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報實習記者李一鵬
8月13日,國務院出臺《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探索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產品和服務」「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等,從保障社會民生的戰略高度確定了巨災保險和氣象指數保險的地位。在我國,氣象指數保險已探索到何種程度?面臨哪些發展困境?又如何乘政策東風快速發展?
試點:農業氣象指數保險初顯成效
氣象指數保險,是以某一個或幾個氣象要素為觸發條件,如風速、降雨量、溫度等,當達到觸發條件後,無論受保者是否受災,保險公司都將根據氣象要素指數向保戶支付保險金。
從理論上說,有可能因天氣變化而遭受損失的行業,都可以發展相應的氣象指數保險,如農業氣象指數保險、養殖業氣象指數保險、巨災保險(地震引發的巨災適用於地震指數)等。據國家氣候中心氣候與氣候變化評估室首席研究員姜彤介紹,氣象指數保險是根據客觀氣象數據來決定是否理賠的,科學透明,免去了大工作量核災過程和成本,也免去了在核災過程中保險公司和保戶的爭議,以及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在未來,氣象指數保險將成為通過保險手段轉移氣象災害風險的重要方式。目前,國際上較為成熟的災害風險轉移體系,如加勒比海16國項目、阿拉巴馬州颶風保險,都是以氣象指數為觸發條件。」姜彤說。
自2009年起,我國安徽、浙江、福建等地陸續開始試點農業氣象指數保險。2010年,福建省長汀縣試點菸草種植霜凍和暴雨洪澇等不同的指數保險,曾為受災菸農補償了55.6%的損失;2013年7月,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無為縣承保了12萬畝雜交水稻天氣指數保險,此後試點地區持續高溫,根據保險合同每畝水稻得到39.6元賠償,共計賠付477萬元;同樣在2013年,安徽省滁州市和宿州市承保的2.5萬畝水稻也得到了16.51萬元的賠付。此外,江西省從2011年開始試點蜜橘的秋季低溫指數保險,上海市在2014年試點露地種植綠葉菜氣象指數保險。
除農業氣象指數保險外,北京市正在試點供暖氣象指數保險,為供暖企業因為溫度因素提前或延遲供暖時間造成的損失提供補償,還在研究為風電企業設計的風力發電指數保險產品,當風力資源不足造成發電量損失時,企業將得到賠償;江蘇省蘇州目前在試點大閘蟹氣溫指數保險;遼寧省大連市於2013年針對水產養殖開展了風力指數保險。
難點:數據瓶頸 體系未成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發展指數保險都面臨共同的難題——基差風險,即有的地區達到指數要求卻並未受災,有的地區遭受災害,卻因未達到指數要求而得不到賠償。基差風險可能影響到農戶購買氣象指數保險產品的心態,大多數人難以面對理賠低於損失的現實。
除了基差風險,我國氣象指數保險發展還面臨著基礎性問題,即數據瓶頸。
首先是觀測站點覆蓋地域和觀測完整程度難以滿足氣象指數保險需求。上海市農業氣象專家李軍介紹,觀測站要保證平均20平方公裡內一個,才能為建立災害強度與損失模型提供完整的數據。但目前觀測站點並非完全按指數保險的需求建設,因此會出現有些地區觀測站點難以覆蓋或觀測信息無法滿足指數保險數據需要等情況。
不僅是較為成熟的農業氣象指數保險,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探索其他領域的氣象指數保險,也需要完整的氣象數據。據瑞士再保險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魏鋼介紹,農業氣象指數保險一般需以30年的氣象數據為基礎,以及期間峰值災害和與之關聯的損失,而這方面研究需繼續加強。
「其次,數據處理難度大,綜合性指數模型難以建立。」安徽省農業氣象中心副主任楊太明介紹,目前安徽省的氣象指數保險多是針對單一災種的保險,即指數隻選取單一指標,如降雨量、溫度,但是單一指標往往難以反映多重災害的複雜情況。楊太明說,從得到研究數據到建立起綜合性的指數模型,如何真實反映災害對作物的影響,這項工作難度頗大。「不同作物、不同品種在面對不同天氣時損失是不同的。今年第8號颱風『浣熊』帶來的風很大,造成桃、梨等水果大量垂落,但對尚未長高的水稻影響小;但如果大風出現在10月份,水稻會受到較重影響,已經豐收的水果則不受影響。」
除了數據,對於我國來說,如何建立應對類似颱風「威馬遜」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的巨災保險制度,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魏鋼介紹,巨災保險制度包括三個層級,第一層級是針對因自然災害引發的社會及各行業就物質損失、人身傷害、恢復生產生活等資金需求的個體利益風險而建立的系統化、制度化的保險體系;第二層級是針對保險公司和銀行等金融機構產生的累積系統風險而建立的專業保險和再保險體系;第三層級是針對政府部門因履行災難救助、災後公共設施重建等職責引發的財政風險而建立的保險體系。
「國家補貼的農業保險、氣象指數保險和深圳試點的個體巨災保險屬於第一層級。目前,我國第一層級的保險滲透率遠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這一層級的建設除了保險公司和氣象部門的合作,也需要政府的廣泛介入,需要法規、政策等的支持,需要公眾的參與,需要具體制度的進一步細化。」魏鋼說,「目前極端自然災害引發的經濟損失大多由政府財政負擔,此類政府責任帶來的公共利益風險是影響財政收支平衡的最大風險,實為巨災保險制度建設最為迫切的層級。」
另外,讓公眾真正接受指數保險也並不容易。國元保險公司精算師孫喜波說,「由於複雜的模型理解起來難度頗大,即使模型已經得到氣象等部門認可,對保險有興趣的農業經營大戶還是會懷疑。另外,怎麼處理好農戶在基差風險上的心態問題,也是需要重視的。」
突破點:完善數據資料 探索合理閾值
建設成熟的保險體系應對巨災風險雖非一時之功,然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出臺,正是在完善氣象指數保險體系、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上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國家層面上的頂層設計已經完成,接下來就要在政策落實上下功夫,儘早推動相關制度體系的建立。
對氣象部門來說,關鍵是做好相應的數據支持工作。如何提高觀測數據完整性以適應保險行業需求?李軍認為,可以通過改進觀測站位置分布和加強衛星觀測的方式,改善數據完整性。「目前需要加強面向保險業務的氣象數據觀測站的規劃分布研究,在新建觀測站時,可以儘量考慮保險方面的需求;另外,可進一步完善衛星遙感技術,藉助衛星的觀測資料完善氣象數據。」
對於數據模型問題,楊太明建議,氣象部門和保險公司可合作申請研究項目,藉助項目建設細化保險指數閾值。
孫喜波認為,目前農口或者信息口對於風險區劃的研究都有一定的基礎,如果政府能將各部門的數據整合起來,建立省區的產品資料庫,將不同地區的天氣對農業的影響數據納入庫中,再由保險公司藉助全面的資料庫設計產品,那麼氣象指數模型就會更加精細化。
除了政策支持的氣象指數保險外,姜彤表示,保險公司也可以主動求變,運用市場化的方式調動起全社會公眾參與的積極性。「37℃高溫險就是這樣的嘗試,在某一範圍某一時間段,當溫度超過37℃達到若干天,購買保險的人可獲得相應標準的賠償,誰都可以購買。如果能設計出更具社會意義的保險產品,通過市場化方式吸引更多公眾來購買,對於轉移災害風險來說,意義就大了。」
「確定臨界指數至關重要。」姜彤認為,它既要讓保險公司相信在這個臨界點上能得到收益,也要讓公眾相信購買這一保險產品能得到補償。
(來源:《中國氣象報》2014年9月11日一版 責任編輯:張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