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團近期翻譯出版了馬克 · 莫菲特(Mark W. Moffett)的《從部落到國家:人類社會的崛起、繁榮與衰落》(
The Human Swarm:How Our Societies Arise, Thrive, and Fall,以下簡稱《從部落到國家》)一書。馬克·莫菲特是一位研究螞蟻「社會」的昆蟲生態學家,而我曾經也是昆蟲生態學家,即使在轉行社會學後,仍然在思考人類行為乃至疾病的生物和社會基礎,並且關注著醫學、動物行為學、社會生物學,以及和人類進化與人類行為有關的各種研究和進展,因此對這本書有一種特別的興趣。
總體上說,我從《從部落到國家》一書中學到了不少東西。螞蟻研究在近幾十年有突破性的進展。馬克·莫菲特對近年有關螞蟻研究重要成果的介紹深入淺出,可以說是本書最為精彩的部分之一。此外,馬克·莫菲特還明確無誤地向讀者傳遞了兩個我基本上都能認可的觀點:第一,人類對同類所進行的各種歧視性和等級性標記行為,包括文化歧視、種族歧視、地位歧視、外來人歧視、民族主義,甚至時尚等,其實是來自社會動物的一些共性;第二,雖然歧視性和等級性標記行為是人類很難改變的秉性,但是人卻有把他族大規模地吸納進自己群體的獨特能力,這個能力使得規模越來越大的人類社會成為可能。這是人類社會的一個獨特成就。從任何意義上來說,一本書能很好地達到以上這些目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作者應該為這一點感到驕傲。
從部落到國家:人類社會的崛起、繁榮與衰落
[美] 馬克‧W 莫菲特 / 著
陳友勳 / 譯
中信出版集團,2020-4
雖然近年來有許多帶有一定思想性的社會生物學著作被翻譯成中文,但由於國內既沒有世界一流的社會生物學家,也沒有對社會生物學和社會科學之間的關係有系統思考的學者,再加上國內社會科學各專業和考核體系存在諸多弊端,同時,學術批評展開得也很不充分,因此學者和讀者普遍缺乏成熟的思考能力,缺乏對不同觀點的差別、優點和局限的深刻辨析能力,以及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原創力。在這種情況下,一種西方觀點被介紹到中國後就會產生與其在西方很不相同的社會影響。出於這個原因,我決定以「批判」的態度來談談《從部落到國家》一書,以讓讀者能更深刻地理解人類的生物本性和社會屬性,它們之間的複雜關係,以及這些複雜性給建立在人類生物本性基礎上的社會分析所帶來的挑戰。
我在麥吉爾大學先獲得的是昆蟲生態學博士學位。在轉攻社會學後,經常有人問我這麼一個問題:「你原先研究的是六條腿的昆蟲,現在對兩條腿的人感興趣了。你是否能給我說一下,這兩類動物到底有什麼異同?」對於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我竟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不能很好地回答。但也是在對這個問題的反覆思考中,我對人類的生物本性和社會屬性及兩者之間的複雜關係有了比較深入的思考。為了很好地回答這個問題,我採取了如下策略:首先,想清楚從人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說,哪些是最具有根本性的人類行為特徵;其次,看人類在這些行為特徵上與其他社會動物有什麼本質的區別;最後,看這些區別在我們分析人類社會時會帶來什麼挑戰。以下是我當時的結論(在讀了馬克·莫菲特的書後,我認為我的基本結論仍然都還能成立)。
人類的本能性行為其實與人類進化譜系上的近鄰黑猩猩和倭黑猩猩比較相似:人是地域性動物,會保衛自己已經佔據的領地,猩猩也是;人是經濟動物,會利用工具和進行交換,猩猩在這方面也表現出一定的能力;人是政治動物,會運用各種方式在自己的群體中取得優勢地位,猩猩也有這一能力。與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相比,人類只有一個獨特之處,那就是人有強大的概念形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以及論證自我生命意義和行為正確性的能力,猩猩則基本沒有這些能力。
很顯然,要分析人類社會及其變化規律,我們首先必須要想清楚人類的這一獨特性對於人類社會意味著什麼,然後要想清楚人類從靈長類動物那兒獲得的一些共性,是怎麼與人類的這一特性產生交互作用,從而形塑了歷史的發展的,而不是像馬克·莫菲特那樣,從社會動物的排他性、歧視標記性和合作性等「行為」出發,並且把螞蟻、猩猩和人類社會放在一起加以比較。我想強調一下:從排他性、歧視標記性和合作性行為出發的比較和分析並不是完全沒有意義,但是這種分析不但不可能把我們帶向深入,還會把我們帶入各種誤區。
圖片來自Unsplash @Francesco Ungaro
讀者可能會發覺,當我的朋友問我昆蟲和人類之間有什麼不同時,我回答的卻是猩猩和人類的區別。這似乎有點答非所問。其實,從社會性行為的角度來說,人類與螞蟻之間的相似度要比人類與猩猩的高得多(見該書的第五章、第六章)。有人肯定會問,作為一個昆蟲學家,我為什麼放著螞蟻不比,而偏要把人類與猩猩相比。這背後的原因很重要,把這些原因講清楚會幫助讀者認識到馬克·莫菲特的分析中出現的各種誤區。
第一,雖然螞蟻社會和今天的人類社會一樣,都屬於大規模社會,但是人類維持大規模社會的一些機制卻是在猩猩維持小規模社會的機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與螞蟻維持大規模社會背後的機制相差甚遠。換一種說法就是,人類和螞蟻社會行為的許多相似之處都屬於假同構(即表象一致、背後機制不同的一類同構),但是人類與猩猩社會的同構,至少在人類發展的早期,主要是真同構(即表象一致、背後機制也一致的一類同構)。對假同構現象進行比較在仿生學等領域自然有它的意義,但是對分析螞蟻社會和人類社會各自的演化規律則意義並不大。馬克·莫菲特似乎沒有想清楚這個問題,他的書中因此就出現了不少膚淺、不得要領,甚至是誤導性的比較和分析。
第二,和螞蟻相比,與人在進化上最相近的黑猩猩和倭黑猩猩都屬於小群體社會動物。人類其實也屬於小群體社會動物。在漫長的進化歷程中,人類直到最近幾千年才獲得了建立大群體社會的能力。深刻理解人類的小群體本性不但會加深我們對人類社會中存在著的大量反大群體的意識形態和組織原則(如自由意志主義、無政府主義、扁平性社會組織等)的理解,還會迫使我們去考察人類在文明初期如何「克服」了自己的小群體社會動物本性,從而導致了像「國家」這樣的大群體組織的誕生。也就是在這個意義上,我拒絕把人類社會和螞蟻社會做簡單類比。
第三,我進而認為,把人類社會和螞蟻社會相比是對螞蟻的侮辱。把人類帶著朝大規模社會方向發展的許多合作性組織(如部落、國家、世界性宗教組織)的產生和發展的背後雖然有功能性的需要,但更是因為人類的支配能力和手段,以及對支配的論證能力提高了。同時,人也是有「目的」的動物。人類的這兩個特性給人類社會帶來了極大的不穩定性,並且一直在把人類推向違反進化原則的發展方向。人是有智力的,但是作為一個群體的人類卻沒有智力。相反,螞蟻社會在結構、行為和功能之間的關係高度一致。螞蟻社會結構長期不變,高度穩定,並且行為也都不違反進化原則。這些對於人類社會來說都是望塵莫及的。雖然螞蟻作為個體沒有智力,但是作為一個種群,其卻擁有智力。如果說行為主義的分析手法是《從部落到國家》一書的第一個弱點,那麼結構功能性分析則是第二個弱點。
圖片來自Unsplash @Amit Talwar
功能解釋在動物行為學中往往是可行的(例如動物需要取食就必須有「嘴巴」),但是功能解釋在社會科學中往往行不通。大量的社會「存在」背後既可能是統治者的意願,也可能是出於社會功能上的需要,更可能是兩者皆有之。還比如,我們對某一動物行為機制的了解並不會在任何意義上改變該機制本身的作用和作用方式。但是,一旦我們了解了某一人類行為背後的機制性規律,該規律的作用和作用方式就很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人類社會的這些特殊性的存在大大限制了結構功能性分析在社會分析中的意義,同時也使得從結構功能出發的社會分析經常會墮落為一個為現實和強權辯護、在經驗上錯誤百出、在政治上極其保守的社會理論。
以下,我想以更具體的方式指出《從部落到國家》一書的視角給作者的分析帶來了什麼樣的誤區。鑑於篇幅,我只提出五點供讀者參考。
第一,作者經常會把動物行為和人的行為混在一起進行交互討論。這樣做會帶來很多問題。首先,雖然人和許多動物物種都表現出衝突、認同、歧視、等級性標記和合作等行為,但是這些行為背後的機制卻可能各不相同。比如,狩獵—採集社會群體很小,成員之間的關係也比較平等,這種小群體合作方式背後的機制其實與人類的近鄰黑猩猩和倭黑猩猩合作背後的機制相差不遠。但是,對於城邦國家、封建制國家、帝國、民族國家以及一些大型經濟和宗教組織來說,其得以存在的基礎和推動其發展的動力其實與人的動物本性和行為關係不大,而主要是隨著人類的組織手段、技術手段、政治手段以及對統治者支配方式的論證手段的不斷提高而發展的。
第二,作者把諸如時尚、護膚、理髮、美甲、修腳這類人類行為都理解成一種動物的等級性標記行為。首先,這種觀點雖然沒什麼錯,但卻很無聊,因為這一從「行為」出發的理解很難開啟對這些行為在不同社會和不同歷史進程中的變化以及變化原因進行的研究。其次,這種觀點還會使我們忽視等級性標記作為動物本性和等級性標記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兩者之間的根本性差別。出於動物本性的等級性標記行為一般都很簡單,不會離本性太遠,但是經過意識形態包裝的等級性標記行為可以搞得非常複雜也非常惡劣。最後,這種觀點也抹去了動物的等級性標記行為和人類相似行為之間的另外一個關鍵性區別:動物的等級性標記行為不具有很強的正反饋性,或者說這些行為的發展一般不會把某物種比較迅速地帶向對其長遠的生存並沒有好處的方向,而人類的等級性標記行為往往具有很強的正反饋性,或者說有些行為的規模和複雜性會在人類社會的競爭、衝突和自我論證的互動中不斷增大,並且它們的發展方向並不有利於人類作為一個整體在地球上的長期生存。
第三,作者把大量性質各異的複雜社會現象扁平化了。對他人和他族的歧視、排斥和進行等級性標記行為是人類的共性,並且有其生物學基礎。這一點作者說得很清楚,這個觀點也很重要,因為忽視人類這些行為的生物學基礎會使我們低估人類克服這些毛病的難度。但是,社會學家更關心的是諸如以下的各種差異:為什麼歧視和排外行為是人類的通病,但種族主義卻是現代現象?為什麼對其他宗教信仰者的歧視性標記和排外行為在前現代的基督教文化圈中表現得要比其他許多地方更強烈,也更惡劣?為什麼不同的社會會有不同的歧視準則?只談人類的一些行為共性只會導致我們忽視各種能把我們的理解引向深入的差異性現象。
圖片來自Unsplash @marjanblan
第四,作者從合作和派系分裂這些行為的角度來分析各種人類社會的興衰和人類歷史的發展。這種過時的分析方法不但無法把我們對人類社會的理解引向深入,也完全無視近幾十年來歷史社會學家對人類歷史發展規律的重要研究和理論。我作為一個歷史社會學家,在讀《從部落到國家》一書時難免覺得作者隔靴搔癢、不得要領。
第五,作者認為「人類有能力通過審慎的自我糾正來對抗我們基因中的衝突傾向」(見該書的結論最後部分)。我認為這種樂觀不應該是一個社會生物學家的立場。其實,《從部落到國家》一書雖然沒這麼說,但其中的分析卻不經意地在提醒我們,人類「惡」的本性(比如歧視性標記行為)都是人類和其他社會動物所共享的本性,因此很難被克服,而人類「好」的本性(比如友愛和合作)卻都是從親密關係出發的,因此在大規模社會中需要特別努力才能維持——可謂「變壞容易,學好難」。我還想進而指出,人類「善」的一面往往會被經過包裝的人類「惡」的一面所利用,成為一個大群體在內部維持團結,在外部對其他群體進行歧視、壓迫甚至殺戮的「道義」基礎。的確可以說,人類是超越了自己的小群體生物本性,從而建立了部落、城邦國家、帝國、民族國家等大群體的,但是這背後的代價巨大無比。
任何一位社會科學家,只要他不是一個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拿課題、發文章和爭頭銜的「學術蟲」,都會努力和艱難地在兩種極端觀念之間找平衡。
第一種可以簡稱為遺傳決定論。這類觀念在傳統社會十分盛行。在任何傳統社會,顯赫的地位一般都會被論證為來自高貴的血統。在當代社會,雖然各種遺傳決定論的觀點在社會上廣泛存在,但從總體上來說,遺傳決定論的觀點不會像在傳統社會那樣佔據著主宰地位,並且因為種族主義思想的式微而常常被視為政治不正確。
第二種則是文化決定論,或者說白板理論。白板理論的核心思想是人生來相似,因此也生來平等,不同個體和群體在行為上的差別都來自社會結構或文化上的差別。白板理論有其宗教基礎,但是作為一個世俗理論它起源於17世紀。白板理論是自由主義思想,同時也是馬克思主義和其他左派社會主義思想的基礎。此理論對於追求解放的社會下層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具有一定的革命意義。
但是,至少從個體層面來看,人與人之間在遺傳上的差別還是非常明顯的。當然,除了一些嚴重的遺傳疾病,絕大多數遺傳差異體現的只是不同個體在有限程度上的各自特色而已,但是這些差別卻構成了人類基因和基因表達的多樣性的基礎,大大增進了人類作為一個物種在地球上的總體生存能力。可是,如果我們在教育、醫療乃至體育訓練方式等方面完全忽視不同個體或群體在遺傳特性上的差別,這仍然會帶來一些誤區。更明確地說,白板理論本是一個追求平等的革命理論,但因為它漠視了個體之間與群體之間在遺傳上的各種差別,反而會將某些個體和群體,尤其是一些在社會上處於邊緣地位的個體和群體置於不利的位置。
《從部落到國家》其實也試圖在兩個觀念之間找到一個平衡。總體來說,雖然此書在方法和學理邏輯上有所欠缺,但仍不失為一部重要著作:敘事引人入勝,在有些地方不乏真知灼見。我相信每一個讀者都能從書中獲益。鑑於當代的社會科學家多多少少都是忽視人類行為生物學基礎的文化決定論者,就這一點來說,《從部落到國家》一書會促進社會科學界的學人對學科的一些根本假設進行有益的反思。
(本文原載於《信睿周報》第30期,題圖為《昆蟲總動員》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