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藝術辯證法的構成
王羲之傳世書論有《自論書》、《筆勢論》、《用筆賦》、《草書勢》、《記白雲先生書訣》等,從總體上說,內容相當豐富,遠比以往的要豐滿,體系性較強,跟王羲之接受的書學體系背景是吻合的。當然,王羲之成名之後,特別是在「書聖」的光環下,一些雅士以一種文化人的情結,冒王羲之撰寫書論,也可能存在所謂託偽之作。但託偽之作,要傳世久遠發生影響,總得具備一些基本因素,即比較接近王羲之及其時代,離譜太遠的恐怕就難以被流傳下來。
傳世王羲之書論,不管真偽如何,就其文辭中反映的書法美學思想,跟魏晉時期其他文藝美學思想相比較,再跟魏晉書法創作實踐相比較,應該說是「事出有因」的。書法美學思想的發展不可能落後於其他文藝美學思想,甚至還可能要超前一點,這是中國古代美學思想發展的「中國特色」之一。魏晉的書法創作以楷書、行書、行草書、草書的繁榮為特徵,又有獨特的時代審美品性,是繼兩漢書法(以隸書、草書為主體)後的又一高峰期。傳世王羲之書論是其理性反映的一種表現。
「陰陽」思想是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主要內容之一,幾乎是諸子百家所共同的,又在道家學說中反映得最為強烈。作為「天師道」世家之子的王羲之,以這種潛在的哲學思想構成他的書學體系,充滿了一系列具有藝術辯證法意味的書法美學概念。其中有些源於蔡邕和衛夫人,但如此豐富的一一互相對應的書法美學概念,較為集中地出現在王羲之書論中,不能不說是一種帶有體系性的構成。以後的中國書法美學構成的發展,其最主要的以成雙結伴形式出現的審美概念,幾乎都可以在他的書論中找到淵源。
大小、偃仰、緩急、起伏、長短、攲側平直、疏密、強弱、遲速、曲直、藏出、高低、遠近、方圓、寬狹、粗細、潤澀、盈虛等審美辯證概念,或指向字形結構、章法布局,或指向用筆運勢、紙筆關係,或指向審美視覺形象,或指向審美意象。在書法的點畫筆墨中能觀照出如此豐富多變的審美概念來,不能不說是一種抽象審美思維能力的體現。
王羲之十分強調這些審美辯證法的運用,其對應的審美關係要把握好一個恰當的對比度。例如他說: 「每書欲十遲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謂書。」(《書論》)這就構成了王羲之的審美傾向,以遲、曲、藏、起為主,以急、直、出、伏為副,如果把這種構成比重翻一下,他認為 「暫視似書,久味無力」。也就是說書法審美的內在的持久性魅力,取決這些審美辯證法的準確構建。換一個角度,如果構建的方式方法和主副傾向有所不同,那麼就會產生不同的書法審美效應。嚴格地說,這些大小、偃仰、方圓、緩急、疏密、寬狹等等本無所謂美或不美,但它們在書法中的存在以及構成方式,卻能形成美感以及美感的傾向性(如《寒切貼》)。這種審美思維,這種審美哲學,是書法所培育的還是中國人所特有的思維方式的投射是值得探討的。
這些具有辯證關係的書法審美概念,可按筆法、結構、章法、墨法分成四大類,有些概念可互用,如起伏,不僅可指筆法,也可指結構和章法。這樣就構成了四個系列性的書法審美概念群。如果用編碼方式來進行組合構成,就可演化出多種多樣的數列。這也就是書法點畫筆墨形象何故如此多變而豐繁的原因之一。
王羲之書論中的藝術辯證法,具有系統性的構成特點,還體現在筆墨工具、創作主體、技能技法三者關係的辯證把握上。他在《題衛夫人〈筆陣圖〉後》開首就說:「夫紙者陣也,筆者刀稍也,墨者鍪甲也,水硯者城池也,心意者將軍也,本領者副將也,結構者謀略也,颺筆者吉兇也,出入者號令也,屈折者殺戮也。」漢魏以來紛繁的戰事,似乎也影響了人們對其他事物的思維分析,喜用戰爭術語來進行語言表達。書法創作居然是書法家在指揮一場偉大的驚心動魄的戰爭,語詞之間充溢著昂揚的精神鬥志,似乎在訴說藝術創作是一種自我的心靈搏擊!戰爭諸要素與書法諸要素一一對應,並構成一體。王羲之在繼承蔡邕、衛夫人的基礎上,突出了創作者的主體地位,並對創作主體作了分解,用 「將軍」來比喻「心意」這一創作主體的精神境界,用 「副將」來比喻「本領」這一創作主體的技能水平。這一審美分析源自趙壹 《非草書》「書之好醜,在心與手」。
王羲之的書法審美辯證思想特別重視「奇正」關係,多次反覆論述,極力反對「平直相似,狀如算子」的書法,認為「上下方整,前後齊平,便不是書,但得其點畫耳」。要避免「狀如算子」,首要在點畫上「每作一波,常三過折筆」,這就是著名的 「一筆三折」論。從用筆的 「有偃有仰,有攲有側有斜,或小或大,或長或短」,到 「字字意別,勿使相同」,追求 「妙中增妙,新中更新」的審美「奇」感。但他又認為這種 「奇」是寓藏在 「正」之中的「奇」,所以又反覆說「夫書字貴平正安穩」、「務以平穩為本」、「須遵正法」等等。這一「奇正」相生的審美觀,到唐人孫過庭《書譜》中就明朗化為「初學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復歸平正。初謂未及,中則過之,後乃通會。」
王羲之的 「形彰勢顯」論
王羲之的筆勢論跟以往的書勢論有所不同,提出了「形」與 「勢」的密不可分的共存同生關係,即 「形彰而勢顯」。
書體不同,「形」、「勢」也不同,運勢造形之法也不同。《題衛夫人〈筆陣圖〉後》在講了 「每作一波,常三過折筆」等等之後,說: 「欲真書及行書,皆依此法。」緊接著說: 「若欲草書,又有別法。」對草書的 「形」、「勢」之別法,他強調「稜側起伏」和 「點」,又強調草書之形、勢與篆勢、八分、古隸相通。而章草及章程行押又有別法,「不用此勢」。這種按書體的不同,分論書勢,源自衛恆《四體書勢》。
王羲之認為「學書之道有多種」,並非只有一法,但把握 「形」、「勢」是基本的。把握「形」、「勢」也需漸進積累,「始書之時,不可盡其形勢,一遍正腳手,二遍少得形勢,三遍微微似本,四遍加其遒潤,五遍兼加抽拔。如其生澀,不可便休,兩行三行,創臨帷須滑健,不得計其遍數也」。運勢造型在一遍遍的書寫實踐中增強藝術性。其中 「滑健」兩字是基礎,不可「生澀」。「滑健」的方法是「視覺取勢,直截向下」,也就是「稜側」用鋒法。王羲之對側鋒使轉的筆勢運動,作了具有開創性的藝術價值肯定。
側鋒筆勢運動被引入書法審美範疇,首先豐富了用筆。「用筆之法復有數勢」——藏鋒、側筆、押筆、結筆、憩筆、息筆、蹙筆、戰筆、厥筆、帶筆、翻筆、疊筆、起筆、打筆等等,細細闡釋這些筆勢之法,幾乎十分困難,箇中差別往往僅在毫釐。書法審美就是這樣,大而論之極為模糊,小而論之又極為精細,大小之間尚缺中段性構連。
王羲之的筆勢論,反覆論述「緩急」及其關係。草書「須緩前急後」,「下筆不用急,故須遲,……心欲急不宜遲」,「字有緩急,一字之中,何者有緩急?至如 『烏』字,下手一點,點須急,橫置即須遲,欲 『烏』之腳急,斯乃取形勢也」。透過這種緩急與形勢之間相生相成的複雜關係的語言表述,我們似乎可以感覺到王羲之對書法審美的把握,相當具有 「時間」意識、「運動」意識。他用「緩急」一語鮮明地揭示了書法審美中藝術節奏感的存在。依此觀照傳世王羲之墨跡,其豐富複雜多變的筆勢節奏,幾乎莫可名狀,可知此語不虛。
緩急交替的筆勢節奏,在於「鋒銛來去之則,反覆還往之法」,需「精熟尋察」,「莫以字小易,而忙行筆勢,莫以字大難,而慢展毫頭」。「望之帷逸,發之帷靜」,動靜交織,是書法審美節奏感的最高境界。
「發人意氣」的書意論
王羲之的書論十分強調「意在筆前」的創作原則。這一審美思想源於蔡邕、衛夫人,但他把「心意」置於「將軍」這種統領一切的地位,似乎具有更鮮明的主體意識。以往的書意論,是把書意和書勢勾連起來論述的,而王羲之是把書意跟「形勢」勾連起來的。他在《自論書》中說:「須得書意,轉深點畫之間皆有意。自有言所不盡得其妙者,事事皆然。」挑明可在書法的點畫之間去體悟書意。
基於這種書意論,王羲之把「意」分解為兩個層面。一種是有形之「意」,即「預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等等,相當於藝術構思之「意」在揮毫落筆之前能成竹在胸。他的一篇《書論》詳解了這一層面的許多方面,從「大抵書須存思」到「字居心後,未作之始,結思成矣」,可謂淋漓盡致。另一種是無形之「意」,即「夫書先須引八分、章草入隸字中,發人意氣,若直取俗字,則不能先發」。
這種無形之意,首先基於博覽通古,融會有源,把握傳統精神,他以自己的經驗揭示了這一點。無形之意關鍵在一個「氣」字,他借天台紫真這位道家之士之口,說:「書之氣,必達乎道,同混元之理。……陽氣明則華壁立,陰氣太則風神生。把筆抵鋒,肇乎本性。」氣——道——陰陽——本性,就是「發人意氣」的內涵。在《筆勢論十二章·健壯章第六》中似乎說得較為明白:「牽引深妙,皎在目前,發動精神,提撕志意,挑剔精思,秘不可傳。」深妙無窮的筆勢運動,能清楚地表現在可視形象之中,而其指揮、統領筆勢運動的「精神」、「志意」、「精思」,是深藏而不露的。一旦能達到「發人意氣」的創作境界,則「舉新筆爽爽若神,即不求於點畫瑕玷也」。
上述兩個層面的書意論,由表及裡,由感受而至感悟,融化為一體,如何剝離解析當然尚需深入研究。但「發人意氣」一語不僅揭示了書法創作個性,似乎還意指書法的審美共鳴。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書譜》中得到印證,「寫《樂毅》則情多怫鬱,書《畫贊》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虛無,《太師箴》又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私門誡誓,情拘志慘。」孫過庭的「意氣」被王羲之「發人意氣」的創作個性激發而共鳴了起來。
所以,王羲之的書意論,以「發人意氣」一語最為關鍵,其美學價值不僅指向書法創作的主體個性,而且意指書法審美的共鳴作用,這就是我們對傳世王羲之書論的闡釋。書論文本的真偽並不妨礙我們去做這樣的闡釋,因為其「傳世」的方式行為已經在書法美學思想的發展中產生了影響力。因此,傳世王羲之書論是古代書法美學思想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再結合考察王羲之叔父王廙對他所說的「畫乃吾自畫,書及吾自書」(《歷代名畫記·卷五》),那麼「發人意氣」的審美思維就不是無根之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