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是現代文學家魯迅於1921年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小說以「我」回故鄉的活動為線索,按照「回故鄉」——「在故鄉」——「離故鄉」的情節安排,依據魯迅的所見所聞所憶所感,著重描寫了閏土和楊二嫂的人物形象,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後農村破產、農民痛苦生活的現實;同時深刻指出了由於受封建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勞苦大眾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縛,造成純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冷漠、隔膜,表達了作者對現實的強烈不滿和改造舊社會、創造新生活的強烈願望。
第一部分,主要描寫了回故鄉,段落不長,首先表達了時間是嚴冬,作者已闊別故鄉20餘年,接著描寫了映入眼帘的是幾個蕭索的荒村,給人無限的悲涼感。我們來欣賞一下部分原文:「我冒了嚴寒,回到相隔二千餘裡,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去。時候既然是深冬,漸近故鄉時,天氣又陰晦了,冷風吹進船艙中,嗚嗚的響,從蓬隙向外一望,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我的心禁不住悲涼起來了。阿!這不是我二十年來時時記得的故鄉?
第二部分,主要描寫了在故鄉,段落比較長,首先說明了回來的目的,是處置器具並賣老屋,然後魯迅的母親提起閨土,接著魯迅就回憶了少年閨土的形象,我們來欣賞一下部分原文:
「這時候,我的腦裡忽然閃出一幅神異的圖畫來: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⑵盡力的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反從他的胯下逃走了」
「有一日,母親告訴我,閏土來了,我便飛跑的去看。他正在廚房裡,紫色的圓臉,頭戴一頂小氈帽,頸上套一個明晃晃的銀項圈,這可見他的父親十分愛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許下願心,用圈子將他套住了。他見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沒有旁人的時候,便和我說話,於是不到半日,我們便熟識了」、「阿!閏土的心裡有無窮無盡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們不知道一些事,閏土在海邊時,他們都和我一樣只看見院子裡高牆上的四角的天空。」
在魯迅記憶裡,少年閨土是活潑的、機智的、勇敢的,兩人的關係是兩小無猜的,多麼美好的回憶,這不正是我們每個人曾經經歷過的麼,小時候與的小朋友一起玩耍,一起打鬧,成為我們人生永遠的底色。
後面又著重描述了楊二嫂,充分展現了一個愛佔小便宜,說話尖酸的農村婦女形象,這就是生活,在生活面前,形體、語言無不透露出生活的真實。
但是,楊二嫂也是一個可憐的人,她年輕時顏值高,說話嗲嗲的,所以號稱「豆腐西施」,紹興人為了一睹她的風採,甚至從很遠的地方趕來買豆腐,如果她生活在現在的社會,那就是很好的資本,可以做直播,做網紅,做流量明星。然後,她生錯了時代,30年的風霜,改變了她的容顏,「擦著白粉,顴骨高,嘴唇薄,圓規式的姿勢」,人也變得刻薄、摳門、氣急敗壞,活脫脫象是換了一個人似的,看著都讓人好奇,她到底經歷了什麼?
在魯迅的印象中,是原來的樣子,所以一時沒有認出來。而楊二嫂卻一眼就認出了魯迅,對於魯迅沒有認出自已,是很失望的,因為她的骨子裡是自恃有資本的,居然加我都沒認出來,是貴人眼高,裝著不認識吧,潛藏的意識是「憑什麼你比我強?」然而,事實是無情的社會已將她打磨掉了,可憐之人卻也不知。
再接著,作者就描寫了老年閨土的情形,二十餘年未見,閨土顯得比較拘謹,一聲「老爺」,陡然把魯迅生疏起來,魯迅的反應是:「我似乎打了一個寒噤;我就知道,我們之間已經隔了一層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說不出話。」
是因為年久未見而生疏嗎?顯然不是,而生活的艱難、社會的動蕩,磨平了閨土的心,壓彎了他的脊梁,「多子,饑荒,苛稅,兵,匪,官,紳,都苦得他像一個木偶人了」、「非常難。第六個孩子也會幫忙了,卻總是吃不夠……又不太平……什麼地方都要錢,沒有規定……收成又壞。種出東西來,挑去賣,總要捐幾回錢,折了本;不去賣,又只能爛掉……」同時封建思想的束縛,讓純潔的少年友情在20年後變了,變得生疏起來。
當魯迅的母親說,凡是不必搬走的東西,盡可以送他,可以聽他自己去揀擇時,閨土揀兩條長桌、四個椅子、一副香爐和燭臺、一桿抬秤及所有的草灰,其中尤其引起魯迅注意的是一副香爐和燭臺,起初魯迅還暗地裡笑他,但轉念一想,寫出了本文升華的點睛之筆:「現在我所謂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麼?只是他的願望切近,我的願望茫遠罷了」讓人無不動容。
文章暗線中的水生與宏兒由陌生到熟悉,再到相約的描寫,又展現出了又一個閨土與魯迅故事的開始:
宏兒和我靠著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風景,他忽然問道:
「大伯!我們什麼時候回來?」
「回來?你怎麼還沒有走就想回來了。」
「可是,水生約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睜著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
我和母親也都有些惘然,於是又提起閏土來。
社會是殘酷的,它吹打著每個人,每個人都在它的浸染下活著,它改變著每個人,每個人都有天真無邪的年代,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年輪的滾動,我們都由不經世事的少年變成老成持重的成年,美好的記憶也慢慢遠去,慢慢模糊。但是那份「真」底色從未消失,在某個時候,或許會喚起。
時光的磨礪,讓我們由好高騖遠變更腳踏實地,由膽大妄為變得安份守紀,磨平了我們的稜角,讓我們懂得了人生的平凡。我們每個人都曾經認為父母偉岸如山,後來終於明白父母也是倍嘗艱辛,也是平凡人,至此我們就成熟了,就又要為下一代奮鬥,同時將自已人生的缺憾希冀於下一代,生生不息。
真正的偉大是:了解了生活的真相,但仍然不退縮,仍然對生活充滿希望:「我想: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魯迅的這篇《故鄉》,力透紙背,一針見血,窺視了社會,寫出了人性,經歷歲月的洗禮,今天讀來,仍令人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