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雪梨魚市場一家很受消費者歡迎的海鮮店,被法庭裁定虐殺龍蝦罪名成立,被罰款1500澳元。
在很多人眼裡,包括小編眼裡,龍蝦只是一種食物... 說到底都要吃進肚子裡,到底怎麼樣殺龍蝦才算得上是懷有人道主義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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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還要追溯到一年前。
Nicholas Seafood是雪梨魚市場內最大的海鮮餐廳之一,每天為了籌備饕餮大餐要處理成百上千的魚蝦蟹。
2016年1月25日,一位顧客前往Nicholas Seafood買龍蝦,他走到櫃檯前,跟員工說要稱幾斤新鮮的龍蝦,現殺的那種。
然後這位顧客目擊了宰殺龍蝦的全過程...
感覺自己受到了心靈創傷。
這一過程被錄製了下來。根據錄像顯示,
一名亞裔小哥非常粗暴地拎著龍蝦須,
把一隻未被敲暈的龍蝦,放在砧板上。
活蹦亂跳的龍蝦不停的掙扎!
害怕地想要逃離砧板!
小哥卻一點也沒有「憐香惜玉」,
狠狠按住龍蝦,
刀沾水,寒光一閃,
龍蝦的尾巴和身體分離。
甚至在蝦尾被砍掉後,它還在痛苦地搖頭晃腦,存活了大約20秒鐘,直到被小哥丟進了切割機大卸八塊才死個徹底。
這簡直太殘忍了!
顧客氣不過,把視頻PO到了網上,譴責起了Nicholas Seafood。然後這段視頻又引來了澳洲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RSPCA)。
他們仔細研究後認為,Nicholas Seafood店員在處理龍蝦時,手段非常殘忍,並且沒有採取任何試圖緩解龍蝦痛苦的措施。
圖片來源:DailyTelegraph
RSPCA調查員後來對這家店進行了調查,並和店主進行了談話。
店主表示,在看過錄像之後他也認為店員的做法不夠人道,但他同時表示,這只是一起偶然。這位店員不知道宰殺龍蝦的正確做法。但現在,店員們都已經接受了相關的培訓,掌握了正確的操作方式。
儘管如此,RSPCA還是一紙訴狀把尼古拉斯海產店告上了法庭,這家店最終因為虐待動物罪被罰款1500澳元。
據悉,本次還是甲殼類動物1997年被列為《防止虐待動物法》保護物種之後,新州首例因虐殺甲殼類動物而獲罪的案例。
醫學實驗證實,像龍蝦這種甲殼類動物是能夠感覺到疼痛的,因此,澳大利亞在1997年將甲殼類動物列入了《防止虐待動物法》(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 Act)的受保護動物名單之中。
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包括海產店在內的餐飲類場所在捕捉、運輸、存儲以及宰殺甲殼類動物的過程中,相關人員必須確保以最人道、最大程度減輕它們痛苦的方式結束它們的生命。
也就是說拍暈了,電暈了,凍暈了,藥暈了只有在處理過程裡把這些甲殼類動物弄暈了,才算人道。
這些甲殼類動物包括龍蝦、螃蟹、小龍蝦、巴爾曼鰲蝦等。
不過外國的吃瓜群眾對這件事的看法有點不同...
有人表示:「不人道?龍蝦根本就不是人啊,你用人類的道德對待它沒毛病?」
還有人「自認其罪」:看來我必須得認了,我犯下用車碾壓、折磨蟑螂的大罪。」
最後有個網友說到了關鍵,「再怎麼人道,它們最後還不是給人煮了吃了嘛!」
嗯,你說的很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