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的概念起源於遠古時期。人類對自身及自然現象的觀察,特別是對人類生活、生產影響最大的太陽出沒、月亮變化等明暗交替的天象觀察,由此形成陰陽最初涵義,即向日為陽,背日為陰。
陰陽最早的文字記載見於殷商時期的甲骨文,有「陽日」「晦月」等字樣。在甲骨文中,陰陽所指為日、月。《老子·四十二章》也有:「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不過這些陰陽還沒有用在醫學上。直到春秋戰國時期,陰陽觀念才應用到醫學領域。
秦名醫醫和在為晉侯診病時,以陰陽解釋疾病的病因,「天有六氣,降生五味,發為五色,徵為五聲,淫生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也……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這是陰陽在醫學領域成功且正確的應用。可能大家還是不理解陰陽,只是模糊的認為,白天為陽,夜晚為陰,這麼認識是正確的,但不全面。
陰陽的定義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間相互對立的兩種基本屬性,既可標示一事物內部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又可標示相互對立的兩種事物或現象。
在《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有:「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這段是內經中的介紹,大家還是先仔細看定義。
陰陽作為哲學名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只有具體的運用是,才會有對應物。如以天地而言,則天為陽,地為陰;以人而言,則男為陽,女為陰;以氣血而言,則氣為陽,血為陰等。這樣大家就好理解了吧。陰就是暗的、涼的、沉靜等,陽剛好相反。
當然,陰陽不能隨便的具體化,陰陽所概括的一對事物或現象應是共處於統一體中,或一事物內部對立的兩個方面,如空間的上與下、內與外,時間的春夏與秋冬、晝與夜,溫度的寒與熱,生命物質的氣與血等,都是既相對立又相互關聯的兩個方面,可用陰陽標示。
若不是在一個統一體中,無關聯性的事物或現象,如寒與上、晝與外等,就不能用陰陽概括說明。
剛才我們還說,白天為陽,夜晚為陰,這麼認識是正確的,但不全面,為什麼不全面呢,因為一晝夜從早上日出至中午太陽正頭時,是一天中的陽中之陽;從中午至黃昏,太陽西落,為一天中的陽中之陰。
從半夜天黑之時至半夜的時候,為一天中的陰中之陰,是陰氣最盛的時候;從半夜至平旦,天剛發白之時,為一天中的陰中之陽。
這體現陰陽極為重要的特性,也是中醫對人體疾病認識的前提,即陰陽的相對性,就是陰陽相互轉化、陰陽之中復有陰陽、陰陽隨比較對象而改變。如寒與熱一陰一陽,同樣寒與酷寒,又是一陰一陽。這就是中醫對陰陽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