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時候,人們都無法透徹地理解一個情景的正確意義。任何情景都包含有三種不同的意義:合理的意義,可能的意義,以及必然的意義。例如,每次你開車都暗含著可能發生事故的意義。而如果你在醉酒的同時還超速行駛在雨中擁擠的街道,一種可能的意義是你將會發生事故。如果你在高速公路的主幹線上快速行駛,在迎面開來一輛車時發現剎車失靈,將要發生的事故是這種情況下難以避免的意義。而準確區分一項情景(或陳述)的真實意義與人們由此做出的虛假推斷,就是我們進行科學推理的開始,它是導向結論的一個重要思維階段。
優秀的思考者會試圖監督自己的推理過程,不多不少地針對某一情景的含義做出推論。例如,如果我生病看醫生,自然希望醫生能夠由我的病狀精準地推斷出我的病症,我不希望當我被病毒感染需要抗生素治療時,醫生卻診斷我只是患了感冒而不需要藥物治療。我的症狀預示著我患了某種疾病,而這又進一步說明我需要特定治療。我希望醫生能夠正確推斷我的病症,然後採用恰當的治療方法。
我們將特定場景引發的真實事件稱為結果。如果我們能夠有效識別(做出合理推斷的過程)合理的、可能的及必然的意義,我們就可以採取措施以增加積極結果同時減少消極結果。一方面,我們希望潛在的積極意義得以實現,另一方面又不願意合理的和可能的消極意義成為現實。我們希望了解特定場景中固有的現實可能性並對這一聯繫加以有效運用。
我們學習事物的邏輯是為了能夠熟練地發現其意義並據此引導自身行為。而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在於,藉助對事物邏輯的準確把握對特定情景含義做出合理的推論。我們希望能夠在採取行動之前透徹地了解自身決策可能存在的所有意義(合理的、可能的、必然的)。
特定情境意義之外同時還包括語言表達的意義,這是伴隨自然語言的固有意義而產生的一種意義。我們日常交流所使用的語言詞彙往往都是有引申意義的。例如,我告訴自己的女兒因為她沒有打掃自己的房間,作為懲罰,她不能去朋友家裡玩。那麼我的言外之意就是她應當知道如果想出去玩,就必須把房間打掃乾淨。我認為女兒應當為沒有打掃房間的任務得到懲戒,這一觀點以及我對她所說的話的合理性建立在以下兩個前提下上:
(1)經過事先交流,我已經明確告訴她希望她保持房間的整潔。
(2)我已經向她充分解釋過不能滿足要求的懲罰性後果。
正如我們用以交流的語言有其特定意義一樣,我們描述事物的方式也具有一定的意義。例如,面對「你為什麼沒有清掃廚房」這一相同陳述,平靜的詢問與氣憤的喊叫就具有不同的意義。第一種情況只是表達,我以為你已經打掃過了。而在第二種情況下,我的話則意味著,你沒有打掃房間是個嚴重的失誤,並且應當受到訓斥。
正如我們會忽略情景跟自身語言一樣,我們也可能會忽略他人對我們所說的話的意義。我們經常無法正確推斷他人通過語言想要向我們傳達的意義,甚至會有過度推論的傾向。例如,如果你的老師告訴你論文需要進一步完善,這其中並沒有什麼言外之意,卻可能被你推斷為「他認為你不如其他學生聰明」「他認為你學習能力不足」等。
能對場景賦予意義的就是我們的觀點立場。觀點立場是思維成分中最難以為意識控制的因素。一方面,我們在思考時都會從一定的觀點立場出發,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這是高度自動化的直覺性行為;另一方面,當我們要求人們在思維過程中報告或解釋他們的立場時,他們很可能會開始說明他們想到的任何或者所有內容。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大多數人並不清楚如何識別自己和他人的觀點立場。
讓我們先來認識一下我們立場產生的潛在來源:時間、文化、宗教、性別、學科、職業、同伴、經濟偏好、情緒狀態、社會角色或年齡階段,等等。例如,我們可以從以下的觀點立場出發感知世界:
特定的時間點(16世紀、17世紀、18世紀、19世紀)
特定的文化背景(西方、東方、南美、日本、土耳其、法國)
特定的宗教信仰(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
特定的性別或性取向(男性、女性、同性戀、異性戀)
特定的職業(律師、教師......)
特定的學科(生物的、化學的、地質學的、天文學的、歷史學的、社會學的、哲學的、人類學的、文學的、藝術的、音樂的、舞蹈的、詩歌的、醫學的、護理的、運動的)
特定的同伴群體
特定的經濟偏好
特定的情緒狀態
特定的年齡階段
在個體層面,我們的觀點立場是這些維度的整合。可惜的是,我們並不了解這些因素是如何塑造影響我們的觀點立場的。人通常不會說「這是我從......立場出發而得出的觀點的」,而是說「事情本身就是如此」。我們的意識總是傾向於將自身知覺到的觀點視為絕對正確的,而總是忽視個人觀點偏向性的局限。
從特定的立場出發看待事物,並不會削弱我們價值判斷的能力。醫生從醫療健康的立場出發診斷病人,這並不會使他們的診斷顯得「相對武斷」。正如其他的思維元素一樣,我們通過意識化的訓練可以在推理思維中應用觀點立場。隨著對自身與他人觀點識別能力的提升,我們能夠學會採用更多的觀點立場進行思考,並且有效利用這一元素來促進我們思維水平的發展。
我們要將對思維過程的意識化控制作為控制其自身行為的關鍵。因此,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在閱讀、寫作、交談還是在傾聽,我們都應該不斷練習對自己思維的意識化控制過程。
閱讀時,我們要將文本作為作者思維的言語表徵形式。努力理解作者的立場,並且將作者的思維方式在自己的頭腦中重建。寫作時,作者會有意識地思考目標讀者的觀點,試圖洞察潛在讀者的看法,並通過讀者可以理解的方式呈現自己的故事。與別人的交談也體現相似的特點,通過對話了解他人的觀點以及交談者的關注點,不將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能夠意識到人們是如何通過自己的方式形成觀點和信念的,因而我們會更多地與他人分享經驗及信息而非最終結論,就會願意專心聆聽他人的想法,提出問題而非做出判斷。
我們要清晰地知道不同的學科之間有不同的獨特視角,當學習一門學科時,努力領悟這一學科的視角並以此為主導進行思考,包括搜尋基本的原理、概念、方法與程序,試圖以該學科的邏輯進行思考。例如,在學習哲學時,我們會努力發展哲學的思維觀點,學習如何像一個哲學家一樣思考。相似的邏輯觀點也在其他學科中逐漸發展起來。
總體而言,我們必須意識到推論在人類生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當我們思考問題時,我們要考慮到關於自身決策的所有可能意義。我們要了解各種觀點立場,並推論出特定情景的意義;要了解自己和他人使用語言時所表達的意義。在每種情況下,我們都希望能夠恰如其分地解釋事物的邏輯並推論得出其真實意義。所以,我們要將自己看作有能力的終身學習者,對自己的學習抱著樂觀進取的態度,不會將相反的觀點視為威脅或挑戰。所有的個人觀點看作可以被挑戰的,隨時準備根據新的證據與合理的推論修正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