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何理解邊疆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邊疆的學術意義在於對其理解的多元性。學術意義上的邊疆和主權意義上的邊疆是建立在不同類型的人地關係上的理解。本文從多個維度來討論作為權力和作為象徵資本的邊疆,以求為探索邊疆治理的途徑提出一些設想和看法。
關鍵詞:邊疆;民族;人地關係;權力;象徵資本
作者簡介:範可,男,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社會文化人類學、政治人類學、族群性與民族主義等研究。
「邊疆」(以下除了特定的場合,將不再使用雙引號)在中國學界成為一個研究領域或者問題(Issue)是從抗戰前後開始的,也就從這個時候起,邊疆成為主權的象徵,儼然成為國家領土的分類範疇。這與原先語義上的邊疆不太一樣。社會科學研究已經認識到,人類的行動受到認知的影響,而認知由無數的分類所構成。大量的分類,按照韋伯(Max Weber)的看法,是在理性化過程中產生的。理性化自然包括標準化,許多分類就是在標準化過程中產生。從這個角度而言,邊疆在學術上被反覆提起,引為研究主體,必然會型塑我們對邊疆的認知。因此,如何理解邊疆是一個重要的問題。本文擬就邊疆的幾個維度做些討論。這些討論聚焦於邊疆的多重含義以及如何理解這些含義的問題上。只有釐清了這些問題,才能理解為什麼「邊疆治理」會在中國成為專門的施政策略,或者成為一種許多人所設想的應該有的施政策略。換言之,應該問,為什麼人們會有這樣的認識,即:「邊疆治理」應該不同於一般地區即「非邊疆」地區的治理。
一、人文地理學意義上的邊疆
邊疆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地理上的,但卻不是自然地理學意義上的,這點很容易明白。被稱之為「邊疆」的多個區域自然條件極為不同。西南邊疆與西北邊疆在自然地理上完全不同:氣溫不同,地質地貌不同,動植物物種也不盡相同,這些都使得這兩個區域的自然景觀極為不同。無論自然地理條件如何,都不是決定一個區域是否為邊疆的要素。由於邊疆一定是在人與被稱之為「邊疆」的區域的互動關係中來加以定義,故邊疆只可能是人文地理學(Human Geography)意義上的概念。所謂人文地理學是以人地關係理論為基礎,探討各種人文現象的分布、變化和擴散以及人類社會活動的空間結構的一門近代科學。它以人地關係論點作為理論基礎的核心,而人地關係觀點又是隨人類社會活動的演化而不斷變化的。1由是,理解邊疆也得從人地關係入手。
(一)何以為「邊」
無論從哪個角度切入邊疆,「邊」都是人地關係的聚焦所在。進入現代國家體制之後,在確立邊界的同時,原先那種看似漫無邊際、想像中的邊疆就必須認真對待了。所謂的想像中的邊疆是指當時的政治單元對稱為邊疆的地方並沒有非常明確的領土概念,更遑論對之進行有效的統治、管理——反映了一種人地關係上的疏遠。中國歷史悠久,歷史上涉及疆域的討論和文獻很多。但是,這些討論是否可以作為今天版圖的足夠根據?如果現代國家疆域不等於古代國家的疆域,反之亦然。現代國家與其版圖上的,和周邊的古代國家關係複雜,因此無法完全用古代的資料來為現代國家疆域的合法性提供依據。如果必須這樣,那歐洲國家——尤其中歐和東歐的一些國家豈不亂了套?歐洲國家版圖因為歷史上的戰爭不斷重新劃分組合,而且每次這樣的變動都引起人口易地流動。如果不了解這些,就可能會對一些說法感到驚訝。比如,德國人現在仍然認為最老的德國大學是克拉科夫大學——著名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的母校,這所大學在波蘭境內。它之所以被視為最早的德國大學的原因大致有二:其一,克拉科夫之地曾經屬於以日耳曼人為主體的奧匈帝國,而無論奧匈帝國、德國和波蘭之間領土變動在歷史上令人印象深刻;其二,也可能指的是第一所德語大學。東歐國家在歷史多被普魯士、奧匈帝國、沙俄所瓜分,波蘭尤其如此。但別以為波蘭總是任人宰割——在歷史上強盛時期也經常侵略和擄掠他國。
德國在二戰中戰敗,割讓了不少領土給勝利者。即便不考慮強行併入的奧地利,戰前德國的版圖也大於今天。德國在「一戰」敗北之後,也割地賠償——儘管這些土地有些本來就是屬於他國。割讓土地之後,人口被強制性地易地遷徙,即原先生活在這些土地上的德國人都被驅離,易地(Displacement)到德國境內。這種情況有多嚴重呢?二戰之後,康德的故鄉哥尼斯堡被併入蘇聯。當地的日耳曼人戰後均被易地也就是驅趕回國。可以想像,在一個版圖頻繁變動的區域,人們一般所理解的「邊疆」不可能存在。如是說並非考慮歐洲國家通常版圖較小的事實,而是因為經常的領土變動是與邊界的劃分聯繫在一起的。邊界與邊疆的不同就在於,邊界(Border)體現的是領土主權,而邊疆原意沒有這層意思。
邊疆原先的意義與今日中國大多數人的理解有些不一樣。在古時,邊疆沒有主權意涵;它體現的政治上的人地關係是疏遠的。在稱為邊疆或塞外之地的土地,應該是誰都可以進入並在上面馳騁;雖有邊塞但它不同於今天的邊防哨所或者邊境的安全檢查站,雖然是一種軍事設施,但只重在防禦,對抗外來軍事力量,對於商隊等一定是放行的。護照是在有了國界之後的證明文件,與古代的關文、路引之類公文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古時人口流動性很小,大部分人終生生活在方圓數公裡的範圍內,只有商旅、軍人和外交使團之類的角色才會在不同的國家中穿越。這些人攜帶關文這類文件應當是用於表明自己的身份,與現代的護照不能相提並論。
既然邊疆意義不同於今日,那它的人地關係就不能以現時的狀況來解讀。之所以古代邊疆的人地關係是疏遠的,是因為這種人地關係與現代中國邊疆體現的人地關係,即:人或地在主權意義的國家屬性完全不同。邊疆在傳統國家如同帝國邊緣,即權力光譜上的暗淡區域。它經常被認為是文化和文明的邊緣,在人地關係上更多體現的是文化方面的意義。有位正在南京大學攻讀歷史學博士學位的波蘭留學生告訴筆者,在波蘭,邊疆只在東面,西面沒有邊疆。為何如此?他說,東面的鄰國是俄羅斯,而歐洲人從未將之視為歐洲的一部分。西邊的德國在波蘭人眼裡更為文明——儘管德國對波蘭所造成的傷害一點不比俄羅斯少。顯然,邊疆在波蘭人眼裡,代表的是文野之別。這種做法其他國家也有。例如澳大利亞原住民大多生活在澳洲大陸腹地,澳大利亞對邊疆的定義也因此在澳洲大陸的內陸而不是邊緣。這是強調文化接觸意義上的邊疆的例子。
無論是波蘭或是澳大利亞,對邊疆的解釋正如美國人類學家雷德菲爾德(Robert Redfield)等人所說的,邊疆不僅是美國邊疆學之父特納(Frederik Jackson Turner)所說的待開發的「自由的土地」,還應該是「文化接觸」區域(Cultural Contact Zoom),因為美國印第安人已經在這片廣袤的區域內生活了成千上萬年。在這樣的文化接觸區域裡,不同文化互動導致了文化變遷——通常是涵化(Acculturation)。這種變遷,不僅發生在當地的印第安人社區,也發生在歐洲裔移民的社會2。這樣,同化(Assimilation)和涵化就成為了重要概念來理解邊疆原意所隱含的人地關係了——邊疆是文化的邊緣,而文化說明的是在這方土地上的接觸者的文化屬性而非政治或者國家屬性。
(二)邊疆的語義與想像
語義上的邊疆也傳遞了邊疆概念所體現的人地關係的信息。在漢語文獻裡,「邊疆」最早見之於《左傳·昭公十四年》:「好於邊疆,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在此,邊疆有國土前沿之意,同時也是邊際的意思。宋代司馬光《和範景仁西圻野老》有「蠶收百箔桑蔽野,麻麥極望無邊疆」之句,指的是農作物無邊無際,但有助於理解「邊疆」所具有的特殊含義。作物盡頭為邊疆,意味著邊疆是沒有人煙的野地或處女地。這樣的字眼雖然氣魄小了點,但事實上就是如此。研究邊塞詩的學者Gudula Linck指出,中文裡「邊疆」概念意思多重:它可以是自然山河或對外政策上的建構,其終極意思則是「一種人們遭遇的狀況」(a situation encountered by people)。該論者認為,邊塞詩反映了不同人群(族群)的社會、軍事、政治互動;包含了對他者的敵意、羅曼蒂克想像、正義之戰、開放與封閉、包容與排斥的內涵。她指出,漢語中與邊疆概念相關的漢字有三,且各有程度不同的意義指向:「塞」用於軍事防衛場合;「邊」有「邊上」(side)和「邊沿」(edge)之意,與英語裡的「邊界」(boundary,border)相對應;「疆」無弓字旁的時候意味著「眾多的田地毗鄰而界」,帶弓字旁時則意味著強大(古「疆」通「強」)——很容易令人聯想到軍事力量。當「邊」和「疆」兩個字組合起來,就意味著政治上和軍事上的邊疆。3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樣的「邊疆」在任何時候都是主權意義上的。在前現代歷史上的漫長歲月裡,稱為「邊疆」的地區可能是面臨直接的外來威脅或者與外敵發生衝突可能性較大的區域,因而在人地關係上有些政治意義。
在英文裡,邊疆的意思相似,但軍事上的隱喻不那麼明顯。邊疆被定義為「人類居住區域的邊緣地區」(a region at the edge of a settled areas)。4美國邊疆研究奠基人特納5視邊疆為一方「自由的土地」(a free land有免費的、無人擁有的土地的意思),它隨著歐洲定居者的擴張而不斷縮小。邊疆從有到無的過程解釋了美國的發展。美國的民主在特納看來不是發生在五月花號上的奇蹟,而是在開拓邊疆的過程中發展起來——每一次開疆拓土都推動民主制度走向成熟。邊疆沒有軍隊、沒有教會、沒有達官顯貴,也沒有擁有大量土地而出租剝削的地主、紳士。邊疆的土地人人可以享有,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人們學會了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方法,民主和公平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成為處理問題的基本原則。特納認為這一過程鑄就了所謂的美利堅性格(American Character)。
如此看來,邊疆要麼是一片有待開發的處女地,要麼是有待徵服的蠻荒之地,它在美國歷史上的作用也十分積極。特納的論述影響美國學界多年,迄今為止,依然被認為屬於美國最偉大的本國史研究者之一。他的預設和論說意味深長地影響著美國學界、政界和公眾。既然邊疆是文明未達的蠻荒之境,那自然是桀驁不馴無法無天之所,文明與野蠻在這裡對峙。美國西部文學和電影對於西部故事的建構、人物的刻畫似乎都有特納的影子。美國西部片是這一邊疆意蘊的經典表達;刻意表現的粗戾陽剛的自然景觀與粗獷剽悍的男主人公聯繫在一起,體現美國式的獨立人格和個人主義。而盜匪橫行和犯罪又是邊疆的另一種描繪。特納和他的追隨者都不約而同地將在邊疆嚴酷的條件下生存下來者所具備的崇尚自由、凡事不求人的獨立與自我的精神,視為一種堅韌不拔的個人主義(Rugged Individualism)。
儘管邊疆看似為美國文獻和電影裡的獨特的建構,但在其他英語國家也有著大致相同的定位。比如著名的英國社會人類學家莫裡斯·弗裡德曼(Maurice Freedman)就是如此。他認為,中國東南地區之所以盛行宗族組織主要原因有二:其一為稻作地區,需要水利灌溉建設,而修築水渠河壩工程較大,單門獨戶的農戶無法進行,故而必須合作;其二為邊疆地區(Frontier Land),盜賊橫行,人們需要聚族自保,宗族組織是以形成。6弗裡德曼關於宗族產生的推論站不住腳自不待言。即便接受其邊疆條件的假設,社會組織的形成也不一定非得以血緣關係維繫。巴博克和黃樹民都以民族志資料證明,在邊疆條件下,無論因水利建設需要或者自保需要,社會組織都偏好以地緣為基礎。7、8當然,這種情形有可能因為臺灣是移民社會而更為突出。但是,中國東南地區是邊疆地區嗎?地理上東南地處沿海,當然是陸地之邊。弗裡德曼所理解的邊疆是與野蠻、荒涼聯繫在一起的,於是想當然地認為中國東南地區是為邊疆,但中國的事實完全與此相反。筆者多年前的一篇論文對此已有分析。9
以上這些例子說明,「邊疆」在不同語言的語義上,都強調其莽荒待墾的狀態,因而在英語裡也就被引申出新領域的意思。例如,美國總統甘迺迪在1960年7月15日的一次演講上就說,「我要求你們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開拓新邊疆(new frontier)的先鋒」10。有學者認為,甘迺迪喚醒和發展了「邊疆」意識形態,將之作為進步的動力(as a motor of progress)。宇宙空間和科學技術的創新、發明,都成為了亟待開拓的「新邊疆」,從而賦予「邊疆」以新的含義。
邊疆在英文裡原先的意思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和現在所理解的邊疆相近,即:靠近或者跨越過邊界的政治或者地理區域。英文的「邊疆」來自於15世紀的法語,有邊地(Borderland)的意思,即一個國家(Country)「面對」(Front)另一個國家的意思。所以英語裡邊疆之邊的含義最初可能不是人們理解的「邊」,而是「面對」的意思。面對誰呢?當然是他者。如果他者生活在內陸,那邊疆就在內陸——澳大利亞的邊疆就是如此定義。可見,從面對轉意到文明未至的蠻荒之地,邊疆在語義上可以用來製造區隔,這是學界應該考慮到的。邊疆在這樣的語義上是否具有人文和面對之「際」的特點,而使其在特定的語境裡和一定的政治經濟條件下,轉變成為象徵,並被各種力量或者政治實體所使用。
二、作為象徵的邊疆
邊疆在分類實踐中構成的類別可用以區分文野。一旦這種分類來自權力,那邊疆的意義就不同了。在此,分類實踐指的是邊疆被反覆用來定義和描述某一類地區、某一種關係,長此以往,就會型塑人們有關這類地區的想像和認知。美國人的邊疆延續了特納的傳統,所以今天如果問美國人美國還有邊疆麼?「阿拉斯加是美國最後的邊疆」是他們經常的回答。廣袤的阿拉斯加人煙稀少但自然資源極為豐富。原始森林覆蓋了大部分地區。很多地方完全沒有人類活動的痕跡。因此,「野性」(Wildness)往往是它給人們的印象。邊疆似乎自然成為野性的象徵。野性未必都是貶義的。正如英國廣播公司製作的以「野性」冠名的紀錄片《野性巴爾幹》《野性俄羅斯》等,目的都是在展現當地自然景觀和罕為人知的自然現象。「野性」通過展現各種珍貴的野生動物、植被和其他罕見的自然狀況,傳達給人們的是信息是:人類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在自身發展的同時也應該呵護環境和其他物種。「野性」在此指的就是極為珍貴的、極其稀少的原生態資源。
邊疆象徵著野性,從積極的意義上說,是尚未被現代性「汙染」,少有人類進入的原生態環境。它透露給人們的信息中,擁有豐富的資源是毋庸置疑的,但人地互動關係卻是較為疏遠的,這種疏遠並非情感上的而是物實體意義上的——因其遠,人類在其中的活動就有限。從消極的方面來看,野性的邊疆象徵著野蠻、雜亂與無序。野性的正負極意義結合在一起,邊疆既成為了資源豐富、物產豐饒的區域,又成為了野蠻無序、無法無天的區域。而且前者決定了後者。因其土地和其他自然資源,吸引了人們前來開發。由於國家或者地方勢力的不在場,人們為爭奪土地與其他資源機關用盡,巧取豪奪,形成組織的移民在這方面可能處理得比較好。特納因此認為,美國的民主實際上是在西進開發邊疆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邊疆的野性象徵還見之於前文提及的波蘭人的邊疆想像。
從人文地理學的角度思考,如果延續邊疆的傳統含義,那麼邊疆的存在還象徵著國家尚未臻現代之境。廣袤的傳統國家如帝國才有邊疆。帝國通常文化多元、語言多元、種族多元。文化或者種族同一性從來都不是帝國的要求。在歐洲歷史上,外國人和僧侶甚至可以成為一個國家的領導。按照蓋爾納的說法,這是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在政治上裙帶關係的尾大不掉。11僧侶在法律上不能生育,外族人和外國人則因為各種原因染指宮幃的機率也遠低於王室血統的其他成員。這樣限制是為了統治實權不至於旁落到任何親屬集團手中。這也恰恰說明了帝國的文化與種族的多元性。儘管帝國之內的人口族群和文化背景各不相同,但王室還是關注的,所以帝國內部也就發展起這樣一套機制來加以限制,以免權力完全被控制在某一家族的手裡。
帝國的多元是對外擴張徵服的結果。帝國在被徵服的地區可能複製帝國中心原有的制度收拾整理,建立起相似的制度——這是「殖民」(Colony)最初的意思。當然,要求古人有今人的族群意識是不可能的,但帝國內部不同族群間的文化親和性卻是可以感受到的。這決定了帝國內部族群之間的張力,以及王室族群與非王室族群之間的張力。例如,清王朝內部滿蒙、滿藏之間的關係就比滿與漢之間關係在政治上要親近。所謂帝國多元性的說法並不能否定帝國內部存在著一定的族群矛盾、宗教矛盾和其他衝突。但帝國有自身的策略和行事邏輯來調停這些事情。例如阿拉伯帝國和土耳其奧斯曼帝國,允許版圖內的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有自己的生活和宗教實踐,但前提是他們必須繳納特殊的稅賦。當然也極少聽說帝國大規模殺戮的原因是因為族群或者種族背景不同。在擴大版圖的軍事徵服中,殘酷的殺戮會有的,但在併入帝國之後,這種行為似乎很少發生。
除了軍事徵服擴大地盤之外,沒有明確的邊界也是帝國多元性的成因之一。而沒有邊界在現代國家中是不可想像的。學術界通常認為自1648年歐洲30年戰爭之後,在一些政治單元間籤訂的威斯特法尼亞條約(The Peace Treaty of Westphalia)催生了現代主權國家的雛形,從而國家得以將注意力轉到民生問題上來。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承認了神聖羅馬帝國統治下的許多邦國是獨立的主權國家,確定了國際關係中應遵守的國家主權、領土與獨立等原則,對近代國際法的發展具有重要促進作用,被譽為「影響世界的100件大事」之一。12換言之,每個政治單元在其版圖之內都自己做主,這是最早的主權國家的由來。既然如此,邊界的劃分也就十分必要。所以,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才說,現代國家與傳統國家的區別就在於邊疆變成了邊界。13照此推知,邊疆的存在象徵著國家還不是現代國家。
現代中國的版圖基本上延續自清代,而清帝國雖地域遼闊,但在歷史上很長的時間內卻是沒有嚴格劃分邊界的,這是中國迄今依然與一些鄰國如印度等存在著邊界糾紛的主要原因。清王朝出現主權意識是很晚的事。如果要選擇某一事件作為清王朝有了明確主權意識的標杆的話,那應當是新疆建省。新疆建省是在龔自珍先後兩次提議和左宗棠極力建議後才被清政府採納的,時間是在1884年。此前籠統地稱為西域,國家(State)經常處於不在場狀態——典型的邊疆狀態。建省的原因與沙俄不斷蠶食東擴有關。因此,在從傳統國家——帝國或者文明,向現代國家轉型的過程中,就出現了與其他國家的不同的政治表述。而邊疆的象徵也就有其特殊之處。換言之,邊疆在中國的政治話語和學術話語裡,反倒成為了主權的象徵。因此,在今日中國,各類邊疆敘事或者話語經常與主權相聯繫。14筆者認為,這是中國獨有的狀況。今天,其他國家如俄羅斯和沙烏地阿拉伯使用邊疆作為邊遠地區的行政區域稱謂,如俄羅斯的哈巴羅夫邊疆省之類,是邊疆的行政和政治地理化的例子,其政治意義與筆者所說的邊疆應該是相同的。
三、作為他者的邊疆
語言的象徵能力決定了人們能使用某種象徵來隱喻與此象徵沒有直接聯繫的對象。例如,邊疆和民族是兩個概念,但若提及邊疆一定會想到民族,反之亦然;二者如影隨行,相互隱喻。筆者幾年前在《民族研究》發表了一篇論文,提出了邊疆與民族的並置與互構的觀點15,試圖理解這種表述狀況的形成。筆者認為,這一現象的形成主要來自於對主權的關懷。可以看到,國內許多民族學者論及邊疆時一定會提及民族;對主權的關懷必然會心繫國土安全,而對於領土和版圖的焦慮當然會令國家更多地關注生活在國境線內側的民眾;對懸而未決尚有邊界糾紛的爭議之地更是如此,儘管那些地區大多無人居住。
將邊疆與民族聯繫在一起的敘述很早就出現。清政府甚至把許多今天定為維吾爾族和烏茲別克族的民眾所居住的天山南路通稱為「回疆」,或稱「回部」,與天山北路的「準部」相對,故有「南回北準」之稱。清王朝對「回疆」的統治採取了另一套做法,管理上結合了當地原有的「伯克」和內地官制兩套制度。這些做法的存在表明,儘管在對外主權意識尚屬缺乏的時期,對內「主權」意識還是清晰,懂得當地民眾不同於內地,所以給予較大程度的自治——允許地方統治者有較大的權限。分為南北二部是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如果說那時清朝統治者已經有了主權意識,是值得懷疑的。1884年新疆建省之後,廢除了駐紮大臣、都統、伯克這套官制,實行郡縣制。這套制度實施說明清政府已經具有明確的主權觀念,所以在新疆地區採取了內地的統治方式。而歷史上的王朝在不同地區採取不同的統治制度——如明清在西南地區的土司制度,對不同族群採取不同的統治方式,說明統治者不僅認識到族群和文化的多樣性,而且在實踐中設計出相應的制度。
開始於民國時期的「邊政建設」是促成邊疆與民族互構的動力。當時的中國向現代國家轉型不久,而周圍的日本、蘇聯等強鄰環伺,統治印度的英國殖民主義者也對我國的西藏存有不軌之圖,故而國家和各界有識之士特別注意邊疆地區的狀況,對主權的關懷在邊政問題的討論中表現得十分強烈。學者們首先注意到是邊疆地區的族群多樣性,而不是邊疆地區的物產資源;關注的是邊疆地區是否會脫離中國的問題甚於關心當地的民生問題;族群多樣性的現實使不少邊政學者考慮起少數民族群體是否「靠得住」的問題。馬歇爾·莫斯的學生,同在金陵大學和前中央大學兩校任教的徐益棠是邊政研究的領軍學者,他就是持這樣的觀點,但認為通過改善民生可以改變這種狀況。在他看來,少數民族群體經濟文化非常落後、生活貧困,因此很容易被外國勢力所收買,從而對國家安全造成隱患。徐益棠並沒有明確指明有哪些國家的勢力會收買少數民族,但他肯定清楚當時東北和內蒙的一些民族群體成員與日本的關係,也清楚英國與西藏上層的微妙關係,而且一定也對蘇聯在中國境內的活動強烈反感,因而對一些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成員缺乏國家意識倍感焦慮。他因此認為,在民族地區興辦教育和改善民生質量是邊政建設的重要工作。16
任教於金陵大學的邊政學者柯象峰也持類似觀點。他認為,東三省和內蒙、新疆、西藏「鄰接異國,其擁有龐大數量之邊區民眾,與本部人民建尚未臻人同文車同軌之境地,且時有隔閡,故為邊疆研究之主要對象」;同時,他又指出,「但西南各省,文化不同之民眾,雖不盡在邊疆,而與漢族相處極其錯綜複雜,且時時發生衝突,引起邊患,隱憂堪虞故中國邊疆之研究,應為一較廣之領域,邊省內地,未盡同化之民眾,以及在可能的範圍內,鄰近有關之各地民族,均加以研究」。17柯象峰的建議還說明,邊疆可以是建構的,他建議將原來並不考慮為邊疆的西南一些省份因為少數民族較多劃為邊疆,就是這樣的建構,竟也為人們所接受。
在邊政研究大行其道的時代,強調同化是很自然的。那個時代正是民族國家在國際上被廣為接受,並被奉為國際地緣政治中最具有發言權的政治單元。蔣介石認為,中國不存在少數民族,所有的民族同胞都是漢族的宗支——就是站在此立場上的說法。孫中山先生早年投身推翻清王朝建立共和時,提出的「反清復明」「驅除韃虜,恢復中華」之類的口號基本都無視國內民族多樣性的事實。但後來他接受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的觀點,提出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同化成為民國政府針對少數民族的政策主張,也引起了一場爭論。這場爭論的起因是顧頡剛先生發表了《中華民族是一個》的文章。顧先生寫此文與當年政府的政策相一致,而由於時值日本侵略中國,這一說法也就有凝聚民心共同抗日的意義。費孝通先生是人類學出身,自然在民族問題上更為敏感,於是提出了不同的意見。這一爭論後來被傅斯年憑其權力壓制下來。傅斯年和顧頡剛不可能不知道中國民族多樣性的事實,他們的態度自然得歸咎於同化是民族國家所採取的、針對國內多元民族構成的基本立場。費孝通晚年回憶起這件事時提到,他後來終於理解當年傅斯年和顧頡剛的立場。作為留德回國的海歸學者,傅斯年不可能不知道,如果在現實中承認不同民族的存在,日後產生一些麻煩也未可知。因為德國有關「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赫爾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思想根深蒂固。傅斯年當然會推測,如果認可一個群體為民族,必然會出現其他的利益訴求。今天我們當然不會支持任何同化的主張,但在民族主義大行其道的19世紀和20世紀上半葉,同化卻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
1949年以後,中國政府就少數民族狀況做了許多調查,並自1953年起,進行了民族識別。其間,還在1958年到1964年間進行了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這些舉措足見中國共產黨和政府對少數民族的重視。進行民族識別的初衷是對平等的訴求,希望改善少數民族同胞普遍貧窮的民生狀況,以及通過他們的參政議政提高少數民族的政治地位。這些做法來自於共產黨人從事革命的初衷。
由於當年一些參與民族識別的學者也參與過邊政研究工作,以及在建國之初有對主權問題的關注,所以在邊疆或者民族研究中自然留有不少邊政研究的影響,主權、邊疆、民族三者間的關係依然是研究關懷的出發點。十多年前邊政研究中使用的術語繼續使用,依然將這片有著大量少數民族人口分布的廣袤區域稱為邊疆,稱少數民族群眾為「邊民」。18但與1949年之前有個不同之處,那就是出於政治需要,改善少數民族生活狀況的想法比過去強烈。共產黨人革命的初衷就是要讓人們過上幸福的日子,因為他們相信共產主義運動是彌賽亞式的,而共產主義者理想中的社會制度就是要保證人民生活幸福。這是一種承諾,因而在革命勝利後必將予以實施。19所以,中國共產黨推出相應民族政策很是自然,更何況在長徵過程中,為了順利經過少數民族控制地區和爭取更多的力量投身中國革命,中共也對許多少數民族上層人士或頭領們做出過承諾。
由於少數民族成為國家政治關懷的對象,有關他們的各種信息就進入了新聞節目議程,這與民國時代大相逕庭。如果說民國時代關注少數民族的僅僅是一部分政界、學界、文化界人士,1949年之後這種情況大為改變。各種宣傳報導的增加,大量的涉及少數民族的文學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後來電視作品的不斷出現,使一般公民也都會不時被這方面內容所吸引。所以一般公眾有無少數民族的存在感(awareness of ethnic minorities)在1949年之前和之後是不一樣的20。
然而,也由於長期以來邊疆與民族之間在中國向現代主權國家轉型的過程中,出現了筆者稱之為「聯姻」的現象,二者間緊密並置、互動,並走向互構。這就出現邊疆與民族如影隨形,相互隱喻,循環論證。終至帶來一種自反性或者反身性(Reflexivity)的後果。所謂自反性原來是物理學中的術語,指的是因果相互影響以至於難以分清何者為因何者為果。所以「反身性」在社會科學裡還意味著「自我參照」(Self-reference)的行動——論證或者行動所背負的、所指的,以及所作用的,就是引起論證和行動的東西。這類關於邊疆與民族的表述一直高居廟堂,對一般民眾的影響可想而知,而且這樣的表述因為強調一種民族間大帶小、強幫弱的兄弟關係,所以少數民族往往被描繪為經濟文化落後,需要幫助的對象。與此同時,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卻又能歌善舞,文化生活獨特而多彩。這兩種看法交匯在一起鑄就某種關於少數民族的「正面刻板印象」(Positive Stereotype)。如是,由於民族與邊疆總是處於並置和互構當中,邊疆也就經常與經濟上貧窮、發展滯後這類社會進化論話語聯繫在一起。在這樣的條件下,就應當藉助人文地理學分支——政治地理學(Political Geography)的透鏡結合人類學的觀照,來透視邊疆。
四、作為象徵資本的邊疆
政治地理學雖然是人文地理學的分支,但涉及的人地關係是政治性的。政治地理學本身所研究的是國家與地區等各種類型的領土內與領土之間的政治活動現象的地理分布或空間分布。人們把地球分為各種不同形式的領土,領土的大小、形狀、數量、功能,區分及其歷史演變,以及包括諸多涉及國家決策、活動、國民的空間組織與行為、國家的權力和資源配置等,都屬於政治地理學的範圍。21作為政治和權力存在的邊疆,首先當然是國家關注的結果;其次,邊疆因為與非漢民族在文化和政治表述上的互聯性(Connectedness)也可以產生權力。所以權力(Power)在本文裡並非專指邊疆地方政府的權限和國家在邊疆所行使的權力,也指長期的政治宣傳和特殊對待所產生的後果。邊疆因為涉及政治而擁有權力,這點較容易理解;而作為一種特定表述所產生的權力,則需要從布迪厄(Pierre Bourdieu)象徵資本(Symbolic Capital)的維度來理解。
布迪厄的基本觀點是,凡是能最終轉化為經濟資本的經濟領域之外的行動,都可以視之為「資本」積累。他的資本領域裡有社會資本、文化資本、教育資本、象徵資本等範疇。這些範疇多少在內涵與外延上有所重疊和交叉,但有各自的理路和處理方式。象徵資本並非有錢人才可能擁有,儘管他們獲得和積累象徵資本的能力比窮人強得多。有錢人用豐富的資源來打造和包裝自己,擴大知名度,甚至他們在公開場合的曝光度本身就可以積累象徵資本。我們甚至可以認為,許多明星在聚光燈下高調出現在公開場合就是積累象徵資本的行為。
象徵資本的積累可以在無意識中開始,但一旦發現這種不經意之舉可以帶來利益之後,就會變成一種有目的的行動。這種情況在社會生活中比比皆是。最典型的積累象徵資本的行為就是做廣告。廣告目的在於推銷商品,擴大知名度。在商業競爭極為激烈的今天,儘管商家如耐克、阿迪達斯等大牌早就名聞遐邇,但為什麼還是不停地尋找名人為之代言,推出新的廣告?其實最重要的並不在於推出新的款型,而在於讓人感受到一種旺盛的、永不止息的生命力。麥當勞這樣的連鎖快餐或者可口可樂這樣軟飲料,全世界無人不曉,可它們的商業廣告依然隨處可見。這當然不是因為商家有什麼新產品或者創新推出,而是在加強消費者的信心——表明它們依然是業界的龍頭老大。這就是積累象徵資本,終極目的是為了更多的利潤。現在很多人通過自媒體「刷流量」也是同樣的道理。你玩抖音或者其他,都是希望能有更多的粉絲,加大流量,以此來提高關注度,關注度提升,知名度自然也獲得提升,這樣就有機會代言商品——商家插入廣告,獲得收入。所以,知名度攀升的過程就是象徵資本積累的過程。
同樣道理,如果在「邊疆」或者「民族」這樣的概念上做足功課,也可以積累象徵資本。象徵資本在本文的討論中是中性的,筆者希望將所關注的行動抽離可能產生價值判斷的語境,因而僅將所關注的現象作為一種客體(object)或者物件(thing)來對待。但這樣的考慮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承認人們大部分的行動都是理性的。這是戈夫曼(Erving Goffman)、巴特(Fredrik Barth)和布迪厄等人的看法,其源頭來自韋伯在宗教社會學中的經典論述——所有的行動都與利益攸關,包括對象徵的追求。巴特認為「行動最大化」乃人之常情,儘管都受到文化的限制。22布迪厄有關象徵資本、象徵權力這類概念源頭來自韋伯,但發展成自己的基本預設(assumption)。
那麼,象徵資本與權力之間存在什麼聯繫?布迪厄首先發展了象徵權力(Symbolic Power)的政治經濟學,包括了象徵利益理論、權力作為資本的理論,以及象徵暴力(Symbolic Violence)和資本理論。23這些理論彼此間雖然不構成一體,但都結合起來形成具有方向性的多個主題。布迪厄指出,象徵資本是一種權力,一種不以權力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權力,是要求他人的認可、尊重和服從,或者提供服務。24而這些都是通過實踐或者行動(action)來達到。在此,需要略知行動對布迪厄意味著什麼。
在布迪厄看來,首先,行動不是對外在決定性的結構(無論這些外在結構是經濟的、社會的,甚至文化的)的機械式的反應。而是習性(Habitus)、傳統(Traditions)、習慣(Customs)、信仰(Beliefs)——這些來自過去的文化和社會遺產所過濾和型塑的個人和群體對當下與未來的反應,他們斡旋(Mediate)於外在結構的氣場中而生產行動(produce actions);其次,布迪厄明顯反對「經濟人」(Home Economicus)假設的行動觀,因為他所研究的阿爾及利亞農民在面對資本主義經濟侵蝕時反應時,缺乏事關未來的手段和目的算計(Means-ends Calculation),他們只是在傳統的傾向方面作出反應。但如果認為缺乏長遠觀點的反應是非理性的,那也不對。馬林諾斯基是人類學家中反對經濟人假設的第一人,在他看來,最大化未必是利益的最大化。後來的莫斯、巴特、波蘭尼、薩林斯等人都是在這一意義上接受和發展了馬林諾斯基的見解,認為人類社會存在著其他最大化形式,如榮譽、聲望等等。巴特則進一步將這些非利益的最大化總結為「行動最大化」25。
既然行動不是機械式的反應,那麼行動可以是有目的和經過選擇的。儘管目的不是經濟人意義上的利益最大化,但可以是除了經濟利益之外,其他任何方面的最大化。因此,追求象徵資本自然也就帶有了最大化傾向,而且正如布迪厄所說的,它最終可以帶來經濟利益。換言之,追求象徵資本的行動對許多實踐者而言,本身不一定有利益最大化傾向,甚至連獲取經濟利益的念頭都沒有,他們只是簡單地希望為外界所認識。但歸根結底還是會帶來經濟利益。如果說韋伯僅將手段與目的算計限制在經濟行動的案例中,布迪厄則認為所有的行動類型中都存在著利益追求。26
如從布迪厄象徵資本視角來看邊疆,邊疆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成為象徵資本。反覆強調自身的邊疆條件和邊緣性可以引起關注,從而也就有了積累象徵資本的意義。這樣做最終是可以帶來實際利益,可能有利於地方民生。但也可能存在另一種情況,即如巴特晚年的一篇論文中所指出的:許多聲稱地方利益或者族群利益的代言人,人們很難確認他們究竟懷有什麼目的,也無法確知他們行動的目的是為了本群體一般成員的利益。27而利用邊疆積累象徵資本開始應該是無意識的,但對一些人而言,最終就成為一種有意識的積累。例如,強調邊疆的邊緣性有助於邊疆成為關注的中心——通過在宣傳過程中突出自己邊疆條件來獲得更高的關注度,自然有利於獲得更多的機會或者在各種機會中佔據先機,從而成為地方社會和政府矚目的中心,甚至成為地方政府的政績的代言人。邊疆如此成為可供積累的象徵資本。邊疆能起到這一作用乃因為邊疆已然成為政治地理上的類別,這一類別要求邊疆能被有所區別地對待。因此,「邊疆治理」也就成為治理的特定類型。
五、結語——兼及「邊疆治理」
以上已經指出,對邊疆的關注是中國特有的現象,之所以如此可能與主權觀在中國歷史上較遲出現的原因有關。另外,還可能與計劃經濟時代的遺留有關。因為這些因素中國學界才會有一支頗具規模的邊疆研究隊伍。邊疆研究本質上是一種政治地理學現象,對眾多研究者來講,主權關懷可能是最重要的。研究邊疆必然論及民族,這是邊疆研究的重要特點,反之亦然——筆者因此稱之為民族與邊疆「聯姻」。但這可能未必是中國學界所獨有,許多國家對版圖內少數族裔研究也有這樣的傾向。但是不同在於,在中國,邊疆不僅是文化接觸區域,它更是實踐主權行使的區域和主權的象徵,因此,邊疆與民族「聯姻」在中國同樣是政治化的。但這一事實恰恰證明邊疆是為文化接觸之場域。
本文揭示了邊疆在中國語境裡的多種意涵,強調了其政治意義超乎其他社會意義的社會歷史背景及其建構過程。由於邊疆在國家安全和政治上的重要性,所以成為了政治地理上的一種類別。這種類別的人地關係並不是同質性的。在一些被認為不夠穩定的邊疆地區,出於國家安全的考慮,人地關係依法受到更多制約;而在另外一些區域多民族和睦相處由來已久,人地關係呈現的是另外一幅圖景。因此,邊疆治理的方式不可能是一刀切的,它一定得根據不同的邊疆條件而在不同的——但同樣稱為邊疆的地區——有所不同。由於中國在現實中所沿用的邊疆概念已經全然不同於大部分辭書的定義,與民族「聯姻」的邊疆地域也僅限於國家邊界的內側,而是擴展到所有少數民族較為集中的省份和自治區,所以邊疆治理本身也就面臨著多樣性的問題。這種多樣性除了安全穩定的因素之外,還包括邊疆各民族社會和文化以及發展上的多樣性問題。
「治理」(governance)是公共管理學範疇,在中國興起於20世紀90年代。在國外的時間也不長,大概是新自由主義興起之後的事。治理與福科(Michel Foucault)筆下的「治理術」(governmentality)不是一回事,雖然二者之間有些類似。重要區別在於,治理術強調的是國家的政府藝術,也就是國家應關照民生,讓民眾覺得生活有盼頭。治理同樣也關乎民生,但要求國家之外的組織和力量的共同參與。俞可平認為治理(governance)概念源自古典拉丁文或古希臘語「引領導航」(steering)一詞,原意是控制、引導和操縱,指的是在特定範圍內行使權威。它隱含著一個政治進程,即在眾多不同利益共同發揮作用的領域建立一致或取得認同,以便實施某項計劃。治理實際上有推動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意思。換言之,治理不是治理者單方面的事,而是治理者和被治理者二者間互動合作的事。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治理與管理(Administration)、統治(Rule or Domination)的內涵是不同的。嚴格而言,治理不是管理或者統治的不同形式。俞可平認為,治理有四大特徵:
(1)治理不是一套規則條例,也不是一種活動,而是一個過程;
(2)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為基礎,而以調和為基礎;
(3)治理同時涉及公、私部門;
(4)治理並不意味著一種正式制度,而是有賴於相互作用的持續性。28
由此看來,對治理不能簡單地理解。如上所言,在邊疆治理上,因邊疆的特殊性,在治理上的考慮只能更細,除了安全因素之外,必須兼顧文化、宗教和發展上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如同人類學者從事田野工作那樣,筆者也希望治理者在治理過程中,能夠站在「主位」——也就是被治理者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設身處地從被治理者的視角來了解,究竟什麼才是被治理者最關心的問題,究竟什麼東西才是他們最為迫切需要的,他們如何看待他人和自己,以及是否有其他我們可能忽視的想法和意見?等等。總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邊疆地區在治理上還是應該「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而且必須是在民族文化的語境中來這樣做。在某種程度上,與人類學田野工作一樣,治理者應該在與被治理者互動的過程中能有感同身受的共情,從而才能讓治理的理念更好地契合民族文化條件的限制。
注釋
1.李旭旦:《人文地理》,李旭旦主編:《人文地理學》,北京、上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4年,第1頁。
2. Redfield,Robert,M.Herskovits,and R.Linton,1936,Memorandum on the Study of Acculturation,American Anthropologist,Vol.38,p.149-152.
3. Linck,Gudula,1991,「Visions of the Border in Chinese Frontier Poetry」in S.Dabrighaus and R.Ptak with R.Teschke,(eds),China and Her Neighbours:Borders,Visions of the Other,Foreign Policy,10th to 19th Century,Wiesbaden:Harrassowitz Verlauf,p.102,轉引自:L.H.M.Ling:「Territories,Boundaries,and Power in the Confucian Tradition,」in Allen Buchanan and Margaret Moore (eds),2003,States,Nations,and Boundaries:The Ethics of Making Boundari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86-22;範可:《理解族別——比較的視野》,北京: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19年,第164-165頁。
4. Wikipedia:The Free Encyclopedia,「Frontier」,http://en.wikipia.org/wiki/frontier.
5. Turner,Fredrik Jackson,1938,「The Significance of the Frontier in American History,」in F.More (ed.),The Early Writings of Fredrik Jackson Turner,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38:183-232.
6. Freedman,Maurice,1966,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London:Athlone.1958,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 China,London:Athlone.Gellner,Ernest.
7. Pasternak,Burton,1972,Kinship and Community in Two Chinese Villages,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8. Huang,Shu-Min,1980,「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ism in Ta-chia,Taiwan:A Non-Kinship View of Chinese Rural Social Organization,Ethnohistory,Vol.27,No.3,P.242-265.
9.範可:《舊有的關懷與新的課題——全球化時代的宗族組織》,《開放時代》2006年第6期。
10.Kennedy,John F.and Theodore Sorensen (compiled),1991,Let World Go Forth:The Speeches,and Writings of John F.Kennedy,1947-1963,New York:Dell Publishing Group,Inc,101.
11.參見Ernest Gellner,1983,Nation and Nationalism,Cornell: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2.參見「威斯特伐尼亞和約」作者不詳,見:http://www.qulishi.com/huati/wstflyhy/。
13. Giddens,Anthony,1989,Nation-State and Violence,London:Polity.
14.中俄尼布楚條約雖然確立了烏蘇里江東段邊界,但不能像有些人所認為的當年清政府已經有了主權觀念。尼布楚條約之前中俄之間的軍事衝突以清軍勝利告終。世界上從未有任何國家在這樣情況下還割地的。這種情況的解釋只能是毫無主權意識,整個河山都屬於皇帝,或許皇帝覺得從自己的財產中撥出九牛一毛賞賜蠻夷也未嘗不可。
15.範可:《邊疆與民族的互構:歷史過程與現實影響》,《民族研究》2017年第6期。
16.徐益棠:《十年來中國邊疆民族研究之回顧與前瞻》,《邊政公論》1942年卷1第5、6期合刊。
17.柯象峰:《中國邊疆研究計劃與方法之商榷》,《邊政公論》1942年卷1第1期。
18.筆者在從事博士論文研究時,參閱了眾多福建省民族識別的檔案文獻。當時的調查者稱呼少數民族民眾為「邊民」,儘管生活在非邊疆的福建省。「邊民」是民國政府或者邊政學者創造的名稱,將生活在邊疆地區的所有民眾混為一談,無視彼此間存在的差異。
19.匈牙利著名經濟學家科爾內(J`anos Kornai)在他的《社會主義體制》一書中提出共產主義者從事革命運動初衷是彌賽亞式的(messianic),因為他們相信他們為之奮鬥的制度是所有制度當中最優越的,所以應該在人類社會建立這樣的制度,參見J`anosKornai 1992,The Socialist System: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sm,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範可:《他我之間——人類學語境裡的「異」與「同」》,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48-66頁。
21.李旭旦:《政治地理學》,第208頁。
22. Bourdieu,Pierre,1990,The Logic of Practic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7,Outline of Theory of Practic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Eriksen,Thomas Holland,2005,Fredrik Barth: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London:Pluto Press;範可:《田野工作與行動者取向的人類學:巴特及其學術遺產》,《民族研究》2020年第1期。
23. Swartz,David,1997,Culture and Power:The Sociology of Pierre Bourdieu,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65.
24. Swartz,David,1997,Culture and Power:The Sociology of Pierre Bourdieu,90.
25.範可:《田野工作與行動者取向的人類學:巴特及其學術遺產》,《民族研究》2020年第1期。
26. Swartz,David,1997,Culture and Power:The Sociology of Pierre Bourdieu,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69.
27. Barth,Fredrik,1994「Enduring and Emerging Issues in the Analysis of Ethnicity,」in Hans Vermlen and Cora Govers,(eds.),The Anthropology of Ethnicity:Beyond 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Amsterdam:Het Spinhuis,p.11-32.
28.俞可平:《治理與善治》,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第16-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