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的精力和特長是有限的,天才也不例外。你很難想像大物理學家牛頓擅長跳芭蕾舞,而金星老師高數經常考滿分,或者神醫華佗像關羽那樣揮舞大刀、衝鋒陷陣。
至於普通人, 比如你的小學英語老師,她是校外某4S店的汽車維修能手,而且補胎很有一套,而市場裡賣豬肉的大叔,切肉咔咔咔,業餘時間卻經常表演彈奏古箏。
這,大多數人做不到啊,除了一個英國人。
二
託馬斯·楊,他的正經職業是醫生,兼任物理學家、數學家、語言學家、動物學家、考古學家、音樂家、機械師、美術家、經濟學家,另外還擅長馬術,對了,還有表演雜技走鋼絲!
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託馬斯出生在英國一個富裕的家庭。類似於李白,一出生,他爹就準備了一大筆財產供其揮霍,衣食無憂。但是託馬斯比李白好學很多很多。
他2歲時學會閱讀,4歲能將英國詩人的佳作背得滾瓜爛熟(此時英國大詩人拜倫和雪萊還沒出世,但喬叟的詩作早已廣為流傳)。
託馬斯不到6歲就已經把《聖經》從頭到尾看過兩遍(識字量極大)。就好比中國一個6歲的小孩,把《金剛經》看過兩遍。事實上,佛經上面的好多字,成年人也不認得啊。
無論哪個版本的《聖經》,其詞彙量都在10000以上,新東方老闆俞敏洪北大畢業時,英語詞彙量剛過20000。
12歲,他學會了製作顯微鏡和望遠鏡,這個只要倍數不高,難度不是很大,但是他還順便把牛頓與萊布尼茲共同建立的微積分給學會了。這是數學專業的同學在大學裡才學的知識,託馬斯在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就學會了。
人比人,真是氣死人!普通人0開掛,一般天才開1個掛,託馬斯是連續不斷的開掛,n多掛。
三
14歲的託馬斯·楊,已經掌握了10多門外語,什麼?!法語、德語、義大利語、希臘語等等,後來又學了希伯來語、阿拉伯語、波斯語,看到就學,學了就能用。
19歲這年,他離開家鄉,來到倫敦學醫,很快他提出,人之所以能看清遠近的物體,是因為眼睛裡的晶狀體在自動調節,而晶狀體調節出問題是導致近視的原因。
最厲害的,是他認為眼睛裡有三種不同的神經,分別能感覺紅、綠、藍。這一套三原色理論,是現代顏色理論的基礎,小學美術老師在課堂上肯定提到過。
隨後,託馬斯前往德國深造,只花了1年時間,博士學位到手。
託馬斯後來回憶,儘管父母送他去過很多名校,但他還是把自學當作最主要的學習手段。也就是自學成才!
託馬斯業餘時間,鑽研物理。業餘到什麼程度呢,他做的雙縫實驗推翻了牛頓光的粒子假說。後來這個實驗被命名為「楊氏雙縫實驗」,高中生在物理課上都有學到,而且是高中必做實驗之一。
另外,他對材料力學頗有研究。他提出的楊氏模量,被英國力學家譽為科學史上的一個新紀元。
四
託馬斯·楊精通繪畫,熱愛音樂,他能演奏當時的所有樂器。在同時代的某東方大國,乾隆剛學會欣賞大小提琴演奏,還在想著多搞幾次南巡,多搜刮幾幅古董字畫,然後在上面留下自己的爪印,人稱愛新覺羅·牛皮癬·弘曆。
同時,憑藉語言上的超高天賦,託馬斯對400種語言做了比較(信息量極大),並提出「印歐語系」。印歐語系使用人數佔到全球總人口近50%。
在不惑之年,他又與法國人商博良一起,破譯了一塊古埃及石碑,並因此創造出一門研究古埃及文明的新學科。
託馬斯是一本移動的《大英百科全書》。若干年後,託馬斯與牛頓、達爾文、狄更斯、伊莉莎白一世一同埋葬於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他曾經在自己出版的一本書中,這樣寫道:「儘管我仰慕牛頓的大名,但是我並不因此而認為他是萬無一失的。我遺憾地看到,他也會弄錯,而他的權威有時甚至可能阻礙科學的進步。」
不斷開掛的人生,讓牛頓都有點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