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大氣網訊:根據《全國汙染源普查條例》、《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第二次全省汙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發〔2017〕24號)要求,開展蘭州市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普查對象是蘭州市境內排放汙染物的工業汙染源(以下簡稱工業源)、農業汙染源(以下簡稱農業源)、生活汙染源(以下簡稱生活源)、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和移動源。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全市各地區各部門和各級普查機構認真謀劃、精心組織、有力實施,廣大普查人員無私奉獻、艱苦努力、辛勤工作,廣大普查對象大力支持、積極參與、全力配合,現已完成蘭州市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任務,摸清了全市各類汙染源的基本情況、主要汙染物排放數量、汙染治理情況等,建立了重點汙染源檔案和汙染源信息資料庫。現將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各類普查對象數量
蘭州市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對象4895個,其中工業汙染源2417個,農業汙染源310個,生活汙染源2122個,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36座,以行政區為單位的普查對象數量10個。
(二)汙染物排放量
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3.20萬噸,氨氮排放總量1247.58噸,總氮排放總量4913.15噸,總磷排放總量373.99噸,石油類排放總量13.73噸,動植物油排放總量897.98噸,揮發酚排放總量0.21噸,氰化物排放總量0.15噸,重金屬(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下同)74.35千克。
大氣汙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975萬噸,氮氧化物排放總量5.61萬噸,顆粒物排放總量6.304萬噸。本次普查對部分行業和領域揮發性有機物進行了嘗試性調查,排放量4.70萬噸。
二、工業源
(一)基本情況
工業企業或產業活動單位2417個。
工業源普查對象數量居前3位的地區:榆中縣534個、永登縣392個、城關區343個。上述3個地區合計佔工業源普查對象總數的52.50%。
工業源普查對象數量居前3位的行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578個、橡膠和塑料製品業228個、金屬製品業225個。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普查對象總數的42.66%。
(二)水汙染物
工業企業的廢水處理設施328套,廢水設計處理能力22.11萬立方米/日,廢水年處理量2878.87萬立方米。
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0.313萬噸,氨氮101.16噸,總氮740.2噸,總磷29.26噸,石油類13.73噸,揮發酚0.21噸,氰化物0.15噸,重金屬73.67千克。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980.80噸,食品製造業606.67噸,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498.89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66.58%。
氨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35.46噸,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16.09噸,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15.79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氨氮排放量的66.57%。
總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234.09噸,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137.64噸,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106.96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總氮排放量的64.67%。
總磷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13.62噸,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6.52噸,水的生產和供應業5.20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總磷排放量的86.60%。
石油類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6.6噸,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4.21噸,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2.0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石油類排放量的93.30%。
揮發酚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894.74千克,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757.24千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413.54千克。上述3個行業排放量合計佔工業源揮發酚排放量的100%。
氰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0.08噸,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0.4噸,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0.03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氰化物排放量的100%。
(三)大氣汙染物
工業企業脫硫設施298套,脫硝設施63套,除塵設施2626套。
大氣汙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1.64萬噸,氮氧化物1.62萬噸,顆粒物5.60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63萬噸。
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0.77萬噸、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0.31萬噸,非金屬礦物製品業0.24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0.49%。
氮氧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0.57萬噸,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0.44萬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0.19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74.53%。
顆粒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2.03萬噸,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1.14萬噸,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0.80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顆粒物排放量的70.89%。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業:化學原料和化學製品製造業0.68萬噸,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0.58萬噸,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0.13萬噸。上述3個行業合計佔工業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的85.27%。
(四)工業固體廢物
1、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3190486噸,綜合利用量3120892噸(其中綜合利用往年貯存量27萬噸),處置量4.81萬噸(其中處置往年貯存量4噸),本年貯存量2.145萬噸,傾倒丟棄量0.0123萬噸。
2、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產生量16.01萬噸,本年實際綜合利用/處置量(自行填埋、焚燒處置的除外)13.45萬噸。處置量5.02萬噸。本年末實際貯存量5.37萬噸。
(五)伴生放射性礦企業
蘭州市第二次汙染源普查工業企業中,無伴生放射性礦企業。榆中縣的蘭州大帝長城肥料有限公司生產原料中含有磷鹽酸原礦,不是礦山企業。
三、農業源
(一)基本情況
農業種植業的區縣9個。
入戶調查畜禽規模養殖場310個。
農業源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75萬噸,氨氮163.55噸,總氮0.09萬噸,總磷0.02萬噸。
(二)種植業
水汙染物排放(流失)量:氨氮6.01噸,總氮83.00噸,總磷5.76噸。
秸稈產生量為32.09萬噸,秸稈可收集資源量26.17萬噸,秸稈利用量19.55萬噸。
地膜使用量5437.63噸、多年累積殘留量1709.66噸。
(三)畜禽養殖業水汙染物排放
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7418.08噸,氨氮156.98噸,總氮856.36噸,總磷218.77噸。其中,畜禽規模養殖場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13萬噸,氨氮52.73噸,總氮458.67噸,總磷排放量138.88噸。
(四)水產養殖業水汙染物排放
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6.01噸,氨氮0.55噸,總氮4.16噸,總磷0.37噸。
四、生活源
(一)基本情況
生活源普查對象2122個。其中:行政村561個,非工業企業鍋爐1441個,儲油庫5個,加油站115個。
(二)水汙染物
生活源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14萬噸,氨氮981.67噸,總氮0.32萬噸,總磷119.82噸,動植物油897.98噸。
城鎮生活源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0.57萬噸,氨氮914.43噸,總氮0.31萬噸,總磷101.81噸,動植物油716.51噸。
農村生活源水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0.56萬噸,氨氮67.23噸,總氮0.01萬噸,總磷18.01噸,動植物油181.47噸。
(三)生活汙染源大氣汙染物排放
生活源大氣汙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33萬噸,氮氧化物0.27萬噸,顆粒物0.62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76萬噸。
五、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
(一)基本情況
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數量36個,集中式汙水處理單位22個,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10個,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理)單位4個。
垃圾處理和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廢水(滲濾液)汙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7.97噸,氨氮1.09噸,總氮1.54噸,總磷4.7千克,重金屬0.68千克。
垃圾焚燒、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焚燒廢氣汙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21噸,氮氧化物1.94噸,顆粒物1.36噸。
(二)集中式汙水處理情況
集中式汙水處理單位22個,汙水年實際處理量19902.55萬立方米。城鎮汙水處理廠15個,處理量為75.5萬立方米/日;工業汙水集中處理廠2個,處理量為9.92萬立方米/日;農村集中式汙水處理設施4個,處理量為0.026萬立方米/日;其他汙水處理設施1個,處理量為2.5萬立方米/日。
水汙染物削減量:化學需氧量10.38萬噸,氨氮7405.11噸,總氮7217.59噸,總磷1327.45噸,動植物油633.70噸。
幹汙泥年產生量7.44萬噸,處置量7.44萬噸。
(三)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情況
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數量10個,垃圾年處理量93.74萬噸,其中:垃圾填埋量33.58萬噸,垃圾焚燒量60.16萬噸,其他方式處理0噸。
(四)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處理)情況
危險廢物處置廠4個,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4個。設計處置利用能力15.77萬噸/年,年實際處置利用危險廢物9.42萬噸。其中,處置工業危險廢物8.77萬噸、醫療廢物3348噸、其他危險廢物0噸,綜合利用危險廢物3123噸。
六、移動源
(一)基本情況
移動源普查對象包括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源。統計匯總機動車保有量94.62萬輛,非道路移動機械農用機械柴油總動力63.10萬千瓦,民航飛機起降架10.37萬次,油品儲運銷134座。
大氣汙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3.73萬噸,顆粒物0.081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30萬噸。
(二)機動車汙染源
大氣汙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2.48萬噸,顆粒物0.03萬噸,揮發性有機物1.17萬噸。
(三)非道路移動汙染源
大氣汙染物排放量:氮氧化物1.25萬噸,顆粒物513.94噸,揮發性有機物1328.32噸。其中:工程機械排放氮氧化物1.07萬噸,顆粒物0.045萬噸,揮發性有機物0.115萬噸;農業機械排放氮氧化物1258.55噸,顆粒物44.2噸,揮發性有機物143.75噸;民航飛機排放氮氧化物523.12噸,顆粒物17.63噸,揮發性有機物38.37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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