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督察組:福建圍填海管控存在四大問題

2020-12-06 新華網客戶端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 題:國家海洋督察組:福建圍填海管控存在四大問題

  新華社記者 劉詩平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海洋督察組16日向福建省政府反饋例行督察和圍填海專項督察情況。督察指出,福建省存在國家有關圍填海管理部分制度、政策落實不到位,圍填海項目審批不規範、監管不到位,執法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和近岸海域汙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等四大問題。

  違規調整海洋功能區 海域海島修復推進緩慢

  督察指出,國家有關圍填海管理部分制度、政策落實不到位。

  ——海域使用金減繳政策與國家有關政策不符。福建省制定的《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徵收配套管理辦法》等3個涉及海域使用金減繳的文件,擴大了海域使用金減繳範圍,與國家有關規定不符。2012年至2017年6月,福建省審批的262個圍填海項目中,有110個項目依據3個文件減繳海域使用金約2.11億元。

  ——違規調整海洋功能區。部分地市海洋功能區劃與省級海洋功能區劃不符,將部分保留區、海洋保護區、農漁業區等調整為其他功能區,調整面積3289.63公頃。其中,莆田市調整2143.04公頃、寧德市調整1040.59公頃、廈門市調整106公頃。

  ——海域、海島整治修復推進緩慢。2011年至2016年期間,18個中央資金支持的海域海島修復項目總體進展緩慢,項目預算執行率低。其中,11個項目未按期完成修復工作,3個項目未實施。

  ——對海域內用海項目直接辦理用地相關手續。2012年以來,全省在海域內直接辦理用地相關手續,涉及海域面積958.2公頃。

  項目審批不規範 近岸海域汙染防治不力

  督察指出,圍填海項目審批不規範、監管不到位。

  ——審批圍填海項目不規範。在省級海洋功能區劃「禁止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功能區內審批了10個經營性填海項目,涉及海域面積268.08公頃。福安市越權對6宗填海項目進行了確權發證。經批准的262個圍填海項目中,未開展環境跟蹤監測的項目有61個,佔23.28%。

  ——執法監管存在薄弱環節。項目存在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現象。2012年以來,全省未批先建、邊批邊建圍填海項目253個,尚未依法依規查處項目58個,其中寧德市19個、莆田市18個。尚未依法查處的項目中,交通等有關部門違法建設陸島交通碼頭37個。

  ——近岸海域汙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督察組在了解福建省入海排汙口設置等情況時,福建省環保部門提供了68個工礦企業、城鎮、工業集中區等入海排汙口的情況,經督察組排查發現,全省各類陸源入海排汙源2678個(含養殖排水口799個),數量差距巨大。泉東海汙水處理廠、城東汙水處理廠入海排汙口位於泉州灣河口溼地自然保護區內。廈門集美汙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未批先建,且現有尾水排放口不符合福建省海洋功能區劃要求。

  ——海洋保護區監管工作弱化。福建崇武國家級海洋公園內存在佔灘經營現象,湄洲島國家級海洋公園存在非法佔用海域現象,漳州城洲島國家級海洋公園內未批先建碼頭。長樂市違反海洋功能區劃在海洋公園內擴建漳港三營澳三級漁港。

  此外,督察組發現的問題還包括海漂垃圾源頭治理不力,違規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等。

  曝光問題 嚴肅問責

  督察要求,福建省各級政府要嚴格落實國家海域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制度,加強和規範圍填海管理,切實解決圍填海等海洋資源環境問題。

  國家海洋督察要求地方政府啟動問責機制,曝光問題,公開處理,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福建省政府應根據《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至國家海洋局,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按照《海洋督察方案》要求,及時通過中央和省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2017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國家海洋督察組對福建省開展了例行督察和圍填海專項督察。

  督察組對督察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已按程序移交福建省政府。

  國家海洋督察組反饋督察情況 河北省填海造地逾3萬公頃空置率達68%

  國家海洋督察組反饋督察情況,海南省圍填海活動主要服務於旅遊房地產業

相關焦點

  • 首批國家海洋專項督察情況公布 我國出臺最嚴圍填海管控措施
    按照國務院批准同意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國家海洋局組建了第一批國家海洋督察組,並於當年下半年分別進駐遼寧、河北、江蘇、福建、廣西、海南開展了第一批以圍填海專項督察為重點的海洋督察,重點查擺、解決圍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問題。2018年1月17日,國家海洋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我國首批國家海洋督察情況進行公布,並發布了史上最嚴的圍填海管控措施。
  • 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浙江反饋督察情況:海洋生態環境汙染依然突出
    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組長吳新雄在通報督察意見時指出,浙江省海洋生態保護不力,對海洋開發利用統籌不夠,違法圍填海、違規養殖、入海排汙等問題比較突出,導致部分近岸海域水質持續惡化。吳新雄說,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近年來雖取得顯著成績,但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依然突出。
  • 國家海洋局嚴控圍填海 2018年不再審批一般性填海項目
    2017年,國家海洋局執行了史上最嚴的圍填海管控力度。據悉,今年國家海洋局原則上不再審批一般性填海項目。因圍填海項目導致海洋生態系統受到嚴重破壞,持續引發關注,2018年,我國將不再審批新的商業填海項目。填海(land reclamation/land fill)是指因為土地使用出現緊張或者因需配合規劃等原因而需要將海岸線向前推,用人工建設的方式擴充土地面積。通過填海的方式獲得的土地被稱為reclamation ground(新填地)。
  • 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海南:圍填海限批,除重大項目外嚴禁填海
    5月29日,海南省在向社會公開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簡稱《方案》)中稱,將全面推行「灣長制」,建立海灣管理保護責任體系。實施嚴格的圍填海總量控制制度和規範審批程序,除國家和省重大基礎設施、重大民生項目和重點海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外,嚴禁圍填海。
  • 向海要地 向海要錢 向海排汙——中央環保督察組痛批海洋生態破壞...
    原標題:向海要地 向海要錢 向海排汙——中央環保督察組痛批海洋生態破壞行為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題:向海要地 向海要錢 向海排汙——中央環保督察組痛批海洋生態破壞行為   違法違規填海造地、海水養殖無序發展、近海海域水質惡化……中央環保督察組正陸續向各省反饋督察情況
  • ...組嚴查填海造地造房 海口燈塔酒店填海造島被舉報破壞海洋生態
    導讀   8月22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先期進駐遼寧、海南,開展以圍填海專項督察為重點的海洋督察行動。在海口市政府官網剛剛貼出的20餘份調查報告中,80%以上群眾信訪件涉及對「填海造地」的投訴舉報事宜。其中,群眾投訴件中多次提及海口另外兩個填海造島項目,以及一些遊艇碼頭、沿海岸線圍填海造地開發房地產等項目。
  • 拆除月島項目 海南整治圍填海又有大動作
    「按照國家部署和要求,海南省將嚴格實施圍填海總量控制制度和規範審批程序,除國家和省重大基礎設施、重大民生項目和重點海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外,嚴禁圍填海。」19日,在海南省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海南省省生態環境廳廳長毛東利說。
  • 自然資源部部署全國圍填海現狀調查
    自然資源部海域海島管理工作小組成員古嫵26日表示,今年下半年將部署開展全國圍填海現狀調查,掌握圍填海的審批情況、用海主體、用海面積、利用現狀等信息,重點查明違法違規圍填海和圍而未填、填而不用情況,分析評價圍填海總體規模、空間分布和開發利用現狀,為制定圍填海管控政策、妥善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提供決策依據
  • 《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國家海洋局印發)政策解讀
    這是海洋領域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深化改革任務、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是堅持五個發展理念、推動沿海地區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為依法治海、生態管海,實現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岸線格局提供了重要依據。
  • 浙江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浙江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12月24日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成立由省委書記、省長任組長的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堅決有力抓好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
  • 深圳「雷霆行動」處理國家海洋督察組交辦件,打擊沿海採砂
    深圳對待破壞海洋環境的行為一直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自11月20日國家海洋督察組(第五組)進駐廣東以來,深圳全市範圍內開展雷霆行動,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環境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針對轉交來的信訪件或接到的群眾投訴,第一時間出擊,核實情況屬實後,迅速處理,立行立改,決不姑息。目前,深圳正在西部海域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打擊非法採砂專項執法行動,通過鐵腕整治,守衛這一片淨海,給群眾滿意答覆。
  •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布會介紹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展等情況
    根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部分地區確實存在未批先填、邊批邊填,批小填大、圍而不填、填而不用等問題。長期以來,粗放的圍填海利用活動確實造成了部分沿海地區濱海溼地和自然岸線的減少,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了較大影響。根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沿海省(區、市)制定了整改方案,對反映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目前,中央環保督察正在開展「回頭看」。在「回頭看」結束後,我們將系統總結和評估圍填海問題的整改成效。
  • 山東「海洋強省」重點提案落實如何?一瓶海水淡化飲用水回答了
    比如,民盟山東省委提出的「加快建成完善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的建議,省海洋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關於聚焦海洋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突破「四個一批」的實施意見》,省委海洋辦8月17日印發實施,聚焦重點領域、關鍵技術、發展短板和優化營商環境,提出了23項具體政策措施,其中包括2019年篩選60個新項目納入海洋強省建設項目庫,評審認定10個左右省級海洋特色產業園區等。
  • 海洋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遼寧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對中央環保督察和國家海洋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真抓實幹,各沿海地市舉一反三,不斷加大海洋汙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力度。海南、上海等多地上報的入海排汙口數量與國家海洋督察中排查出的入海汙染源數量存在較大差距,大量入海汙染源未納入監管。二是入海排汙口審批把關不嚴,非法設置和不合理設置排汙口問題比較突出。不少地方違規下放排汙口審批,一些排汙口設置在保護區,有的未按環評要求深海排放。三是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達標排放率較低。入海排汙口備案管理辦法未及時出臺,備案程序不規範,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問題較為普遍。
  • 自然資源部: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的圍填海,應責成堅決予以拆除
    自然資源部關於進一步明確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有關要求的通知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各海區派出機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濱海溼地保護 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國發〔2018〕24號,以下簡稱「國務院24號文」),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
  • 國家海洋局解讀《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
    原標題:國家海洋局副局長石青峰解讀《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  近日,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國家海洋局印發了《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明確了當前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管理的主要任務,提出了海洋管理工作的新舉措、新要求。本報記者日前就有關問題採訪了國家海洋局副局長石青峰。
  • 海南省公開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2019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海南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20年5月9日向海南省反饋了督察報告。深化拓展「多規合一」改革成果;優化海洋空間開發利用格局;補齊城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短板。三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突出環境問題。
  •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遼寧縱容違法圍海填海致海洋生態破壞問題...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31日訊(記者曹紅豔)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31日向遼寧省反饋督察情況時指出,近年來遼寧全省大規模違法圍海、填海問題突出,海洋管理等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雖然進行處罰,但基本沒有按海域使用管理法規定要求恢復原狀,也未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一罰了之、以罰代管,由於處罰金額遠遠低於填海所得
  • 中央環保督察組點名批評後 海南違規地產項目視而不見
    「房子的銷售並沒因此受影響」,恆大海花島營銷中心銷售人員表示,還在銷售就是最好的證明,如果有問題的話不可能讓出來銷售,開盤僅僅7天,就賣了122個億。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二處負責人邢長城表示,圍填海一畝地成本大概20萬元左右,折合一平米就600多塊錢成本,但一平米售價都在上萬元,有幾十甚至上百倍的利潤空間。
  • 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向江蘇反饋督察意見 李小敏在無錫分會場參加會議
    本報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江蘇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汙染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於2018年10月17日向江蘇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