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盧達晨 中學地理問答
地理問答 有問必答
地理環境決定論的發展線索如何?
答:
地理環境決定論把地理環境作為社會發展的決定因素。
1
古希臘時代,希波克拉底認為,人類特性產生於氣候。
柏拉圖認為,人類精神生活與海洋影響有關。
亞里斯多德認為,地理位置、氣候、土壤等影響個別民族特性與社會性質。希臘半島處於炎熱與寒冷氣候之間而賦予希臘人以優良品性,天生能統治其他民族。
2
16世紀初期,法國的博丹,在《論共和國》中認為,民族差異起因於所處自然條件的不同。不同類型的人需要不同形式的政府。
3
近代決定論思潮盛行於18世紀。1748年,法國的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強調地區特徵,特別是氣候對人的氣質及制定法律的影響,認為「氣候王國才是一切王國的第一位」,熱帶地方通常為專制主義籠罩,溫帶形成強盛與自由之民族。
1881年,英國的巴克爾在《英國文明的歷史》中認為,個人和民族的特徵服從於自然法則。
哲學與物理學中的機械論思潮給決定論以有力的推動。決定論從外部自然條件中尋找人類社會發展根本動因,對反對當時的唯神史觀起過積極進步作用。
德國的洪堡寫道:「我要努力證明自然條件對道德和人類命運的經常的,無所不在的影響。」
德國的李特爾認為,由於英國位於「眾港灣從各方面包圍的中央,所以自然地成為海洋的統治者」。
4
德國的拉採爾系統地將決定論引入地理學。在1882年的《人類地理學》第一卷和1891年的第二卷中認為,地理環境對人類生理機能、心理狀態、社會組織和經濟發達程度均有影響,並決定著人類遷移和分布。地理環境野蠻地、盲目地支配著人類的命運。
拉採爾的學生,美國的辛普爾在《美國歷史及其地理環境》《地理環境的影響》中認為,人類歷史上的重大事件是特定自然環境造成的。
美國的亨丁頓在1907年的《亞洲的脈動》中認為,13世紀蒙古人大規模向外擴張是由於居住地氣候變幹和牧場條件日益變壞所致。在1915年的《文明與氣候》中認為,人類文化只能在具有刺激性氣候的地區才能發展。在1920年的《人文地理學原理》中認為,自然條件是經濟與文化地理分布的決定性因素。
地理環境決定論用地理環境條件解釋社會現象,誇大了地理環境在人類發展中的作用。
(參見《現代地理學詞典》《現代地理科學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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