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角到底要怎麼吃才好呢,真沒經驗。
就只吃過生的菱角和做成幾樣小菜的菱角,總感覺還沒摸到吃菱角的竅門。
菱角呢說它是菜,不太合適。但是,當它是水果也有點勉強。
在我還沒有見過菱角實物之前,想像它是一種水靈靈的東西。江南水鄉是一定要有菱角這樣的東西才夠味的:一副擔子,兩筐出水鮮的吃食,紅的綠的菱角、綠的蓮蓬、淡粉的荷花,用荷葉託著,將擔子隨便在那個橋頭一支,自然而然,風情就在那裡了。
把這樣的菱角買下之後,剝去外皮,可能比核桃的裡衣略厚一些,但手感差不多,找好位置,一撕就開了,露出裡面白生生的果肉,咬起來脆生生的,沒有其他水果那麼多汁,倒也有類似於涼薯那樣的口感。
但,實際拿到手上以後,才發現根本不是一回事。
首先,菱角的皮很硬,出乎意料的硬。要藉助刀、剪子或者特殊的剝菱角工具開個口,才能繼續往下剝,有點類似於剝堅果的感覺。
其次,菱角的種類很多,並不是每種菱角剝開以後都可以直接吃得動的,有的菱角需要煮一下才吃得動。有的菱角比如水紅菱這類,則就是要吃新鮮的才最為爽脆可口。
有朋友教過我剝菱角的方法:先找到菱角的「肚臍」(大概就是在菱角中心線的最下方那個點),開一個口子,然後掰住兩邊的角,一邊往中間擠,一邊帶點兒巧勁兒去晃,讓殼「脫下來」,就能得到一個完整的菱角米了。不過有些菱角角實在太多,掰哪個都不知道,還容易掰斷,大概得經常吃菱角的人才能弄得好。
剝好的菱角可以拿來熬湯、煮粥、清炒。
我只做過前兩種。菱角熬湯的做法和用蘿蔔、土豆、紅薯熬排骨湯一樣。特別是長老了的菱角很容易出粉,在肉湯裡煮透了面面的更好吃。煮湯用的菱角如果太大的話,最好斬成小塊再煮,這樣更容易煮熟煮透心。菱角要比排骨先下鍋,因為菱角不容易煮爛,多煮一會也沒關係。翻過來下鍋的話,排骨煮透了,菱角還沒透,就差點意思。
菱角煮粥也要把菱角米弄小一點,在大米裡摻入糯米一起煮,煮到米化,稠到自己喜歡的程度就可以了。煮好白粥就小鹹菜吃,當早餐。也可以加糖做成甜粥,舀一勺桂花蜜加上,就更江南了。
不去皮直接煮菱角也很常見,要先把菱角刷洗乾淨,加鹽泡半小時左右,再入鍋燒開,煮20分鐘左右就可以了,涼了剝開就吃。根據菱角種類的不同,殼有好剝的,直接徒手就可以弄掉;也有難剝的,照樣得藉助工具才能剝開。
鹽水菱角的味道沒有參照物可以參照,就是菱角的味道,現在回想起來大概有一丟丟像煮得不太軟的鹽水花生。
菱角也可以做清炒著吃。把江南水八仙裡的另一位「雞頭米」請過來,和菱角米一起清炒,配上青綠的辣椒絲,淡鹽調味,顏色好看,吃起來也清爽。這道菜我沒有自己做過,不知道是不是要先將雞頭米和菱角煮一下之後再清炒,還是直接炒熟斷生就可以了?
此外,菱角還可以配毛豆清炒,相對於下酒菜來說,毛豆菱角清炒出來,更適合做茶點。
除了以上這些,菱角肯定還有其他什麼好吃的吃法吧?總覺得不會這麼簡單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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