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立法宣傳,通過設立法工委發言人等多種方式,及時對外發聲,講好立法故事,增強立法公開性和透明度,充分體現立法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的價值追求。
今年是立法法頒布實施20周年和修改完善並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5周年。11月19日至20日召開的第二十六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辦公室邀請6位省級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負責同志介紹當地貫徹實施立法法的情況。
「一個好的立法故事勝過許多文章,令人記憶深刻,影響深遠。」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指出,組織這次集體採訪,有利於講好立法故事,展示地方立法的成就和立法隊伍的風採,彰顯地方立法在促進地方治理方式轉變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的重要作用。
12月1日,《法治日報》「人大視窗」專版刊發《立法法施行20年,聽地方立法者講述立法故事》專題報導。
上海:用立法智慧應對改革新挑戰
上海,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創新發展的先行者。黨的十八大以來,上海地方立法以制度創新為驅動力,以破解難題、引領發展為突破口,以實現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協調同步為主軸,為上海實施國家重大戰略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支撐。與此同時,伴隨上海改革逐步深入,新情況新問題也逐一顯現,這給傳統的立法觀念、思路、方式帶來了很大挑戰。
「既要遵循立法的科學規律,同時也要及時回應特殊時期特殊需求,這就是我們面臨的新情況,所以不能再用常規的立法方式。」在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看來,研究探索新時期地方立法新規律,是上海人大必須完成的新任務。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貿試驗區正式掛牌。按照部署,同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將出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及一批管理性的規範性文件。由此,一道立法難題擺在了上海面前。
「在自貿試驗區起步階段,當時國家層面的一些法律法規已調整或將要調整,但這種調整具有不可預見性。而市政府的辦法一旦出臺,就意味著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衝到地方性法規前面,在合法性上將存在問題。」丁偉當時倍感壓力。他大膽地提出了一條建議: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生效及上海自貿試驗區掛牌之前,啟動地方立法程序,通過授權決定,及時彌補法律漏洞。很快,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充分運用立法智慧,創新立法方式,設計出來既能解決實際問題又頗具前瞻性的「非典型條款」:本市其他有關地方性法規中的規定,凡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不一致的,調整實施。這一「非典型條款」理順了地方性法規和上位法的關係,避免了上海市地方性法規與調整實施後的法律、行政法規之間潛在的法律衝突,發揮了重要的「防火牆」作用。作為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這一模式被天津、福建等自貿區直接借鑑,成為地方立法的典範之例。
近年來,面對新時期上海科學立法創新工作頭緒多、層次多、牽涉面廣的現狀,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想大事、謀大局,將科學立法的要求逐一分解、細化,確定近期、中期、遠期工作目標,制定相應的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改革發展往前走,立法必須及時跟上。改革發展每往前走一步,法治保障工作就要往前跨一步。上海就在探索這條路。」丁偉說。
上海自貿試驗區剛剛開始運行,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就接到一項「硬任務」——制定自貿試驗區條例,而且要在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改革剛剛起步就要著手進行法規的起草工作。「自貿試驗區條例涉及大量國家事權,立法難度是相當大的。」丁偉說。
轉變畢其功於一役的傳統立法觀念,在制定自貿試驗區條例的過程中,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在立法方式上變革傳統的「正面清單」,探索「負面清單」。在立法思路上,不因循法規條文「能具體就儘量具體,能明確就儘量明確」的常態化要求,而是採用「條文少一些、立意高一點」的立法思路,為自貿試驗區的先行先試預留了更多探索的空間。
「實踐證明,上海的思路是對的。通過不斷探索和創新,上海地方立法實現了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協調同步。」丁偉說。
山西:做足立法保障改革發展這篇文章
曾幾何時,有這樣一個說法:中國一半的燈火都是山西煤炭點亮的。作為全國能源基地,山西省為國家發展作出巨大貢獻,但是也因此導致生態環境破壞,產業結構單一,轉型發展任務十分艱巨。
2010年國務院批准設立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賦予山西先行先試的改革試驗權。山西省由此走上了綜改的「金光大道」,開始在高質量發展方面蹚出一條新路。
實現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銜接,是立法法2015年修改的重點之一。面對全省轉型發展的磅礴態勢,山西省人大緊跟省委決策部署,結合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先後開展了五輪大規模調研,圍繞轉型綜改構建立法的四梁八柱。
山西轉型發展蹚新路,是一條攻堅克難的探索之路。立法服務轉型任務既多又重、既新又急。
「我們深刻認識到,轉型綜改過程中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迫切需要立法破解;一些不同主張和利益關係,迫切需要立法協調;一些體制機制障礙、堵點難點問題,迫切需要立法回應。」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蔡汾湘介紹說,為了使立法更加精準地服務轉型綜改,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逐步形成了以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條例為統領,「優化環境、激發活力」和「促進創新、轉換動能」兩個方面齊發力的轉型綜改立法思路,打出了一套「1+X」組合拳。
這套組合拳中的「1」,就是《山西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條例》。條例由省人大自主起草,於今年5月三審通過。以此為基礎,在立法優化環境、激發活力方面,完成了開發區立法「三部曲」:2017年作出關於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範區行政管理事項的決定,2018年作出關於在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推廣授權經驗的決定。隨後啟動開發區條例立法,於2019年省人大會議通過。「兩決定一條例」的出臺有效保障了開發區有權辦事。在立法促進創新、轉換動能方面,重新制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制定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今年,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繼續以法治方式推動「放管服」改革往深裡走,在全國率先出臺了機關運行保障條例。
截至目前,山西省轉型綜改立法涉及的法規項目共28件,已通過16件,其中省人大會議通過兩件,正在審議的有4件,正在調研的有8件。
總結立法實踐,蔡汾湘認為,要以高質量創製性立法保障促進高質量轉型發展,在立法權限上決不能「踩紅線」,在立法指導思想上要吃透改革精神,在立法過程中要自覺堅持和依靠黨的領導,在立法方式上要堅持問計於民、問計於實踐。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總結經驗、繼續探索改進,立改廢並舉,在本屆基本建立起與省委2025年轉型出雛形目標相適應的法規制度,盡到人大常委會在轉型綜改事業中的歷史責任。」蔡汾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