是擁有共同祖先的生物物種。
第二個啟示是:人類擁有的共同特徵都是進化的產物,都是我們的祖先歷經磨鍊而形成的。有些特徵經歷了長久的進化,比如我們與類人猿,尤其是非洲類人猿等同科物種都具有的特徵;而有些特徵可能近期才發源,由我們的直接祖先在適應特殊的生存環境中形成。這些特徵並不特殊,因為人類只是動物物種中的一種,但正因為擁有了它們,人類才變成獨一無二的物種。還有些特徵賦予了人類創造文化的能力,正是文化這一人類思維的偉大產物,使我們可以成為人類,這些特徵讓我們超越了生物本能,讓人類歷史得以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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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在創造奇蹟的同時卻無時無刻不受到生物進化的限制
然而,我們在對人類文化的奇蹟津津樂道時,常常會忽略我們的行為到底多大程度上源於生物進化。人類思維無疑是自然世界的奇蹟之一,但它有時候看起來也十分平庸且具有局限性,使人察覺不出和其他的靈長類動物到底有何不同。我們如今生活在擁有幾千萬人口的巨大都市圈裡——這也算得上人類文化的產物之一吧,然而就在10 000年前,人類才住進村莊;在整個20世紀,人類的城市都還只和孟買、裡約熱內盧一樣大。這些都是令人稱奇的創新,是人類創新的產物。與此同時,人類社會卻停留在幾十萬年前的樣子。每個人認識的人,可以信任的人,與自己有情感聯結的人,不超過150個,這個數又被稱為「鄧巴數」。自人類誕生以來,這個數值就一直是150。人類的心智能力也無法將這個數字變得更大。和其他物種一樣,人類也是自身進化歷史的產物。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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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巴數」的拇指法則
「拇指法則」(rule of thumb)通常被用在商業組織理論當中,即員工數量小於150人的機構基本上還能面對面溝通,良好運轉,一旦超過這個數字,機構想要有效運行就必須引入等級制度。
20世紀50年代以來,社會學家就已經知道了150~200這個重要門檻,更大的公司會遭遇激增的曠工和病假。最成功的中型企業代表GoreTex的創始人是戈爾先生,當他的企業需要增產的時候,他沒有選擇擴大主工廠的規模,而是開辦其他分廠,始終保持每個工廠150個工人的規模——我猜想這是他的企業成功的關鍵。通過讓工廠人數保持在150人以下,戈爾先生可以避免建立複雜的等級制度和管理結構,工廠的運作可以依賴於人際間的關聯、鼓舞士氣的共同目標,並且經理之間是合作而非競爭的關係。
軍隊的設計者似乎也遵循著同樣的法則。在大多數現代軍隊中,最小的單位就是連隊,一個連隊由三個排組成,每個排一般包括30~50名士兵、指揮官和後勤人員,總體算起來,一個連隊的規模為130~150人。即便是羅馬共和國時期的羅馬軍團,其基本作戰單位(步兵支隊)也是類似的規模,大概有130人。學術界也存在著這樣的限制。
在一個對人文社科12個學科的調研中,薩塞克斯大學的託尼·比徹(Tony Becher)發現,每個領域的研究者數量在100~200之間。如果一個領域的研究者超過了這個數量,就會分成兩個或者更多個分支學科。在傳統社會中,村落的大小大概也是這個樣子。在公元前6000年的新石器時代,如果從民居來判斷,中東地區的村落通常都有120~150人。
根據1086年出版的《末日審判書》(Domesday Book,記錄了一場規模巨大的人口普查)的記載,那時候英國村子也有大約150人。同樣,18世紀的英國鄉村,除了肯特(英國東南部郡名),人口幾乎都是160人左右(肯特是100人,我在想這說明了什麼……)。
北美的兩個原教旨主義流派——哈特派和亞米希派的社區規模一般也在110人左右,一個社區的人口一旦超過了150人就會被分成兩個社區。哈特派信徒對這樣設立社區的解釋是,他們發現當社區的人口超過150人時,就無法只靠同伴監督的壓力來控制人們的行為了。維持社區團結的是共同的責任感和互利互助,一旦社區規模超過150人,這種根基就會被破壞。因為其整個倫理體系都反對等級制度和政治強權,因此他們傾向於在達到臨界點之前就分割社區。
還有一種界定鄧巴數的方法。有些人你如果凌晨三點在香港機場的候機廳遇到,過去打招呼說「嘿!最近好嗎?有段時間沒看到你了!」也毫不尷尬。這些人的數量不會超過鄧巴數,也就是150人。事實上,你不這麼做他們才會有點生氣呢。你無須自我介紹,因為他們自然會知道你在他們的社會裡所處的位置,而且你也會知道他們的地位。如果你因遇到危險而向他們借錢,他們一定會願意借給你的。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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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質疑和反駁
(1)首先,作為基督徒,我反對進化論核心的觀點。我同意物種在基因層面的「適者生存」法則,但我反對進化論關於單細胞生物進化為多細胞生物,動物能夠從海中的魚進化成為陸上生物,進而從猴子進化為人類的結論,因為考古和生物學的角度不支持跨物種的進化演變。達爾文的進化論只不過是基於在小獵犬號的環球旅行中的觀察,而提出的假設理論,並沒有充分的證據支持。
(2)其次,我同意人類擁有共同的祖先。但不是猴子,也不是都來自於非洲,我們都是亞當的後代,亦或者說我們都是挪亞的後代,人就是人,猴子就是猴子,如果說認識猴子變來的,那殺死一個人跟殺死一隻猴子沒有任何的差別,不必要大驚小怪,這也就是西方白左特別弔詭的地方,他們很可能會關心環保和保護動物,但卻對墮胎和安樂死視而不見。
(3)再次,鄧巴書中的結論也只不過對很多人類活動、前人經驗的觀察和總結,並沒有嚴格的科學實驗和數據支撐,跟主觀臆測差不多,所以與達爾文一樣是理論假設。譬如,有一種說法,認為糖尿病是與人類有限的糖耐量與工業社會易於攝取糖的矛盾,但由於人類受進化限制的原因,遠古時期的不易獲得食物和糖,導致碰到糖和食物,就要充分獲取,以備不測。但很明顯,這並沒有依據,只是猜測,有自控力的人不會收到這種限制。
(4)最後,150這個數字沒有意義。為什麼不是149,或是151呢。關於人類社會群體的特徵,有兩個重要的理論,一個是所謂的「鄧巴數」,一個是「六度分隔理論」,我覺得後者更有實用意義,因為它強調了弱連接的重要性。但對於「鄧巴數」,是一個太粗糙的數字,其實基於很多人對於人際關係的疏忽,他的交際圈甚至不會超過50個人,而很多領袖和交際明星則完全不受150的數字限制,譬如英國講道王子司布真,他所牧養的教會有幾千人,但他在短暫的一生中與每一個人都有深入的溝通,對於每一個受洗的人來說,他都會當面陪談,而且他每一周都會回復上百封信件。
(6)最後,鄧巴還提出:觸覺是感覺之中最為敏感和親密的,觸摸幾乎是我們在親密關係中做的第一件事;微笑,尤其是在公眾場合的微笑,能夠非常有效地建立一種聯結感;唱歌和跳舞常常是產生歸屬感、集體感的重要方式,而歸屬感和集體感在全世界人類的小型社群中都是非常基本且重要的;我們熱衷於講故事,很多故事與我們自己的身世有關。這些故事讓我們了解社會,為我們創造了一種歸屬感。這些結論似乎也是不言自明,但又無從驗證,這是進化論最大的問題,就好像是基於星座和五行的算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