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襲警罪等新罪名正式入刑。
各位同學們,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今天的法律熱詞——
【法律熱詞】
襲警罪
Crime of assaulting police
assault
n.(1)(刑法)(侵權法)威脅;恐嚇 指威脅或使用暴力,使得他人合理地認為傷害性或侵犯性的身體接觸即將發生;或者通過威脅實施毆打使得他人合理地認為毆打即將發生。 (2)(刑法)企圖傷害罪 指意圖傷害的毆擊未遂,屬於普通法上及制定法上的輕罪。 (3)(非嚴格意義上)毆擊 (4)攻擊;襲擊
【熱詞知識點補充】
我國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條:
將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修改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枝、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相關情況。
意見明確,對民警人身實施撕咬、踢打、抱摔等攻擊行為以及對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進行打砸等破壞,間接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行為均屬於暴力襲警行為,應當適用刑法關於襲警從重處罰的規定。對使用兇器、危險品、駕駛機動車襲警;造成民警輕微傷或者警用裝備嚴重毀損;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造成他人傷亡、公私財產損失或者犯罪嫌疑人脫逃、毀滅證據等嚴重後果;多人襲警或襲擊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類前科等7類情形,酌情再作進一步從重處罰,且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意見規定對於駕車衝撞、拖拽民警以及搶奪、搶劫民警槍枝,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依法適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搶劫槍枝罪、搶奪槍枝罪、故意殺人罪等重罪。
在英美法系的國家和地區中,如英國、美國、新加坡,或在刑法等法律中規定有襲警罪,或在刑法的量刑指南中專門註明將襲警行為作為從重處罰的情節。
美國的聯邦刑法和各州的刑法都規定了襲警罪。在美國,警察執行公務時,任何與其身體上的接觸都被視為違法,警察有權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向對方採取行動。警察可以直接將對自己動手的當事人控以襲警、暴力攻擊甚至二級謀殺的罪名,而聯邦法院在判決時如果查證當事人對警察施以暴力,通常都是不準判罰金而必須入監服刑。同時,只要警察第一反應判斷有人要襲警、危險一觸即發,將毫不遲疑地使用槍械。據統計,美國警察遭襲擊率高達10%,而傷亡率卻低達10‰。
《英國警察法》中,集中規定了五種侵害警察權的犯罪,即毆打警察罪、妨礙警察執行公務罪、冒充警察罪、非法持有警察衣物罪和挑唆不忠罪,並明確了相應的刑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