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圖/何葉舟 楊小江
暴雨天高速飆車152km/h,32宗交通違法13宗都是超速,車主竟然毫不知情?
9月6日下午,下著傾盆大雨,15時13分,雨勢減弱,在西部沿海高速珠海段,一輛粵B8××P0號牌白色凱迪拉克小車沿西往東方向疾速行駛,「嗖」地一聲就超過了旁邊的車輛,只留下一道白影。
此時,珠海交警值班室的監控屏幕數據彈出報警信息,這輛凱迪拉克小車的車速飆到了152km/h,而西部沿海高速限速100km/h,超速52%。司機面臨罰款1000元的處罰,記12分。
車速超過150km/h是什麼概念?交警表示,假如按這時速行駛被石頭擊中,石頭能輕易擊穿擋風玻璃,更別說是雨天超速了,稍有不慎就車毀人亡。
高速公路交警立即在系統中查詢車主信息。經查詢,這輛凱迪拉克小車是深圳李先生的,落地才3年,就有32宗交通違法,其中13 宗都是超速。
交警立馬聯繫車主了解情況。原來,這輛凱迪拉克小車雖然掛在李先生名下,但家裡親戚朋友誰有需要誰就拿去開。李先生倒是很開明,說誰違法誰就去處理唄,沒想到居然有一天會被交警找上門。而且他到現在都不知道是誰開的車,真夠馬大哈的。
得知超速50%以上要扣12分,李先生跟交警保證,讓當天開車的司機趕緊去處理違法,以後開車都時刻留意車速。
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黃鐵安
審籤|魏禮園
實習生|李紫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